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簡心所。
此遮無爲、假法、心所──依他、堅密──故非所熏。
不是說者[26],擬今說故,又此不言實有體者,假法先無,更何須簡?
若爾,空等無爲如何?若言真如,即非無記。
言非擇等假,同生等假法[27]不論。
由此,故應第一說善。
無明熏真如,由此,知非也[28],亦遮熏于假識類等[29]。
【疏翼】
以上第二答何等所熏四義中,第叁辨可熏性訖。
【論文】
二?叁一五 四、與能熏共和合性:若與能熏同時同處,不即不離,乃是所熏。
【疏翼】
第二答何等所熏四義中,第四辨與能熏共和合性。
文分爲二︰一、簡自,二、遮他。
此即初文。
【述記?卷十四】
若可熏習即是所熏,亦應異身得成熏習!
所、能和合,是相應義。
若同一時、同一處所,所熏之體非即能熏;亦非全相離──在他身上識──爲能熏等[30]。
【論文】
二?叁一六 此遮他身、剎那前後──無和合義故──非所熏。
【疏翼】
第四辨與能熏共和合性中,第二遮他。
【述記?卷十四】
此遮他身,許爲可熏[31],及剎那前後不俱相應故,無和合義,故非所熏。
異經部師前念之識熏後念類[32]。
【疏翼】
以上第一辨所熏具言多少中,第二答何等所熏四義訖。
【論文】
二?叁一七 唯異熟識,具此四義,可是所熏,非心所等。
【疏翼】
第一辨所熏具言多少中,第叁總結上文。
【述記?卷十四】
第叁、結也。
唯第八識具此四義,可是所熏,非是同時五心所等,及餘轉識。
言「異熟識」者,正是熏位故。
若言現行熏種異時,如何釋此[33]?故知即以此義爲正。
其無姓人,此第七識,四義具足,何不受熏?以染[34]、無記,違善、惡品,今言「無記」,唯無覆無記。
此所熏中,何故堅者,乃名受熏?
以諸色等,生無色界;諸轉識等,入無心定等;無法持諸種子故。
若二俱持,即成一種生二芽過[35],如後當破[36]。
何故善等不能受熏?不含容故[37],如沈香等,如文自解。
何故假法、心所、無爲不能受熏?
以無體故,不自在故,非可熏故,不能持種。
問︰如瓶能持物,假法何不然?
答︰不然。
總假不能持,別色[38]等能持。
以別成總,說瓶能持,瓶體即是實色等故[39]。
諸不相應,即色、心等故,如色等不能持種,亦不受熏。
若爾,本識上假物生等,應能受熏?
實,已受熏,何須假法?
如礙于心,假法亦得,如受于熏,假法應得!
若假說者,亦得受熏。
唯自體分能受餘熏,如上心所,不能受熏,如下[40]「觸等亦如是」中說。
何故不知合,不得爲所熏?
若爾,便有熏他身!
熏他身,有何過?
即自作罪令他受果!他身中有業種子,自受果故,或凡夫熏阿羅漢等!
故要四義,簡持如右。
此則《攝論》[41]雖有,未能有此差別。
【疏翼】
以上第叁廣辨熏習義中,第一辨所熏具緣多少訖。
【論文】
二?叁一八 何等名爲能熏四義?
【疏翼】
第叁廣辨熏習義中,第二辨能熏具緣多少。
文分爲叁︰初,問,次,答,後,結。
此即初文。
【述記?卷十四】
唯能熏四義,諸論所無,依前標問。
【論文】
二?叁一九 一、有生滅:若法非常,能有作用、生長習氣,乃是能熏。
【疏翼】
第二辨能熏具緣多少中,第二答何等能熏四義。
于中分四︰一、辨有生滅,二、辨有勝用,叁、辨有增減,四、辨與所熏和合而轉。
初中分二︰一、簡自,二、遮他。
此即初中初文。
【述記?卷十四】
即前六義簡無爲因[42],以有作用,故方能熏,猶如種子有生滅用,故能生果。
【論文】
二?叁二○ 此遮無爲,前後不變、無生長用,故非能熏。
【疏翼】
第一辨有生滅中,第二遮他。
【述記?卷十四】
此、簡法也。
【疏翼】
以上第二答何等能熏四義中,第一辨有生滅訖。
【論文】
二?叁二一 二、有勝用:若有生滅,勢力增盛,能引習氣,乃是能熏。
【疏翼】
第二答何等能熏四義中,第二辨有勝用。
文分爲叁︰一、簡自,二、遮他。
此即初文。
【述記?卷十四】
勝用有二︰一、能緣勢用:即簡諸色爲相分熏,非能緣熏。
二、強盛勝用:謂不任運起。
即簡別類異熟心等,有緣慮用,無強盛用;爲相分熏,非能緣熏。
由斯,色等有強盛用,無能緣用;異熟心等,有能緣用,無強盛用;不相應法,二用俱無,皆非能熏。
即勝勢用,可緻熏習,如強健人能緻功效故。
第八俱五心所等,亦非能熏,若爲他緣,一切無過。
此中總言,意說如此。
【論文】
二?叁二二 此遮異熟心、心所等──勢力羸劣故──非能熏。
【疏翼】
第二辨有勝用中,第二遮他。
【述記?卷十四】
「心所等」者,「等」彼相分,或六識中異熟生無記。
此舉第八「異熟心、心所」,「等」六識中業所引者。
非謂一切異熟生心、法執等類,皆不能熏[43],唯業所感異熟心等二種[44],所生無勝用故;或此法爾皆非能熏,以無用故。
【疏翼】
以上第二答何等能熏四義中,第二辨有勝用訖。
【論文】
二?叁二叁 叁、有增減:若有勝用,可增可減,攝植習氣,乃是能熏。
【疏翼】
第二答何等能熏四義中,第叁辨有增減。
于中有二︰一、簡自,二、遮他。
此即初文。
【述記?卷十四】
第七末那至無漏位,亦有增減,因中無漏爲例,並然。
可緻上、中、下種子故[45]。
要如利根,能斷于善,得果亦疾,餘則不然。
或能剛、能柔,乃能緻果,非餘中物及平等物。
【論文】
二?叁二四 此遮佛果圓滿善法──無增無減故──非能熏。
彼若能熏,便非圓滿,前後佛果,應有勝劣。
【疏翼】
第叁辨有增減中,第二遮他。
【述記?卷十四】
佛四智品,非能熏習。
若佛能熏,有何過失?
更增新種,便非圓滿,諸佛有勝劣、功德多少故。
【疏翼】
以上第二答何等能熏四義中,第叁辨有增減訖。
【論文】
二?叁二五 四、與所熏和合而轉:若與所熏同時、同處、不即、不離,乃是能熏。
【疏翼】
第二答何等能熏四義中,第四辨與所熏和合而轉。
文分爲二︰一、簡自,二、遮他。
此即初文。
【述記?卷十四】
要同時、處[46],方是能熏,如所熏說[47]。
【論文】
二?叁二六 此遮他身、剎那前後──無和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