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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破諸無爲法實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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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位第七創緣虛空,非擇滅,未有漏熏,但由第六,故二識。

    果無漏叁智,或除成事不說緣理,或通八識,智遍緣故。

    然識變者,獨影唯從見,無別種生。

     《樞要》卷中,以「顯依識變」爲科,總攝以上叁文。

     [68]《顯揚》卷十八雲︰ 虛空無爲者,由心所緣境相相似,故立爲常,非緣彼心,緣彼境界有時變異故。

     [69]謂善不善心等所緣現相。

     [70]亦非別種。

     [71]本論卷八雲︰ 虛空、擇滅、非擇滅等,何性攝耶?叁皆容攝。

    心等變似虛空等相,隨心生故,依他起攝。

    愚夫于中妄執實有,此即遍計所執性攝。

    若于真如假施設有虛空等義,圓成實攝。

     [72]相當《樞要》前二文。

     [73]相當《樞要》第叁文。

     [74]相當《樞要》後二文。

     又,「下文有叁」等十六字,《金藏》有,餘無。

     [75]即:以理爲體,是法共相,又不即離,實法自體。

     《佛地經論》卷五雲︰ 如是緣起平等法性,即是一切法平等法性。

    如說︰梵志!一切法性,即是緣生緣起法性﹝亦即「唯識性」,四緣依故﹞。

    悟解此故,名爲菩提。

    如佛所見一切法性如此,即是緣起法性。

    又契經言︰不見少法離緣起性﹝《解深密經?慈氏品》雲「此中無有少法能見少法,然即此心如是生時,即有如是影像顯現」﹞。

    此中緣起平等法性﹝即唯識平等法性﹞,名緣起性﹝緣起不出四緣,而四緣不離唯識﹞。

    依此密意,說如是言︰若見緣起,即見法性;若見法性,即見諸佛;緣起實性﹝唯識實性﹞即勝義法,勝義佛故。

    平等法性,于一切處皆無差別﹝爲法自體﹞,故作是說。

     [76]《瑜伽》卷五十叁雲︰ 謂唯諸色非有所顯,是名虛空。

    所以者何?若處所行,都無所得,方有虛空想轉。

     《對法》卷二雲︰ 謂無色性,容受一切所作業故。

     《俱舍論》卷六雲︰ 唯無所觸,說名虛空。

     《佛地經論》卷七雲︰ 清淨相者,謂此真如本性清淨,二障所覆,如淨虛空煙雲等障,相似不淨。

    得出世間證真如道,漸除二障所有種子,猶如大風吹煙雲等。

    金剛喻定滅離一切障種子盡,得淨法界究竟轉依,名清淨相。

     此與所謂「真空」相似,但無方所,無顯色,無所有障礙而能容受。

     又虛空應別于空界色中「迥色」及「空一顯色」。

    《對法》卷一雲︰ 迥色者,謂離餘礙觸方所可得。

     《雜集論述記》卷四雲︰ 離餘礙觸諸有色處,于其方所而可得此。

    ﹝《瑜伽》卷叁、《俱舍論》卷一說明色、暗色,及孔隙爲空界色。

    ﹞……此顯,非形,離礙方得。

     又解其建立因雲︰ 「作所依故」者,謂次迥色。

    能與諸色作所依故。

    或此能作有情依故。

    此色亦名「鄰阿伽﹝梵文作「nir-agha」,漢譯「無礙」。

    《俱舍論》卷一謂「鄰阿伽色」即「空界色」﹞色」。

     《對法》卷一又雲︰ 空一顯色者,謂上所見青等顯色。

     《雜集論述記》卷四雲︰ ﹝六因建立二十五色中,第六因﹞莊嚴故者,謂空一顯色。

    由此莊嚴空世間故,無別分段。

    或唯有顯,無形,名「一」,即青等故,稱之爲「顯」。

    遍依空故,名「空一顯」。

     又雲︰ 空界﹝色﹞有二︰一、迥,二、空一顯。

    空一顯攝迥,故﹝《瑜伽》卷叁﹞略不說。

     [77]「簡」字,金陵本誤作「前」,《金藏》及餘本均作「簡」。

     [78]《瑜伽》卷十一雲︰ 問︰真如有何相?答︰正智所行相。

    問︰正智有何相?答︰真如爲所行相。

     [79]「而」字,《金藏》作「爲」。

     [80]「此」字,《金藏》有,餘無。

     [81]《對法》卷二雲︰ 當知此中,有二種應斷法︰謂諸煩惱,及此所依受。

    受有二種︰謂變異及不變異,如其次第,苦、樂、非苦樂。

    當知煩惱斷故,建立擇滅,二受斷故,如其次第,建立不動及想受滅。

    煩惱斷者,謂除此品粗重所得轉依;受斷者,謂除此能治定障所得轉依。

    是故得第二靜慮時,雖證苦滅,而不建立無爲,以變異受未盡斷故。

     [82]對想受不恒行心、心所「唯滅、靜、唯不轉」作意爲先,並有上、 中、下叁品修習,此定是「假有,非實有」。

     [83]《顯揚》卷一雲︰ 不動者,謂離遍淨欲,得第四靜慮,于其中間,苦、樂離系性。

    想受滅者,謂離無所有處欲,入滅盡定,于其中間,不恒現行心、心法,及恒行一分心、心法滅而離系性。

     [84]《顯揚》卷十八雲︰ 由四種離系故,建立餘四無爲,謂非擇滅等。

    四種離系者,謂緣解脫畢竟離系,簡擇煩惱究竟離系,苦、樂暫時離系,心、心所法暫時離系。

     [85]「二性無爲」,謂依他、圓成。

     [86]見本論卷八。

     [87]本論卷八雲: 虛空、擇滅、非擇滅等,何性攝耶?叁皆容攝。

    心等變似虛空等相,隨心生故,依他起性攝。

    愚夫于中,妄執實有,此即遍計所執性攝。

    若于真如,假施設有虛空等義,圓成實攝。

     [88]《顯揚》卷一雲︰ 善、不善、無記法真如者,謂于善、不善、無記法中,清淨境界性。

     《對法》卷二雲︰ 善法真如者︰謂無我性、空性、無相、實際、勝義、法界。

    何故真如,說名真如?由彼自性無變異﹝藏文作「gtandumi”gyurba”idvospo/」﹞故。

    謂一切時無我實性﹝藏文作「bdagmedpa”idvospo/」﹞無改轉故,說無變異。

    當知此則是無我性,離二我故﹝藏文無此四字﹞。

    何故複說此名空性?一切雜染所不行故。

    所以者何?由緣此故,能令一切諸雜染事悉皆空寂。

    雖複有時說有雜染,當知但是客塵之所染汙。

    何等名爲客塵染汙?謂由未拔﹝「未拔」藏文作「彼所攝持」﹞所取、能取種子﹝藏文作「所取、能取心種子」﹞故,令依他性心二行相轉﹝藏文作「由依他能令二轉起故」。

    但德格版「gbis」誤爲「bespa」﹞,非法性心﹝此四字藏文無﹞。

    以諸法法性,自性清淨故。

     何故複說此名無相?諸相寂靜故。

    「諸相」者,謂色、受等,乃至菩提諸所戲論。

    真如性中,彼相寂滅,故名無相。

    何故複說此名實際?無倒所緣故。

    「實」者,謂無顛倒。

    此處究竟﹝即到邊際﹞,故名爲「際」,過無我性更無所求故。

    何故複說此名勝義?最勝聖智所行處故。

    何故複說此名法界?一切聲聞、獨覺、諸佛妙法所依相﹝藏文作「rgyu」,即爲彼因﹞故。

    如善法真如,當知不善法真如、無記法真如亦爾。

     [89]如理《義演》雲︰ 西國有蟲,飲﹝疑「食」﹞油麻苗,實不食油,喚作「食油蟲」者,不稱彼體。

     [90]《佛性論》卷一雲︰ 若無性中執有自性,爲俗谛者,是義不然。

    何以故?二谛不可說有,不可說無,非有非無故。

    真谛不可說有,不可說無者,無人、法故,不可說有;顯二空故,不可說無。

    俗谛亦爾,分別性﹝即遍計所執性﹞故,不可說有;依他性故,不可說無。

    複次,真谛不定有無──人、法無、不無,二空有、不有﹝遍計所執性體相本無,非由空性故空;是故二空所顯爲真如,非二空定是有﹞。

    俗谛,亦爾──分別性故,非決定無﹝本論卷八雲「遍計所執都無體故,爲顯非有,假說爲(五事中)名」﹞,依他性故,非決定有﹝本論卷八雲「謂心、心所,及所變現,衆緣生故,如幻事等非有、似有,诳惑愚夫,一切皆名依他起性。

    愚夫于此橫執我、法,有、無,一、異,俱、不俱等,如空華等性相都無,一切皆名遍計所執。

    依他起上彼所妄執我、法俱空,此空所顯識等真性,名圓成實,是故此叁不離心等」﹞。

     又《瑜伽》卷七十五﹝《佛性論》卷一文同﹞遮撥惡取空雲︰ 複次,于大乘中有一類惡取空故,作如是言︰由世俗故,一切皆有;由勝義故,一切皆無。

    應告彼言︰長老!何者世俗?何者勝義?如是問已,彼若答言︰若一切法皆無自性,是名勝義;若于諸法無自性中,自性可得,是名世俗。

    何以故?無所有中建立世俗、假設、名言,而起說故﹝《佛性論》雲「以于無中,假說有故」﹞。

    應告彼曰︰汝何所欲?名言、世俗爲從因有自性可得?爲唯名言、世俗,說有?若名言、世俗從因有者,名言﹝與﹞世俗從因而生,而非是有,不應道理。

    若唯名言、世俗說有,名言﹝與﹞世俗無事而有,不應道理。

    又應告言︰長老!何緣諸可得者,此無自性?如是問已,彼若答言:顛倒事故。

    複應告言︰汝何所欲?此顛倒事爲有?爲無?若言有者,說一切法由勝義故皆無自性,不應道理。

    若言無者,顛倒事故諸可得者此無自性,不應道理﹝《佛性論》作「此執顛倒,亦不得成」﹞。

     [91]《異部宗輪論》雲︰ 其化地部本宗同義︰謂過去、未來,是無;現在、無爲,是有。

     又雲︰ 無爲法有九種︰一、擇滅,二、非擇滅,叁、虛空,四、不動,五、善法真如,六、不善法真如,七、無記法真如,八、道支真如,九、緣起真如。

     《異部宗輪論述記》卷下雲︰ 擇、非擇、空,叁體各一得緣,同餘部。

    「不動」,但是斷定障得,定障名「動」,是散動故;今斷,得此,故名「不動」。

    善、惡、無記如,叁體各一;但名一理,性皆是善。

    「道支」、「緣起」義,同大衆。

    然各一理,今據勝者,但言「道支」、「緣起」。

     [92]見《瑜伽》卷七十二雲: 問︰真如當言實有?當言假有?答︰當言實有。

    勝義攝故。

     [93]《異部宗輪論述記》卷中雲︰ 此部說世出世法,皆無實體,但有假名。

     [94]「四門分別」四字,《金藏》無。

     [95]《樞要》卷中,五門分別︰一、諸教增減,二、出體,叁、叁性分 別,于中二子門──善等叁性,及所執等叁性,四、谛攝,五、釋 難,于中五子門──一多、因果攝、凡聖得、伏斷障得、問答。

     《雜集論述記》卷十、九門分別︰一、教興意,二、諸論增減,叁、 釋名出體,四、假實,五、內外,六、兩種叁性,七、谛攝,八、 異名,九、廢立。

     [96]相當《雜集論述記》之「教興意」。

     [97]《宗輪論述記》卷中有釋,如前已引。

     [98]「舊雲」,謂真谛譯。

     [99]《宗輪論述記》卷下有解,亦如前引。

     [100]「經量」二字,原作「正量」,恐傳抄誤。

     [101]靈泰《抄》雲︰ 鸠摩羅多即是經部祖師。

     經部無爲無別實體義,見《俱舍論》卷六。

    如雲︰ 如色、受等,別有實物,此所無故。

     [102]「毗婆阇婆提」,梵文爲「vibhajjavadin」。

    即分別說部,或分別論 者。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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