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向所攝[101]道,以不複現前故。
如菩薩,雖不言向、果,亦得勝舍劣,劣不現前,如得果故。
今約此文,即轉齊義。
叁品種子,各各別有,不用下品以爲中、上品也。
若約轉滅義,一種子轉爲中、上者,即下成中,下不複起,名舍劣也。
解能證得有四,上來已明叁訖。
【疏翼】
以上第一廣前答文因中,第叁解十重障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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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伏」字,《金藏》有,餘無。
[2]即所知障。
[3]「此即總訖」四字,《金藏》有,餘無。
[4]「重」字,《金藏》有,餘無。
[5]《瑜伽》卷五十八原文爲:
若諸異生離欲界欲,或色界欲,但由修道,無有見道﹝藏文作「bsgompa”ilamkhonasbyedkyi/delamthovba”ilamnimeddo/」﹞。
彼于欲界得離欲時,貪欲、瞋恚及彼隨法鄰近憍慢,若諸煩惱相應無明不現行故,皆說名斷﹝藏文作「”dodparnamslas”dodchagsdavbralbade/de”i”dodchagsdav/gnodsemsdav/dedavmthunpa”ichosdav”brelba”ivargyaldav/dedavmtshuvparldanpa”imarigpanikuntumi”byuvba”itshulgyisspovbayingyi/」﹞,非如見道所斷薩迦耶見等﹝藏文作「”jigtshogslaltabalasogspamthovbasspavbarbyabadagnideltamayinno/」﹞。
由彼諸惑住在身中,從定起已,有時現行,非生上者,彼複現起﹝藏文作「dedagkyav”dinagnaspalus”dilagnaspalavspadelanilan”ga”kuntu”byuvbar”gyurgyi/govmarskyespalanimi”byuvvo/」﹞。
[6]即本論卷九。
[7]本論卷九初雲︰
菩薩住此資糧位中,二粗現行雖有伏者,而于細者及二隨眠,止觀力微,未能伏滅。
[8]「不」字,《金藏》及《義演》釋誤作「若」。
[9]即《分別緣起初勝法門經》,該經卷下中原文爲:
又不放逸內法異生,若造福行及不動行,彼是正法如理作意相應善心之所引發──解脫爲依、回向解脫而引發故,雖于善趣感殊勝生,而非無明起增上緣。
[10]即晉譯《華嚴經》卷九〈初發心菩薩功德品〉第十叁,及卷八〈菩
薩十住品〉第十一。
[11]「佛」字,《金藏》誤作「淨住」二字。
[12]如本論卷九頌雲︰
除滅諸煩惱,永盡無有餘,無礙寂滅觀,是則佛正法。
本論卷八雲︰
第四生貴真佛子,從諸賢聖正法生;有無諸法無所著,舍離生死出叁界。
[13]見《述記》卷五十七,引《華嚴經》卷九頌文後,問雲︰
雲何此言未伏二取?答︰彼依伏因邪教、邪師所起,不共無明伴煩惱類,說盡非盡一切自分別生煩惱及俱生煩惱。
又說佛法功力能滅一切煩惱,非十住位已能滅一切煩惱。
[14]見《菩薩璎珞本業經》卷一〈賢聖學觀品〉第叁原文爲:
叁賢菩薩伏叁界煩惱,粗業道、粗相續果,亦不起粗。
[15]見前卷九「加行道」,原文爲:
于俱生者,及二隨眠,有漏觀心有所得故,有分別故,未全伏除,全未能滅。
[16]《金藏》作「尚」,餘作「自」。
[17]「菩薩」二字,《金藏》有,餘無。
[18]「畏」字,《金藏》有,餘無。
[19]見本論卷叁「明阿賴耶識何位舍時」雲︰
《集論》複說若諸菩薩「得菩提時,頓斷煩惱﹝障﹞及所知障,﹝頓﹞成阿羅漢及如來」故。
若爾,菩薩煩惱種子未永斷盡,非阿羅漢,應皆成就阿賴耶識;何故即彼〈決擇分〉﹝卷五十一中,「阿賴耶識對轉識成就與否應作四句」中,第二句﹞說不退菩薩亦不成就阿賴耶識?
彼說二乘無學果位回心趣向大菩提者,必不退起煩惱障故,趣菩提故,即複轉名不退菩薩。
彼不成就阿賴耶識,即攝在此阿羅漢中。
故彼論文不違此義。
《述記》卷十九並說有四種不退中,其第四爲「煩惱不退」,「謂無漏道所斷煩惱一切聖者,今說回心名不退者,即第四不退。
」
《樞要》卷下雲︰
何故見所斷煩惱隨所知伏與不伏;俱生煩惱獨入地伏,不隨所知?所知後伏,煩惱先伏?見所斷,不爾,見障利故。
同時修障鈍故,漸舍。
又見道猛,修道不爾故。
留煩惱,本擬潤生,八地以去無分段生死,不藉煩惱助潤,何故不斷耶?
答︰如初地怖煩惱,即伏而受變易﹝生死﹞,亦如二乘有學回心,即受變易﹝生死﹞;雖無分段﹝生死﹞,不斷煩惱。
所以者何?煩惱雖不親助潤變易﹝生死﹞,如分段生,遠勢亦有。
又惑種在,變易﹝生﹞時長,不假數資。
若無惑種,變易﹝生﹞時促,如二乘無學,須數數資。
然有四句︰唯勝定無惑助,亦不長期受變易﹝生死﹞──如二乘無學回心;雖有種助,無勝定資,亦不長時──如二乘有學回心;有惑助潤,及有勝定資,即變易﹝生死﹞長時受──如十地菩薩故須留之,不同二乘斷之不得,非故留也。
又二乘但種助,不由願資,而不名留;菩薩正由願資,傍由種助,故說留之。
若即斷之,于生無力。
惑因亡,果隨盡故。
又由菩薩意樂菩提,十地練根,不假斷煩惱;煩惱在,不障得地,故名留。
[20]如本論卷九初雲︰
一、真見道:謂即所說無分別智。
實證二空所顯真理,實斷二障分別隨眠,雖多剎那事方究竟,而相等故,總說一心。
[21]即「煩惱障修所斷種」。
[22]「力」字,《金藏》誤作「方」。
[23]《金藏》作「起」,餘作「智」。
[24]「能」字下,《金藏》有「故第七」叁字。
[25]即《瑜伽》卷七十八〈菩薩地?第二持隨法瑜伽處住品〉第四之二
末。
[26]「中」字下,《金藏》衍「下」字。
[27]《瑜伽》卷四十八原文作:
于極喜住中,一切惡趣諸煩惱品所有粗重皆悉永斷,一切上、中諸煩惱品皆不現行。
于無加行無功用無相住中,一切能障一向清淨無生法忍諸煩惱品所有粗重皆悉永斷,一切煩惱皆不現行。
于最上成滿菩薩住中,當知一切煩惱、習氣、隨眠障礙皆悉永斷,入如來住。
[28]「永」字,原作「已」,下二皆同。
[29]《瑜伽》卷四十八原文作:
當知一切所知障品所有粗重亦有叁種︰一者、在皮粗重,極歡喜住皆悉已斷。
二者、在膚粗重,無加行無功用無相住皆悉已斷。
叁者、在肉粗重,如來住中皆悉已斷,得一切障極清淨智。
[30]即異生性障。
[31]《金藏》作「亦未約明頓漸」,餘作「未明頓漸」四字。
[32]「唯障」等十一字,《金藏》有,餘無。
[33]「第七」二字,《金藏》有,餘無。
[34]《金藏》作「並同」,餘作「亦與」。
[35]即非想非非想。
[36]見本論卷五初,如雲︰
然此染意相應煩惱是俱生故,非見所斷;是染汙故,非非所斷;極微細故,所有種子與有頂地下下煩惱,一時頓斷。
勢力等故,金剛喻定現在前時,頓斷此種,成阿羅漢。
故無學位永不複起。
[37]「真」字,《金藏》有,餘無。
[38]本論卷九中有二義,其第二雲︰
有義:此中二空二障,頓證頓斷。
由意樂力,有堪能故。
[39]謂相見道中叁心。
[40]本論《述記》卷五十五雲︰
然今此中,人、法二障各分上下︰粗者爲上,細者爲下,合爲四類。
然二粗者,各別除之,以智猶弱,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