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及」字,《大正藏》作「俱」。
[39]即〈辨真實品〉。
[40]「真如、涅槃」四字,舊譯及藏文無。
[41]見《攝論》卷二、兩釋卷第四。
[42]「第」字,《金藏》有,餘無。
[43]「說」字,《金藏》作「論」。
[44]原作「異」,本論《述記》作「易」。
[45]即《攝論》。
[46]第二十一頌第叁句「圓成實于彼」之「圓成實」叁字。
[47]「瞬若」,梵文爲「wunya」。
[48]「瞬若多」,梵文爲「wunyata」。
[49]「如」字,《金藏》誤作「姓」。
[50]「空」,藏文爲「stovpa/」。
「空性」,藏文爲「stovpabid/」。
[51]即第二十一頌第叁句「圓成實于彼」之後二字「于彼」。
[52]《金藏》作「依」,餘作「彼」。
[53]《辯中邊論》卷上〈辨相品〉首頌雲︰
虛妄分別有,于此二都無。
[54]「此中唯有空」,藏文作「stovpabidni”dilayod/」。
漢譯于多處
以能顯「空」,代所顯「空性」。
[55]「今」字,《金藏》誤作「令」。
[56]即爲門義。
[57]即第二十一頌叁、四句「圓成實于彼,常遠離前性」。
[58]即第二十二頌「故此與依他,非異非不異;如無常等性,非不見此
彼」
[59]原作「之」,今改。
初中又二︰一、解非一異所以,二、再解非一
義。
此即初中初文。
[60]《金藏》作「二」,餘誤作「叁」。
[61]「下解第叁頌中初二句」九字應在「于中有叁」之前。
此前應更有
「于中分叁」等文。
[62]見《攝論》卷二、兩《釋》卷四,及《辯中邊論》卷上。
[63]《中邊論》卷上〈辨相品〉說「空性之相」頌。
[64]「無二、有無故,非有、亦非無,非異、亦非一,是說爲空相」。
藏文作「gbisdvosmeddvosmedpa”idvospostovstovpa”imtshanbiddoyodpamayinmedpa”avminthadadgcigpa”imtshanbidmin/」。
論曰︰
「無二」,謂無所取能取。
「有無」,謂有二取之無,此即顯空無性爲性。
故此空相非有、非無。
雲何「非有」?無二有故。
雲何非無?有二無故。
此顯空相非有、非無。
此空與彼虛妄分別非異、非一。
若異,應成法性異法,便違正理,如苦等性;若一,則應非淨智境,亦非共相。
此即顯空與妄分別離一異相。
[65]「性」字,《金藏》有,餘無。
[66]《瑜伽》卷七十四原文爲:
問︰依他起自性,何等智所行?答︰是二智所行,然非出世聖智所行。
問︰圓成實自性,何等智所行?答︰唯聖智所行。
[67]「淨」字,《金藏》有,餘無。
[68]「唯」字,《金藏》有,餘無。
[69]見《攝論》卷二、兩《釋》卷四。
[70]「即」字,《金藏》作「即由」。
[71]《攝論》卷二此段文原作:
由何異門﹝藏文作「rnamgravs/」﹞,此依他起成依他起?依他熏習種子起故。
由何異門,即此自性成遍計所執?由是遍計所緣相故﹝藏文作「kundurtogpa”irgyumtshanyinpadav/」﹞,又是遍計所遍計故﹝藏文作「deskuntubrtagspa”iphyirro/」﹞。
由何異門,即此自性成圓成實?如所遍計,畢竟不如是有﹝藏文作「jiltarkuntubrtagspadeltardegtanmedpa”iphyirro/」﹞。
[72]「是」字,原作「名爲」二字。
[73]「依」等叁字,原文無。
[74]「是」字,《金藏》無。
[75]《攝論?世親釋》原文:
謂彼意識名爲遍計。
此爲所取所緣境性,能生遍計﹝藏文作「kunturtogpa&#378esbyabayidkyirnamparwespaskuntubrtagspa&#378esbyaba”imtshanmarbzuvnasdmigspa”ivobobidduskye”o/」。
應譯爲「由所謂能遍計意識,執取所謂所遍計之相,爲所緣自性,而生起」﹞,是故亦名遍計所執。
又「是遍計所遍計故」者,即彼意識,名爲遍計。
緣彼相貌,爲所取境,爲所遍計﹝藏文作「kunturtogpa&#378esbyabayidkyirnamparwespadeskuntubrtagspa&#378esbyabadmigspar”gyurmtshanmasbzuvnaskunturtogparbyedpas/」﹞。
由此義故,依他起性,亦名遍計所執自性。
[76]《攝論?無性釋》此段原文作:
非異者,謂依他起性,與遍計所執,有、非有故──有望于有,可得言異;非望非有,兔角等無。
非不異者,有與非有,不成一故,依他起性與圓成實亦複如是──性不清淨、性清淨故。
[77]「又」字,原無。
[78]見《攝論?無性釋》卷四。
原文作:
由依他起是我色等遍計所執所依止故。
[79]「依他起是我色等意識遍計所遍計故」,藏文作「kunturtogpa&#378esbya
bayidkyirnamparwespasbdagdavgzugslasogspa”idvosporkunturtogste/」。
[80]即無性釋。
[81]「意趣」,藏文作「dgovspades/」。
[82]此句引文原作:
由此意趣,假說依他起爲遍計所執。
智周《演秘》雲︰
由依他起能起第六能遍計心,方執離識實我法等。
[83]「不異」二字,依《金藏》改,餘作「非一」。
[84]「喻」字,《金藏》有,餘無。
[85]此爲第叁句。
[86]等取苦等。
[87]「即是合喻」四字,《金藏》有,餘無。
[88]「叁」字,《金藏》作「立」。
[89]即世間、道理、證得叁種勝義。
[90]道理、證得、勝義叁種世俗。
[91]《金藏》作「以下別釋」四字,餘作「釋此」二字。
[92]「結」字,《金藏》有,餘無。
[93]道邑《義蘊》雲︰
前文正解要達真理,方了依他。
此雲:未達遍計空,不達依他有。
未達望已達,爲卻解也。
[94]《樞要》卷下雲︰
證叁性之前、後、中,與諸處叁文不同。
如﹝《大乘法苑義林章》卷叁﹞〈唯識章〉中會﹝十種義門中,「第七觀法何性」有二種,有漏依他及無漏依他爲「能觀」,而「所觀」性者,《攝論》(卷二、兩《釋》卷六)雲︰「如是菩薩,悟入意言似義相故(藏文作「yidkyibrjodpasnavba”idongyimtshanbidla”jugpas/」),悟入遍計所執性;悟入唯識故(藏文作「rnamparrigpatsamla”jugpas/」),悟入依他起性。
(雲何悟入圓成實性)。
若已滅除意言,聞法熏習種類唯識之想,乃至(中略「爾時菩薩已遣義想,一切似義無容得生〈藏文作「rnamparrigpatsamgyi”duweskyavbzlognas”jugste/de”itshebyavchubsemsdpa”dongyi”duwesrnamparbwigpadelayidkyibrjodpathobpa”ichoskyibagchagskyirgyulasbyuvbadedagdondusnavbathamscad”byuvba”iskabsmedpayinno/」〉,故似唯識〈藏文作「rnamparrigpatsamdusnavba/」〉亦不得生。
由是因緣,住一切義無分別名〈藏文作「gavgitshedonthamscadlarnamparmirtogpa”imivlagnaswiv/」〉,于法界中便得現見相應而住〈藏文作「choskyidbyivlamvonsumgyitshulgyisgnaspa/」〉」)。
爾時,菩薩平等平等(所緣、能緣),無分別智已得生起(藏文作「de”itshebyavchubsemsdpa”de”idmigsparbyabadavdmigsparbyedpambampasmbampa”iyewesrnamparmirtogpa”byuvste/」),由此,菩薩名已悟入圓成實性」。
又雲「名事互爲客,其性應尋思(藏文作「mivdavdvosgbisphantshundu/globuryinparyovssubtsal/」);于二亦當推,唯量及唯假(藏文作「btagsparnampagbispola/detsambiddubtsalbarbya/」)。
實智觀無義,唯有分別叁。
彼無故此無,是即入叁性(藏文作「yavdagjib&#378inyovswespas/donmedparnirtoggsumdav/demedphyiryavdemedpar/mthovgsumla”jugpayin/」)」。
無性解雲「言『實智』者,謂從尋思所生四種如實遍智。
『觀無義』者,謂觀其義本來無有。
『唯有分別叁』者,觀見唯有叁種分別︰謂名分別(藏文作「mivdurtogpadav/」)、自性假立分別(藏文作「vobobiddubtagsparrtogpadav/」)、差別假立分別(藏文作「khyadpardubtagsparrtogpa”o/」)。
『彼無故此』者,謂義無故,觀此叁種分別亦無。
『是即入叁性』者,如上所說即是悟入叁種自性」。
初半頌,悟入遍計所執。
次半頌,悟入依他起性。
後一頌,悟入圓成實性(亦依無性、世親兩《釋》)。
《成唯識》(卷八引《密嚴經》卷下頌文)雲「非不見真如,而能了諸行。
皆如幻事等,雖有,而非真」。
如是上下叁處不同。
《攝論》初文︰暖、頂二位悟入所執;忍、第一法,悟入依他;初地初心入圓成實。
《攝論》第二文︰暖、頂、(四)尋思悟入(前)二性,四如實智悟入圓成。
《成唯識》文︰要入初地方悟叁性。
別有叁文,義理唯二︰一者、實證(《佛性論》卷二作「通達」或「得」)。
二者、相似(《佛性論》作「照了」。
如雲「問曰︰修觀行人能如真實理入分別性,照了何性耶?答曰︰了真實性。
問曰︰修觀行人如真實理入真實性,照了何性?答曰︰了依他性故。
然後得真實性,是名通達」)。
《成唯識》(及《佛性論》)中據實親證,由(能觀)無漏二智,真俗、前後方可證得後二性故。
證二性時,不見二取,即名證(得)彼計所執無。
無法體、無智,何所證?心所變無,依他起攝。
真如理無,圓成實攝。
故計所執,不說別證。
但于二性,不見二取,可名悟入遍計所執。
然正體智達無、證理,多說此智證計所執。
雖見道前,亦已不見,未親得二,不名證無;故于初地,方名證得。
《攝論》初文悟圓成者,據實證得,與《唯識》同。
悟前二性,據相似悟。
長時、多分,意解思惟前二性故。
短時、少分,雖亦相似悟入圓成,非長時、多分,亦非親證,故據實說。
(《瑜伽》卷七十四初雲︰「問︰諸觀行者通達遍計所執自性時,當言行于相?當言行于無相耶?答︰若以世間智而通達時,當言行于相〈藏文作「”jigrtenpa”iwespasrtogspanimtshanmalaspyodparbrjodparbya”o/」〉。
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