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故,此亦應爾!
後師答曰[46]︰前師有過,我理無失。
且初地轉易,八于七識有何勝力者,若無第八現行,彼七必無故,意識不爾,故說非七依。
即如定中聞聲,意識無時,耳必不轉──彼必同取。
今此七、八雖不同境,勢分牽故,竟有何失?第七識必有現行所依,名轉識故,如前六識。
或應有識爲俱有依,六、七識中,名轉識故,如第六意識。
問曰[47]︰如設無第七,非五識生,七非五識依;何故無第八時,七不有?第八爲七依,八例七等,亦爾[48]。
然賴耶根本[49],說七依八,與力令生故,非如七無五識不有,七非本故,不與力故。
又若無七,五識必無,故今說七依八現、種。
準此二師,雖無評義,然後師勝,無過親故,前理難故,下自當知。
【疏翼】
以上第二別解叁字中,第二解「依」字訖。
安慧《唯識叁十論》卷一雲︰
今辨所謂思量爲我,即第二能變,故乃廣說「依彼轉」。
此中,如共許彼眼等識以眼等爲所依,色等爲所緣;如是,染汙意所依及所緣,則不共許。
然識無有道理不待所依及所緣,故今爲顯染汙意所依及所緣故,及爲顯訓釋詞故。
頌曰︰次第二能變,是識名末那;依彼轉、緣彼,思量爲性相。
論曰︰言「依彼轉中」,「彼」聲即指阿賴耶識。
謂阿賴耶識爲此識習氣所依,是故此識與所依俱轉,即相續生起義。
複次,若于叁界某地得異熟者,則此染汙意亦即此界此地所有,由此識即依阿賴耶識而轉故,頌說「依彼轉」言。
【論文】
四?一四九 「轉」,謂流轉,顯示此識恒依彼識,取所緣故。
【疏翼】
第二別解叁字中,第叁解「轉」字。
【述記?卷二十五】
次、解「轉」義。
「流」,是相續義;「轉」,是起義。
謂依第八或種、或現,相續起義,顯示此第七識恒依彼第八識起,「取所緣故」,第七行相──取所緣境相續不斷而生起義。
此文上來已依常理略解所依竟。
【疏翼】
以上第二明其所依中,第一略解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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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即第五頌至第七頌。
[2]本論卷叁中雲︰
是一切法真實種子。
緣擊,便生轉識波浪,恒無間斷,猶如暴流。
《瑜伽》卷六十叁雲︰
阿賴耶識,是所依,轉識是能依。
此複七種,所謂:眼識,乃至﹝藏文有「yiddav」,即「意及」﹞意識,譬如水浪依止暴流,或如影像依止明鏡。
[3]見本論卷五初。
原作:
然六轉識所依、所緣。
[4]即非如第八識,但說所緣而無所依。
[5]道邑《義蘊》雲︰
非異熟法,趣、生雜亂,此真異熟,不可起餘,故隨生處,即彼界系。
[6]如理《義演》雲︰
第七應然!言「與染俱」,即隨何染汙即彼所系,如第八識,亦明界系竟,何須後﹝頌文﹞「隨所生所系」?
[7]「此」,謂第七識。
[8]本論卷五初雲︰
若起彼地異熟藏識現在前者,名生彼地。
染汙末那緣彼執我,即系屬彼,名彼所系。
或爲彼地諸煩惱等之所系縛,名彼所系。
若已轉依,即非所系。
[9]即第叁能變。
[10]謂以八段釋十門中:即第四體義門、第五行相門合釋,第六染門、
第七觸等餘心所門合釋。
[11]若開爲九,則第六四染心所,與第七觸等餘心所別門說故。
[12]此即初文。
[13]謂第二卷「因能變及果能變」。
[14]「末那」,梵文爲「man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