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本無今有,有位名生;生位暫停,即說爲住;住別前後,複立異名;暫有還無,無時名滅。
【述記?卷十】
自下第二、說相相狀。
言四相者,即「本無今有」等法,暫停,名住;與前、後念法別,名異;生、滅可知。
此並如〈菩薩地〉四十六卷說[18]。
【論文】
二?二叁 前叁有故,同在現在。
後一是無,故在過去。
【疏翼】
初申正義有五中,第叁約世辨相。
【述記?卷十】
第叁、[19]約世辨相[20]。
【論文】
二?二四 如何無法與有爲相?
【疏翼】
初申正義中,第四釋難。
于中有四︰一、外人問,二、論主答,叁、正述所由所表,四、一法望別。
此即初文。
【述記?卷十】
第四、釋難。
此外人問:滅若是無,如何與現在有體法爲相?
【論文】
二?二五 表此後無爲相,何失?
【疏翼】
第四釋難中,第二論主答。
【述記?卷十】
此、論主答。
不表法現有[21],但表法後無,因明者說無得爲無因,故爾無過。
若爾,即龜毛等,應立爲相?
答︰此不同彼,非後無故,本無,今無,故非是相。
即現在法于後無時,名之爲滅,假言過去,過去體無,實非彼世[22]。
【論文】
二?二六 生,表有法先非有;滅,表有法後是無;異,表此法非凝然;住,表此法暫有用。
【疏翼】
第四釋難中,第叁正述所由所表。
【述記?卷十】
此文正述說相所由,及相所表,意義可知。
【論文】
二?二七 故此四相,于有爲法雖俱名表,而表有異。
【疏翼】
第四釋難中,第四一法望別。
【述記?卷十】
雖于一法,義別說四,所望既異,故表不同。
【疏翼】
以上第四釋難訖。
【論文】
二?二八 此依剎那,假立四相,一期分位,亦得假立。
【疏翼】
初述正義有五中,第五立一期。
于中有二︰一、同剎那,二、正敘一期四相。
此即初文。
【述記?卷十】
第五、立一期。
此中四表,但約剎那立[23]。
然一期生、十時分位,亦得假立[24]。
一剎那立,同薩婆多;一期等立,同正量部[25];合二立者,同經部師。
【論文】
二?二九 初有,名生;後無,名滅;生已相似、相續,名住;即此相續轉變,名異。
【疏翼】
第五立一期中,第二正敘一期四相。
【述記?卷十】
此則正敘一期四相。
〈菩薩地〉[26]說剎那四相,餘論等處[27],但約一期。
此中通說,彼皆互舉,同《顯揚》,及《瑜伽》八十八說[28]。
諸論皆說剎那之異,唯望于前。
此說彼[29]異,亦望于後。
[30]諸論通說一切有情無學末心,無後法故,唯望前作。
此論亦[31]說除彼末心餘有情類可有,爲語亦不相違。
既一期生自望爲相,故立異相,依轉變立,不同剎那望前後法。
【疏翼】
此以上初申述自義有五文訖。
【論文】
二?叁○是故四相,皆是假立。
【疏翼】
第四申成正義中,第二總結成假。
【述記?卷十】
總結相假,遮外實法。
言「四相」者,帶數釋名。
「相」者,相狀,標印,名相,由此標法,知是有爲。
諸門分別,如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