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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明本識漏無漏位相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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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 叁?一九叁 然第八識,總有二位:一、有漏位:無記性攝,唯與觸等五法相應,但緣前說執受、處、境。

     【疏翼】 第一八段十義釋初二頌半﹝即第二頌下半至第四頌﹞頌文中,第二以有漏無漏二位總明本識心王、心所,亦即「總料簡之」。

    于中分二︰一、有漏位,二、無漏位。

    此即初文。

     【述記?卷十九】 前來八段十義解本頌訖,此下第二、總料簡之。

     此識因果,叁乘而論,總有二位︰一、有漏位:即十地菩薩、二乘無學以前諸位,唯無記性異熟所攝。

    雖無學等已斷諸業,先業招故,舊業勢分,亦名「異熟」。

    唯與觸等五數相應,但緣「執受」根身、種子、「處境」。

     「處」,謂處所,此有叁門︰謂性、俱、境。

    前十門中與佛不同,此中分別,同者不論。

    謂自相、果相及舍叁門,次前已說。

    有言「有漏位」,即顯前二及後一門[1]。

     其因相、一切種、不可知、了、舍俱、恒轉[2]通因果故,此中不說。

    唯性、俱、境、因果不同,故今分別[3]。

     然受相應,恐濫因位,故「無漏位」標舉簡之。

    欲顯一類無改易故[4]。

     【論文】 叁?一九四 二、無漏位:唯善性攝。

     【疏翼】 第二以有漏無漏二位明本識心王、心所,或總料簡之中,第二無漏位。

    文分爲叁︰一、簡無記性,二、簡相應,叁、簡所緣。

    此即初文。

     【述記?卷十九】 此唯如來地,非菩薩、二乘──果未圓滿、功德劣故、四智未得故。

    此無漏位,唯是善性──如來無有異熟法故、非業異熟所招身故、一切功德皆圓滿故──無有不善。

     【論文】 叁?一九五 與二十一心所相應,謂遍行、別境各五,善十一。

     【疏翼】 第二無漏位中,第二簡相應。

    文分爲叁︰一、總相應,二、別相應,叁、唯與舍受相應。

    此即初文。

     【述記?卷十九】 假實通說,有二十一,謂不放逸、舍,及不害,體假有故。

    若實而論,唯有十八。

    不放逸、舍皆叁善根、精進少分;不害、無瞋善根分故。

    謂遍行、別境,此二各五,並善十一,故二十一也。

     【論文】 叁?一九六 與一切心,恒相應故。

     【疏翼】 第二簡相應中,第二別相應。

    于中分叁︰一、遍行,二、別境,叁、善心所。

    此即初文。

     【述記?卷十九】 何故與遍行心所相應也? 觸等五法與一切心恒相應故,無漏亦有。

     【論文】 叁?一九七 常樂證知所觀境故。

     【疏翼】 第二別相應中,第二別境。

    文分爲五︰一、欲,二、勝解,叁、念,四、定,五、慧。

    此即初文。

     【述記?卷十九】 何故有別境? 由此,有欲;欲無減故,樂境相故[5]。

     【論文】 叁?一九八 于所觀境,恒印持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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