]除《義演》、《金藏》外,餘衍「大」字。
[10]謂地、水、火,除風。
[11]智周《演秘》雲︰
其所說色,爲如聲等,非色性故,非是眼境?爲如數等,非色性故,是眼境耶?
[12]「複」字,《金藏》作「後」。
[13]「許」字,《金藏》誤作「計」。
[14]「尼犍子」,梵文爲「nirgrantha」。
[15]「系」字下,《金藏》有「子」字。
[16]「有」字,《金藏》有,餘無。
[17]「法」,謂有法。
[18]有法與有等性,有如別相與共相。
共相可用爲別相之根底,造成兩
重層次。
[19]「相」字下,《金藏》有「根」字,餘無。
[20]「有」字,《金藏》作「即」。
[21]「法」字,《金藏》作「法」,餘作「色」。
[22]「句」字,《金藏》有,餘無。
[23]「返」字,《金藏》作「返」,餘作「違」。
[24]「相」字,《金藏》有,餘無。
[25]「相違」,《金藏》作「一異」。
[26]「一異」,《金藏》作「相違」。
[27]「阿時縛迦」,梵文爲「ajivaka」。
[28]道邑《義蘊》雲︰
但言石女「無兒」,即知石女無女,何須更雲「無女」?後「無女」言,無所表也。
今言「非一」,即是表異。
何須複言「非異」?後「非異」之言,無所表也。
[29]「言」字,《金藏》作「雲」。
[30]智周《演秘》雲︰
第四計中,有四句破。
表,同第一不雙非難;遮,同第二無所執難。
問︰且如大乘,一切色上有質礙性,此名「有性」;色法即有,非色法無,名「同異性」;此之二性與色等法,亦得名爲亦一亦異,非一非異,還同外道,如何破他?答︰大乘宗義假名施設,非識外實。
迷悟有別,由是悟故,四句皆是。
若也迷者,四句皆非,故不同彼。
問︰今以四句破彼外宗,大乘正義,何句所攝?答︰有義大乘非四句收。
不可言故;無定性故。
詳曰︰若同外計,一句亦非。
若依假诠,通有四句。
而有何失?更互相望,得成四句。
如前應悉。
大乘法外不執有性與同異性,有質礙性對色等法,隻是共相。
自相、
共相,想心所法等之依他起相分,非離自證分有。
自相、共相相望
亦不可說定一定異,如說定一定異,即是遍計所執。
定執妄情正是
所破。
本論卷八雲︰
謂心、心所,及所變現,衆緣生故,如幻事等非有、似有,诳惑愚夫。
一切,皆名依他起性。
愚夫于此橫執我、法,有、無,一、異,俱、不俱等,如空華等,性、相都無,一切皆名遍計所執。
[31]亦即豈青與青「非一」,與黃等「非異」?
[32]「也」字,《金藏》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