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蜜多、陀羅尼門、叁摩地等,如《賢劫經》(卷二〈諸度無極品〉第六)廣說其相︰所謂最初修習行法波羅蜜多(西晉竺法護譯作「習進行法修度有六事」),乃至最後分布佛體波羅蜜多(竺法護譯作「有分舍利度無極」),叁百五十一,一一皆具六到彼岸(竺法護譯本無「叁百五十」等文)。
如是總有二千一百(諸度無極)。
對治貪、瞋、癡,及等有情心行,八千四百(竺法護譯作「貪、淫、怒、癡等分,四事各二千一百,合八千四百」),除四大種,及六無義所生過失十轉(《雜集論述記》卷叁十叁雲︰「對四大六裹,亦名無義所生過失」),合數八萬四千(竺法護譯作「八千四百,各別有十事,合八萬四千」)。
修習此故,複得成就八萬四千陀羅尼門、叁摩地等。
此則略說,廣則無量(「修習此故」以下,竺法護譯本無文。
《雜集論述記》卷二十叁解論文雲︰「其八萬四千法蘊,一一以千乘之,即八俱胝四十洛叉。
計當八千四百萬。
」「洛叉」,梵文爲「laksa」;藏文作「”bum/」)」﹞。
于下一一門中,別釋名、廢立。
道品、佛果四智因之,爲道。
此叁十七,並在因中助成道果,故言助道法。
其通出體者,如《大集經》﹝卷二十六〈寶髻菩薩品〉第十一之二﹞乃用平等無分別智爲道品體﹝如雲「八道者,所謂正見。
雲何正見?正見者,見一切法皆悉平等。
如是正見,不名空見。
何以故?自有正見,非是空見。
如是二見,亦名同見。
複有我見、衆生見、空見,不名正見。
如是叁見,亦複同見。
又衆生見、命見、空見,不名正見。
如是叁見,亦複同見。
又有我見、斷見、空見,不名正見。
如是叁見,亦複同見。
又有有見、無見、空見,不名正見。
如是叁見,亦複同見。
複有四見︰佛見、法見、僧見、空見,是名正見。
如是四見,不名空見。
善男子!若有人著如是見者,不名正見。
若不著見者,乃名正見。
何以故?夫正見者,見無分別平等無二。
雲何名爲平等見耶?若作是念:凡夫法下,學法爲上,如是見者,非平等見。
……若能觀察:凡夫之法,乃至佛法,無有差別,乃名平等」﹞。
自餘道品,終成觀行,皆悉平等。
《佛地論》等第叁卷﹝末﹞︰若約實義,一一智品具攝一切功德﹝如雲「『如是如來清淨法界,含容一切智所變化利衆生事』者,謂諸如來清淨法界任性而住,無有作意安立一切利衆生事。
『一切智』者,圓鏡智等。
『一切所變化』者,身語意化。
『一切利衆生事』者,謂能成辦一切有情勝利樂事。
清淨法界皆能含容,彼法生時爲助因故。
清淨法界『無有起作』者,作意名『起』,能令其心舍餘境界趣餘緣故,心動名『作』,心慮動搖有所作故。
謂清淨法界雖無作意、心慮動搖,而能容受諸智、變化、利有情事。
「複次,『含容一切智所變化利有情事』者,謂淨法界含容一切受用變化二身所作利有情因,無窮盡故,極廣大故,無對礙故,雖無分別,而增上力能生彼故。
此總義言。
如虛空等容色生等作用轉時,雖無有我、我所作意、戲論分別,而法爾力廣作一切差別作用。
如是如來住無漏界,雖無一切我我所等作意戲論種種分別,而先所修大願力故,能起『一切智所變化利有情事』。
如是如來第一難思安住法身,由先願力所任持故,一切相好功德莊嚴窮生死際劫量相續。
雖無分別,而作『一切智所變化利有情事』。
如來雖無如是分別我,于如是如是事業當作、不作,而本願力,一切能作。
如先發願或入睡眠,或入滅定,雖無作意,隨所要期,覺悟出定」﹞。
若就粗相,妙觀察智攝四念住、四如意足﹝如《佛地經論》卷六所說﹞,觀察一切身平等法故,以叁摩地爲自性故。
平等性智攝四正斷,雖用精進而爲其性,而由如來平等性智所攝受故,無高下相。
五根、五力,攝在大圓鏡智平等性智。
覺支、道支,攝在平等性智。
若別出體,諸法師出體皆並取十法︰信、精進、念、慧、喜、輕安、思、舍、戒、叁摩地。
以正思惟,小乘取覺數,大乘是有漏,不得爲八正道法。
此尋,依思慧爲體。
慧爲正見支,正思惟乃取思爲體,此理不然,未見文故。
《大論》二十九﹝中﹞雲︰﹝此中正見﹞正思惟、﹝正精進﹞是慧蘊攝﹝原作「慧蘊所攝」﹞。
又下文言︰﹝正見、正思惟、正精進,是﹞毗缽舍那收﹝原無﹞。
又五十七釋二十二根中雲︰「問︰五根、叁十七﹝覺﹞品﹝法﹞,爲五攝叁十七?叁十七攝五﹝耶﹞?答︰叁十七攝五,非五攝叁十七。
不攝何等?謂語、業、命、喜、安、舍。
如是或六、或四﹝合語業命叁者爲一﹞,彼所不攝。
」若正思惟,是思數,于「不攝」中,應雲不攝七法!以二十二根中無思數故。
但以正思惟以慧爲體故,是根中慧根攝。
何故發語得通思、慧,唯取慧而非思?以發五種身,故唯慧非思,如《大論》。
今大乘叁十七品以九法爲體︰即信、精進、念、定、慧、喜、安、舍、道共戒。
或十一,即開戒爲叁故﹝《樞要》卷下雲「無表爲叁︰謂正語、正業、正命」﹞。
雖正思惟如文,以慧爲體,與正見何以異?正見是分別支故。
釋曰︰正見,觀中分別,未發語言。
正思惟爲他說法,依此發語。
以無漏觀中非尋伺所發語故,佛無尋伺故。
又唯識第七︰因中以尋爲體﹝如雲「有義:此二亦正智攝。
說正思惟是無漏故。
彼能令心尋求等故。
又說彼是言說因故,未究竟位,于藥病等未能遍知,後得智中爲他說法,必假尋伺。
非如佛地無功用說。
故此二種亦通無漏」﹞。
其叁十七,于百法數相收,可知慧開爲九︰即四念住、慧根、﹝慧﹞力、擇法、正見、﹝正﹞思惟。
如餘法,即開爲八︰其四念住,如此《﹝雜集﹞論》及《大論》、《顯揚》、《菩薩藏經》多言以念爲念住。
此《﹝雜集﹞論》﹝即此卷十﹞中,念住以慧念二法爲體﹝原文爲「念住自體者,謂慧及念」﹞。
《大論》二十八﹝末﹞、《顯揚》第二﹝〈攝事品〉第一﹞,又以聞、思、修叁慧爲念住體。
聞、思唯有漏;修慧通漏無漏﹝如《瑜伽》雲「由此念住者,謂若慧、若念,攝持于定,是自性念住。
所餘相應諸心、心法,是相雜念住。
又由身、受、心、法增上,所生善有漏、無漏道,皆名念住。
此複叁種︰一、聞所成,二、思所成,叁、修所成。
聞、思所成,唯是有漏;修所成者,通漏無漏」。
《顯揚》則雲「一、身念住:謂或緣于身,或複緣身增上教法,或緣彼教授爲境界已,由聞思修之所生慧,或唯影像、或事,成就于身境處善安住念。
爲令于身得離系故。
如于身念住,如是于受心法念住,應知亦爾」﹞。
又《菩薩藏經》﹝原《雜集述記》衍「二」字﹞十八﹝〈般若波羅蜜多品〉第十一之叁﹞雲︰念住以先觀察﹝如雲「複次,舍利子!雲何菩薩摩诃薩念住善巧?舍利子!所謂菩薩摩诃薩修行般若波羅蜜多故,具足修習四種念住,則能成就方便善巧」﹞。
若準以叁慧爲體文,念住以慧爲體性。
有一念爲體。
如《大論》二十九﹝中﹞釋︰是皆根力中念﹝原文爲「當知此中念根,念即四念住中所有正念,謂四念住能無餘斷一切顛倒」﹞,即四念住同時增上法,以此說體,非真實理。
精進開八︰謂四正斷精進,根、力、正精進,覺道精進等。
定開爲八︰四如意足、定根、﹝定﹞力、覺支、道支。
合前叁法,開爲二十五﹝即九、八、八﹞。
念數、憶念,功不獨守一位。
但開爲四︰念根、﹝念﹞力、覺支、道支。
信開爲二︰信根、﹝信﹞力。
合前叁十一法﹝即九、八、八、四、二﹞。
喜、安、舍,此叁不開。
道共戒分叁︰正語、﹝正﹞業、﹝正﹞命。
又《樞要》卷下雲︰
叁十七品以九法爲體︰遍行一──謂喜受;別境叁──謂念、定、慧;善有四──信、進、舍、輕安;色法一──謂道共無表;喜爲一──謂喜覺支;念爲四──根、力、覺、道各一;定爲八──四神足、根、力、覺、道各一;慧爲九──四念住、根、力、覺支各爲一,道支爲二,謂正見、正思惟。
思惟,因中是依慧尋,佛果唯慧。
《瑜伽》五十七﹝意﹞雲︰叁十七品與五根雲何相攝?道品攝根,非根攝道──謂語、業、命、喜、安、舍,故正思惟其體即慧;信爲二──謂根、力;精進爲八──謂四正斷,根、力、覺、道中各一;舍爲一──謂舍覺支;輕安爲一──謂輕安覺支;無表爲叁──謂正語、正業、正命;故九開成叁十七品。
[228]「四攝」,藏文作「bsduba”idvospob&#378i/」。
[229]「布施」,藏文作「sbyinpa/」。
[230]「愛語」,藏文作「sbanparsmraba/」。
[231]「利行」,藏文作「donspyodpa/」。
[232]「同事」,藏文作「donmthunpa/」。
[233]「九」字,本論《述記》原作「十」,今改。
[234]《瑜伽?菩薩地》從〈施品〉第九至此〈攝事品〉第十五,均作
九門分別︰自性、一切、難行、一切門、善士、一切種、遂求、此
世他世樂、清淨。
今引第一自性分別門解後叁攝事,如解愛語雲︰
雲何菩薩自性愛語﹝藏文作「sbanparsmraba”ivobobid/」﹞?謂諸菩薩于諸有情常樂宣說悅可意語﹝藏文作「yiddu”ovbadav/」﹞、谛語﹝藏文作「bdenpadav/」﹞、法語﹝藏文作「chosdavmthunpa/」﹞、引攝義語﹝藏文作「dondavldanpa”itshigsmraba”dini/」﹞,當知是名略說菩薩愛語自性。
又雲︰
雲何菩薩自性利行?謂諸菩薩由彼愛語爲諸有情示現正理,……如是行中安住悲心﹝藏文作「deltarsbanparsmrabasrigspasyavdagparbstanpa”isemscanrnamslasbivrje”isemsbebarg&#378agste/」﹞,隨其所應,于諸所學隨義利行、法隨法行。
……無愛染心勸導、調伏、安處、建立﹝藏文作「zavzivmedpa”isemskyisbslobparnamsdav/donspyodpadav/choskyirjessumthunpa”ichossgrubpa”itshulcirigsparyavdagpar”dzindu”jugpadav/”dulbadav/”dzudpadav/”godpa”dini/」﹞,是名略說利行自性。
又雲︰
雲何菩薩自性同事﹝藏文作「byavchubsemsdpa”idonmthunpa/」﹞?謂諸菩薩若于是義、于是善根、勸他受學,即于此義、于此善根,或等或增自現受學﹝藏文作「mtshuvspa”amlhagparbdagbidyavdagparstonte/」﹞,如是菩薩與他事同,故名同事。
所化有情知﹝藏文作「mthovna/」﹞此菩薩所修同事,便于自己受學善根堅固、決定,無有退轉﹝藏文作「brtancivveste/phyirmildogpar”gyurro/」﹞。
彼作是思︰菩薩勸我所受學者,定能爲我利益、安樂。
由此菩薩所授我者,即于其中自現行故。
無有知無利益、安樂自現行者﹝藏文作「”diniwesb&#378induphanpamayinpadavbdebamayinpalabdagbidkunduspyodparbyedpanimisriddosbamdusemspa”iphyirro/」﹞。
非諸菩薩如是同事勸導有情,他得诘言:「汝自于善不能受學,雲何以善勸導、數數教授、教誡于他?汝應從他殷勤之咨受、教授、教誡﹝藏文作「pharolsmrabadedagkyav”diskaddukhyedbdagbidkyavdgebayavdagparblavste/mi”dugna/ci”iphyirg&#378andgebalawintuyavdagpargzuvbarbyabadav/bstanparbyabadav/gdamsparbyabarsems/khyodbidkyavre&#378igg&#378andaggisbstancivgdamspadavbcosdgosso&#378esmizerro/」﹞。
」
《樞要》卷下雲︰
四攝事:施以無貪及叁業爲體;愛語以語業爲體;利行、同事,叁業爲性。
謂無貪及思,假實合說故。
[235]「四無量」,藏文作「tshadmedb&#378i/」。
[236]「慈」,藏文作「byamspa/」。
[237]「悲」,藏文作「sbivrje/」。
[238]「喜」,藏文作「dga”ba/」。
[239]「舍」,藏文作「btavsboms/」。
《瑜伽》卷四十四中雲︰
雲何菩薩修四無量慈、悲、喜、舍?謂諸菩薩略有叁種修四無量︰一者、有情緣無量﹝藏文作「semscanladmigspadav/」﹞,二者、法緣無量﹝藏文作「chosladmigspadav/」﹞,叁者、無緣無量﹝藏文作「dmigspamedpa”o/」﹞。
若諸菩薩于其叁衆,一切有情安立以爲無苦無樂、有苦、有樂﹝藏文作「semscanthamscadbdebadavldanpadav/sdugbsvalbadavldanpadav/sdugbsvalyavmayinbdebayavmayinpadavldanpa”itshogsgsumdurnamparg&#378agnas/」﹞,于其最初欲求樂者,發起與樂增上意樂﹝藏文作「semscanbdeba”dodparnamskyidbavdubyaste/bdebabsgrubpa”ilhagpa”ibsampadavldanpa”ibyamspa”isemskyisphyogsbcukhyabparbyasnas/semscanlamospasgnaspadeni/」﹞,當知是名有情緣慈﹝藏文作「de”isemscanladmigspa”ibyamspayinparrigparbya”o/」﹞。
若諸菩薩住唯法想﹝藏文作「chostsamdu”duwespadavldanpa/」﹞,正觀唯法假說有情﹝藏文作「chostsamlasemscan”dogsparbsamthagnasmthovste/」﹞,修慈俱心,當知即此名法緣慈﹝藏文作「de”ichosladmigspa”ibyamspa/」﹞。
若諸菩薩,複于諸法,遠離分別,修慈俱心﹝藏文作「chossurnamparrtogpayavmedparbyamspadebidsgomparbyedpadeni/﹞,當知即此名無緣慈﹝藏文作「de”idmigspamedpa”ibyamspa/」﹞。
如有情緣、法緣、無緣,叁慈差別,悲、喜、舍叁當知亦爾。
若諸菩薩于有苦者,發起除苦增上意樂,善于十方修悲俱心﹝藏文作「sbivrjedavldanpa”isemssgomparbyedpa/」﹞,是名爲悲。
若諸菩薩于有樂者,發起隨喜增上意樂,普于十方修喜俱心,是名爲喜。
若諸菩薩于如是無苦無樂、有苦、有樂叁種有情,隨其次第,發起遠離癡、瞋、貪惑增上意樂,普于十方修舍俱心,是名爲舍。
[240]《雜集論述記》卷二十七雲︰
第叁十四,論以無癡、無瞋、無貪,叁法爲體﹝如雲「梵住者,謂慈住、悲住、喜住、舍住。
……彼于爾時領受貪欲,無餘永盡。
領受瞋恚,無餘永盡。
領受愚癡,無餘永盡」﹞。
如次緣叁種有情故。
《顯揚論》第四,唯以無貪、﹝無﹞瞋二﹝爲體﹞﹝如雲「此四無量體性雲何?謂慈以無瞋善根爲體;悲以不害善根爲體;喜以不嫉善根爲體;舍以無貪、無瞋善根爲體;皆是憐愍衆生法故。
于此四中,慈唯無瞋;次二無量無瞋一分;舍是無貪、無瞋一分。
又複與彼相應等持諸心、心法,並彼眷屬,皆是四無量體」﹞。
以除違損二﹝分﹞位故。
彼緣如次叁有情故,又審勘四無量,《大智度論》﹝卷二十中﹞謂前叁無瞋爲體,後一無貪爲體﹝如雲「複次,如慈、悲、喜心,愛深故,舍衆生難。
入是舍心故,易得出離」﹞。
與樂、拔苦、喜益,叁位淺深成別。
[241]《樞要》卷下雲︰
四無量以叁法爲體︰謂無瞋、不害及舍。
喜以不嫉爲體,體即無瞋,故唯叁法。
[242]「者」字,《金藏》無。
[243]「熟」字,金陵本等誤作「就」。
[244]《瑜伽》卷四十九原文:
菩薩始從勝解行地,乃至最後到究竟地,于此一切菩薩地中,當知略有四菩薩行。
何等爲四?一者、波羅蜜多行,二者、菩提分法行,叁者、神通行,四者、成熟有情行。
[245]《瑜伽》卷四十九原文作:
當知如是叁十二種大丈夫相、八十隨好,菩薩若在種性地中,唯有種子依身而住;菩薩若在勝解行地,始能修彼、能得方便;菩薩若在清淨增上意樂地中,乃名爲得;菩薩若在諸餘上地,如是相好轉勝清淨;若在如來到究竟地,當知相好善淨無上。
[246]「諸不共佛法」五字,爲本論《述記》增。
[247]「已」字,《金藏》誤作「具」。
[248]「就」字,《金藏》誤作「熟」。
[249]「菩提資糧」,藏文作「byavchubkyitshogs/」。
[250]原作「若」,下一同。
[251]原作「謂未護諸相隨好異熟時」。
[252]「去菩提近」四字,本論《述記》增。
[253]此段文,《瑜伽》卷四十九原作:
若下劣者,先菩薩時亦已成就。
始從清淨勝意樂地,一切所有菩提資糧無有差別,能感一切相及隨好。
又此一切菩提資糧略有二種:謂去菩提若遠、若近。
此中遠者,謂未獲得諸相隨好異熟果時;所言近者,謂初獲得諸相隨好異熟果時,或從此上,展轉獲得殊勝清淨。
[254]又《瑜伽》卷四十九說諸相與隨好差別雲︰
又即如是叁十二種大丈夫相,由所依性能任持故﹝藏文作「”didagrtengyitshulgyis”dzinciv/」﹞,由極殊妙令端嚴故,說名隨好﹝藏文作「gzugsbzavposmdzesparbyedpasde”iphyirdpebyadbzavpo&#378esbya”o/」﹞。
[255]「練磨」,藏文爲「sbyovba/」。
[256]謂《攝論》卷二〈入所知相〉,及兩《釋》卷第六。
[257]《攝論》原文作:
由何能入?由善根力所任持故。
謂叁種相練磨心故;斷四處故;緣法義境,止觀恒常殷重加行,無放逸故﹝藏文作「dgeba”irtsaba”istobsbskyedpadav/rnampagsumgyissemssbyovbadav/gnasb&#378ispavbadav/chosdavdonladmigspa”i&#378ignasdavlhagmthovbsgompartagtudavgusparbyaste/sbyorbalabagyodpar”juggo/」﹞。
[258]《攝論》雲︰
無量諸世界,無量人有情,剎那剎那﹝藏文作「”jigrtengyikhamsdpagtumedparnamskyimirgyurpa”isemscandpagtumadpadagskadciggcigla/」﹞證覺無上正等菩提,是爲第一練磨其心。
《攝論?世親釋》雲︰
此中對治叁種退屈心故,唯修叁種練磨心﹝藏文作「dela&#378umpagsumgyigbenporsemssbyovba(後文亦作「semsgzevsbstodpa」)rnampagsumste/」﹞。
所以者何?以諸菩薩聞于無上正等菩提,最勝、廣大,難可證得﹝藏文作「mchogtuzabcivrgyacheba”iblanamedpayavdagparrdzogspa”ibyavchubmvonparrdzogspar”tshavrgyabarrtogspardka”bathospana/」﹞,心便退屈﹝藏文作「&#378umpar”gyurte/」﹞。
對治此故,修第一練磨心。
[259]《攝論》雲︰
由此意樂能行施等波羅蜜多,我已護得如是意樂。
我由此故,少用功力﹝藏文作「tshegschuvvus/」﹞,修習施等波羅蜜多,當得圓滿。
《攝論?世親釋》雲︰
此中「意樂」,謂信及欲﹝藏文作「bsampanidadpadav”dunpa”o/」﹞。
菩薩于諸波羅蜜多真實有性、具功德性、有堪能性、深生信解﹝藏文作「yodpadav/nantandavldanpadav/nuspabiddav/pharoltuphyinpalayidchespabiddeni/」﹞,是名爲「信」。
深信解已,樂欲修行﹝藏文作「dadpasbskyedpa”inantanbyedpar”dodpabidni/」﹞,是名爲「欲」。
菩薩既得如是信欲自性﹝之﹞意樂,少用功力,修習六種波羅蜜多,當得圓滿。
[260]「障」字,《金藏》作「漏」。
[261]《攝論》雲︰
若有成就諸有障善,于命終時,即便可受一切自體圓滿而生﹝藏文作「dgebasgribpadavbcaspayavdgebarnamsdavldanna”phralduwila/”phraldu”dodpab&#378indulusthamscadphunsumtshogsparskyena/」﹞,我有妙善無障礙善﹝藏文作「bdagdgebasgribpamedpa”idgebadavwintuldanpaltar/」﹞,雲何爾時不當獲得一切圓滿?
《攝論?世親釋》雲︰
又諸菩薩,于佛甚深廣大言教,思議決擇善巧轉時﹝藏文作「savsrgyasrnamskyizabcivrgyacheba”ichosrabtu”byedpalamkhaspargnaspana/」﹞,如是思量︰如是無上正等菩提難可證得,墮﹝原作「隔」,今依藏文改﹞一念心方可證得!心便退屈﹝藏文作「”diltarblanamedpayavdagparrdzogspa”ibyavchubskadcigmagcigtugtogspathobparbya”o&#378esbyabanirtogspardka”o&#378es&#378umpar”gyurbas/」﹞。
對治此故,修第叁練磨心。
「我有妙善」者,我有一切十種地中,妙善積集福﹝藏文無「福」﹞、智資糧。
「無障礙善」者,謂金剛喻定能破在骨、粗重、微細極、難破障﹝藏文作「”dodchagsdavbcaspa”ignasvanlenbsrabsparbyedcivdbralbardka”ba”isgribpa”byedpardorjeltabu”itivve”dzinte/」﹞,此定無間,得一切障離系轉依。
[262]謂《攝論》暨兩《釋》。
[263]《金藏》及《了義燈》引文均作「得」,餘作「同」。
[264]《攝論》原文爲:
由離聲聞獨覺作意,斷作意故。
[265]《攝論》原文爲:
由于大乘諸疑離疑,由能永斷異慧、疑故﹝藏文作「yidgbisdavsombispavspasthegpachenpolathetshomthamscadthetshommedpadav/」﹞。
《攝論?世親釋》雲︰
謂于大乘甚深廣大,能永斷除異慧﹝藏文作「yidgbis」﹞,及疑。
此中「異慧」,謂鄙惡慧﹝藏文作「blovanpa」﹞,于理動搖﹝藏文作「deb&#378indug&#903yoba」﹞。
「疑」,謂猶豫﹝藏文作「thetshom」﹞。
「由于大乘諸疑離疑」者,謂于大乘安立法相叁自性教﹝藏文作「migavthegpachenpo”ichoskyimtshanbidrnamparg&#378agpalabrtsamsnasvobabidgsumstonpaste/」﹞,謂若說諸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諸如是等永無異門﹝藏文作「medpa”irnamgravskyis/」﹞,依遍計所執自性而說。
若說諸法如幻、陽焰、夢想、光影、影像、谷響﹝藏文無﹞、水月、變化,諸如是等虛妄異門﹝藏文無此八字﹞,依依他起自性而說。
若說諸法真如、實際、無相、勝義、法界、空性,諸如是等真實﹝藏文無「真實」二字﹞異門,依圓成實自性而說。
于此一切異慧,及疑,永無複轉﹝藏文作「”dilablogrosvanpathamscadkyisombi”jugparmi”gyurro/」﹞。
[266]《攝論》原文爲:
由離所聞、所思法中,我、我所執。
斷法執故。
《攝論?無性釋》雲︰
謂于所聞、所思法中,能永斷除我、我所執,謂「我能聞」、「我能思覺」、「我所聽聞」、「我所思義」,如是執著一切皆無。
于其勝義證現觀故﹝離所取、能取取故﹞。
[267]《攝論》原文爲:
由于現前現住,安立一切相中,無所作意,無所分別。
斷分別故﹝藏文作「rnamparrtogpaspavspasmvonnagnaspadav/b&#378agpa”imtshanmathamscadyidlamibyedcivrnamparmirtogpa”iphyirro」﹞。
《攝論?世親釋》雲︰
謂加行無分別智轉時,如理作意住一切定心,諸相作意分別皆斷﹝藏文作「sbyorbalasbyuvba”irnamparmirtogpa”iyewesgnaspa”idgeba”irtsaba”istobslasbyuvba”isemssbyovbarnampagsumlabrtennas”diltarrtagtuguspadavbcaspasbagyodpar”byuvba”itshulb&#378inyidlabyedpa”ignasskabslagnaspathamscaddumbamparg&#378agpa”irjessumthunpa”ibzodparnampalagnaspayinparrigparbya”o/」﹞。
又雲︰
「斷分別故」者,謂于現前色等現住﹝藏文作「gavgzugslasogspamvonnagnaspadav/」﹞,及骨鎖等定,所安立一切所緣諸境界相﹝藏文作「gavyavmbamparb&#378agpasruspa”iphuvpolasogspadmigspar”gyurba”imtshanmathamscad/」﹞,皆不作意,無所分別;由無分別,方便能入﹝藏文作「yidlamibyedpasrnamparbrtagparbyabalarnamparmirtogpa”ithabskyis”jugpar”gyurgyi/」﹞。
若異分別,終不能入﹝藏文作「g&#378andurnamparrtogpargyurna”jugparmi”gyurro/」﹞。
《攝論?無性釋》並雲︰
乃至一切諸佛菩薩波羅蜜多,如是等相執著分別,悉能永離。
[268]「緣」字下,《金藏》衍「似」字。
[269]見《攝論》卷二中,兩《釋》卷六初〈入所知相分〉第四。
如論雲︰
入所知相,雲何應見﹝藏文作「wesbya”imtshanbidla”jugpajiltarbltabarbya&#378ena/」﹞?多聞熏習所依﹝藏文作「mavduthospasbsgompa”ignas/」﹞,非阿賴耶識所攝﹝藏文作「kung&#378irnamparwespasbsduspamayinla/」﹞,如阿賴耶識成種子﹝藏文作「kung&#378irnamparwespaltar/」﹞,如理作意所攝﹝藏文作「tshulb&#378inyidlabyedpasbsduspa/」﹞,似法、似義而生,似所取事有見意言﹝藏文作「chosdavdonsnavba”byuvba”itshulcangzuvba”idvospo”ignasltabultabadavbcaspa”iyidkyibrjodparnamskyisabonyinpa”o/」﹞。
《攝論?世親釋》雲︰
「似所取事」者,謂似色等義﹝藏文作「gzugssugyurpa&#378esbyaba”idonto/」﹞。
「有見」者,謂似于見﹝藏文作「ltabargyurparnamsso/」﹞,此即成立有相、見識﹝藏文作「dedagbidnirgyumtshandavltabadavbcaspa”irnamparwespar”jogpar”gyurro/」﹞。
《攝論?無性釋》雲︰
言「似法」者,謂契經等。
如《十地》等﹝此四字,藏文無﹞。
言「似義」者,謂彼所诠無我性等。
似彼行相而生起故,說爲似法、似義而生﹝藏文作「”didagnide”irnampar”byuvba”ivavtshulcanyinpardersnavba”byuvba”itshulcanno/」﹞。
「似所取事」者,如彼所取而顯現故。
「有見」者,謂意、耳﹝原作「取」,今依藏文改﹞識俱﹝藏文作「rnaba”irnamparwespadavbcaspa”o/」﹞。
言「意言」者,所謂意識。
或與見分俱所取、能取性。
此即安立所取、能取所依自性﹝藏文作「yavnaltaba”ichadavpo”igzuvbadav”dzinpa”idvosporrnamparg&#378agparnams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