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已也,又必有其處,使靜寂得所,如置物然,恰當其處,而後妥貼。
質言之,乃調心得安耳。
觀者析理之謂,梵名毗缽舍那,義淨譯為衆觀(毗字接頭,有種種衆相之意)。
乃明察心相細微條理之義。
由是置心妥處,複明條理,此心自無不調矣。
心調而後定慧随之。
是即不如通常以止觀分屬定慧之拘礙,而見止觀之不相離,定慧中皆兼而有之;乃至一切菩提分行,亦無不皆以止觀一貫行之。
此即标名止觀,既以避定慧次第之誤解,而又顯其通貫之意也。
複次守約之道,亦于止觀見之。
《法句經》〈沙門品〉雲∶‘無禅不智,無智不禅,道從禅智,得至泥洹。
’《法句譬喻經》〈戒慎品〉雲∶‘以戒降心,守意正定,内學止觀,無忘正智。
’皆是禅(定)智(慧)之相資,止觀之互濟。
故道安法師獲睹前偈,即于禅法,深悟其要。
今止觀并舉,皆是作意思惟(警策其心,而令思惟)。
而有差别者∶作意思惟緣能緣心謂之止,即以心緣心也;作意思惟緣所緣相謂之觀,即以心緣心相也。
心起初無定處,後生之心把握前心,使之系屬于色或受不失(止);然後生心分析此所緣相(觀)。
是則止觀之别也。
《成實論》中有種種喻,分别其義,可資參考。
舉其一例∶有喻刈除亂草,止如把握,觀則如割截也。
止觀如是分别,猶未究竟,更進乃有止觀雙運之道。
仍為作意思惟,但作意思惟心一境性,心一境性即心境共相,為析理之自然歸宿。
佛法以種種相歸于一相,謂之共相。
《般若》共相即是無相。
《瑜伽》共相即是唯識,本經共相即是無常。
此皆止觀雙運境地。
《法句》說守約處,即在此等處。
故徒講定慧,猶不能顯,必至止觀雙運,而後得之也。
本經發明止觀要義,有通說,有别說。
通說為〈心意〉、〈沙門〉、〈梵志〉三品;别說為〈惟念品〉。
先解通說∶〈心意品〉有十二章,詳言心相躁動,有待調伏。
首三頌釋見《瑜伽》。
如雲∶‘難調伏輕躁,淪墬于諸欲,善調伏其心,心調引安樂。
’(此《瑜伽》第二十五頌,即〈心意品〉第二頌。
)此謂心樂攀緣,如猿之舍枝取枝,難以調伏。
雖強納之善中,而不能一向(定)安住,非在貪等,即在沈淖不寂之所,于是随欲淪墬生死而不能返。
若依止觀之道,令心恒修善法心。
一境性,即能如實知五欲而生厭患,遠離諸染,獲得解脫。
如是苦因既盡,安住現法,當來衆苦亦得永盡。
是故此頌即說明心應調伏之根據,與不随順所得之勝利也。
由是次言雲何調心。
《瑜伽釋》第二十六頌雲∶‘于心相善知,能餐遠離味,靜慮常委念,受無染喜樂。
’(即〈心意品〉第三頌)心之大用見于能調,調心之先,須識其相。
此心即自己之心,所謂調者,亦使其平衡猶如止水而已。
至于工夫,則賴于有學與見迹。
有學者,謂笃志斯學;見迹者,謂慧見谛理。
心契此理,則歸平衡;不契則成散漫。
又雲心相,不外掉舉、下劣、不定三種。
對治即有三方便,謂止、舉、舍。
心掉時使之止;心下劣時令之舉;心高下不定時,住平等舍。
由此止觀方便,得四種功德∶(1)餐遠離味∶心住一境,遠離習氣,則能受用身心輕安,是即止也。
(2)靜慮∶謂由淨定心相(即止)相續修習,則于所緣境如實知其質而盡其量,明辨審察而思擇之,是即觀也。
(3)常委∶謂由止觀為依故,貫徹一切菩提分法,能常修習,遍一切時無有間斷(常),遍一切處無有遺漏(委),此即一貫之道也。
(4)念知∶謂由無懈無掉心故,能得最勝正念正知,心善解脫,永斷五蓋随眠。
脫五蓋故,乃于現法得安樂住。
此樂住,即佛道究竟,亦猶儒者所稱孔顔樂處。
且屬現前受用,而非懸想當來,此所以有異于外道苦行也。
又次詳調伏之關鍵。
《瑜伽釋》第二十八頌雲∶‘心遠行獨行,無身寐于窟,能調伏難伏,我說婆羅門。
’(即〈心意品〉第四頌)上雖泛說調伏次第,未說把握之樞紐。
所雲樞紐無他,當下莫放過而已(當下即是與否,猶在其次)。
心有種種異名,或名為意,或名為識。
無始以來,随諸衆生,自體及因(所謂業惑)次第相續。
雖無作者,而有流轉,但無前際可尋,故名遠行。
心如瀑流不斷,一念放過,便入過去,故須當下省識。
此就過去相言也。
現在之心,單純而轉,無餘相伴,名為獨行(瑜伽學系謂後心續前心,依緣不同,有種種行相,而體無異。
與譬喻師說相通,蓋同出于化地末系也)。
又此心現在自體現前,或為貪性、嗔性、癡性,或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