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
亦勿謂表有為善惡,如童女相表善非善。
「又經雲:有三有為之有為相」,還是引經中的話。
「論雲」,《俱舍論》裡邊說,「然經重說有為言者」,有為之有為相,為什麼說兩個「有為」呢?「令知此相表是有為」,第二個有為,僅僅表示這個是有為,沒有其他的意思。
「勿謂此相表有為有」,隻是說法是有為而已,并不是說有為相是實在有的東西。
「亦勿謂表有為善惡」,也不是說有為法有善惡。
第一,「勿謂此相表有為有,如居白鹭,表水非無」,打個比喻。
假設這個地方,有白鹭住在那裡,白鹭是水鳥,它居住的地方是一定有水的,它是離不開水的。
所以看到白鹭在這裡住,肯定知道這個地方有水,這是表示有。
但是「三有為之有為相」,不表示有為相是實在有,隻表示法是有為。
第二,「亦勿謂表有為善惡」,這個「三有為之有為相」,也沒有善惡的意思在裡邊。
舉個例,「如童女相,表善非善」,一個女孩子,她的相長得好的,那她将來養的孩子,一般說相貌是好的;如果她的相是醜的,那将來養的孩子會醜的。
而且相的好醜跟人的品德有關系,過去的心不好,異熟果長得醜,等流果是這一輩子品德也不好。
當然,也不能說長得醜的人肯定是壞的,一般從等流果來看,過去的不善,現在還有等流下來。
另一種情況是因為過去的餘報,他過去造了很重的業,有幾百世或者多劫都是醜相,但是心早就改善了,這樣的人也是不少的。
所以,這個事情也不絶對。
因為業果的變化無窮,隻有佛纔能究竟明白清楚,一般的人隻能知道一個大概的規律,不能絶對化。
解雲:遙見白鹭,表知有水。
如童女有好相,表生善子,有惡相,表生惡子。
今此四相,唯表有為是有為法,不表有為是有義故,不同白鹭表有義也。
又此四相,不表有為善惡性故,不同童女表善非善。
「解雲:遙見白鹭,表知有水」,這是一般的邏輯,白鹭住的地方決定有水。
「如童女有好相,表生善子」,假使女孩子有好的相,表示她将來生的孩子相貌會是好的,品德也好;「有惡相,表生惡子」,假使是一個惡相,表示她的孩子相貌不太好,品德也不一定好。
這是從業果上看。
「今此四相」,僅僅表示本法是有為法,「唯表有為是有為法,不表有為是有義故」,不表有為是有。
「不同白鹭表有義也」,跟白鹭那個比喻不一樣。
白鹭是表示有水。
「又此四相,不表有為善惡性故,不同童女表善非善」,它僅僅表有為,不同童女那個比喻表善惡。
這是什麼意思呢?有部認為四相是實在有的,經部不同意,他認為四相是假有的。
經部的意思說,一個相續的法,起來的時候叫生,暫時住的時候叫住,改變的時候叫異,滅掉叫滅。
并不是有一個實在的生把它生出來,有一個滅把它滅掉,這幾個相不過是根據它的變化狀态,來安立四個假法。
所以,經裡邊說的「有為之有為相」,僅僅表示法是有為而已,并不是表示這個有為法的四相有實在體的,重點在這個地方。
從此第二,釋難。
依經部宗,四相是假,不許有宗未來有體,實有生相。
故論雲:若生在未來,生所生法,未來一切法,何不頓生?頌曰:
生能生所生 非離因緣合
「依經部宗,四相是假」,經部來說,四個相都是假的。
「不許有宗未來有體」,不同意有部說未來法有體,「實有生相」。
因為生在未來世,住、異、滅在現在世;生相是針對未來法的,說未來法有實體。
經部認為,生住異滅是假的,沒有實體的。
「故論雲:若生在未來,生所生法,未來一切法,何不頓生」,這是從另外一個角度來難有部。
如果生是一個實有的法,它能生一切法,要生的法還在未來,那麼當生起作用的時候,未來的法不是一下都可以生出來嗎?這個生有功能,能生一切法,那麼能生這個法,也應該能生那個法,凡是未來沒有生的法,一個生可以把它全部生出來!一下子什麼都出來了。
世界上沒有這樣的事情啊!那麼有部怎麼回答呢?
「頌曰:生能生所生,非離因緣合」,有部說,生當然能生一切法,生那個所生的法,還要有其他條件。
如果因緣沒有和合,單是一個生,它也生不出來。
釋曰:此兩句,答經部宗難也。
因者六因,緣者謂四緣。
論雲:非離所餘因緣和合,唯生相力,能生所生,故諸未來,非皆頓起。
「釋曰:此兩句,答經部宗難也」,要因緣和合纔能生,什麼因緣呢?「因者六因,緣者謂四緣」,因有六個,緣有四個。
把不相應行講完,跟着六因、四緣、五果就要來了。
所以這裡已經埋下一個伏筆。
「論雲:非離所餘因緣和合,唯生相力,能生所生,故諸未來,非皆頓起」,這是有部的回答。
離開其他的因緣和合,單是生相一個法的力量,是不能生出法來的。
所以說未來的法,不會全部一下生出來。
因為其他的法因緣還沒有和合,不能生。
這個回答,經部還是不承認。
經部打個比喻,假使有一個人吃了點瀉藥,瀉肚子,那就是藥造成他瀉肚子。
但是你一方面說他吃了瀉藥,瀉肚子;一方面又說,天保佑他,幫他瀉肚子。
外道一般信天,說天有能力保佑他。
這不是重複嗎?也就是說,既然是要因緣和合纔能生的,還要一個生相幹什麼呢?
在《俱舍論》裡邊辯論很多。
如果要講第二遍,就不要再講《頌疏》了。
看因緣是否和合,假設有這個條件,《俱舍論》展開來講,那裡面的東西就多得多了。
從此大文第七,明名身等。
論雲:如是已辨諸有為相,名身等類,其義雲何?頌曰:
名身等所謂 想章字總說
「從此大文第七,明名身等」,心不相應行最後是名句文身。
「論雲:如是已辨諸有為相」,講好有為的相,「名身等類」到底是什麼東西?「其義雲何」。
「頌曰:名身等所謂,想章字總說」,「名身等」,「等」是句身、文身。
名是想,句是章,文是字,身是總說。
釋曰:名身等者,标章也。
所謂,下正釋也。
等者,等取句身文身也。
想章字總說者,釋上也。
以想釋名,以章釋句,以字釋文,以總說釋身也。
「釋曰:名身等者,标章也」,标個題目,要解釋的東西。
「所謂」,是什麼東西呢?是下邊的正釋。
「等者」,名身等什麼東西呢?「等取句身文身也」。
「想章字總說」,一個個挨着講,「以想釋名,以章釋句,以字釋文,以總說釋身也」。
論雲:名謂作想。
解雲:想者取像,或契約義。
若取像名想,想是心所,如說色名,能生色想,因名生想,名為作想。
若契約義,想即是名,謂諸賢聖,共為契約,立色等名,名即是想,由此名想,能有诠表,故名作想。
梵雲那上聲磨,唐翻為名,是随義,歸義,赴義。
謂随音聲,歸赴于境,呼召色等,名能诠義。
「論雲」,《俱舍論》裡邊說,名是作想。
圓晖法師解釋,想有兩個意思,一個是「取像」,前面的想心所;一個是「契約」。
「若取像名想」,想是心所法,「如說色名」,假設說一個色的名字,「能生色想」,我們心裡就起一個色的想。
比如說茶杯,心裡馬上起一個茶杯的樣子,這是心所法的想,取像,取那個樣子。
「因名生想,名為作想」,這個想是從名生出來的,說了茶杯這個名字,心裡馬上浮出一個茶杯的樣子,因這個名字,産生那個像的想,這個名能夠産生想,所以叫作想。
「若契約義」,假設想用第二個契約的意思,契約是訂下要大家公認的意思。
「想即是名」,從契約的意思來講,這個想本身就是名。
「謂諸賢聖,共為契約,立色等名」,古代的那些賢聖,那些有道德學問的人一起商議,确定名稱,大家公認,這個叫色,這個叫受,這個叫行,這個叫茶杯,那個叫山河,那個叫大地,是大家統一公認的名字,安好就不好改變了。
比如說,這個東西叫茶杯,他說我不要叫茶杯,要叫其他什麼名字,大家都不知道的,那不承認你,你說了人家也不懂。
要大家公認都叫這個名字。
「名即是想」,這個契約就是想,是公認的東西。
「由此名想,能有诠表,故名作想」,這個名就是想,它能夠表意義,叫作想。
「梵雲那磨,唐翻為名」,梵語「那磨」,跟南無阿彌陀佛的「南無」音相近,但不是同一個。
「南無」是歸依,「那磨」是名。
名是什麼意思呢?「是随義,歸義,赴義」,「随」這個「音聲」,「歸赴于境」,趨向于那個境。
比如說到茶杯,就想到是指這個東西。
跟着名字的音聲,可以有一定的趨向,是那個境界,那個東西。
「呼召色等,名能诠義」,它有這個作用,叫名。
論雲:句者謂章,诠義究竟。
如說諸行無常等章,或能辨了業、用、德、時、相應、差别,此章稱句。
解雲:且如一色,有所見業;能發識用;青黃等德;過未等時;與四相合,名為相應;不相應者,名曰差别。
謂能辨色是所見等,此章稱句也。
梵雲缽陀,義翻為句,正翻為迹,謂如象身有四足迹。
且如一頌,總四句成,故今就義翻之為句。
梵雲縛迦,此翻為章。
章者,诠義究竟,故以章釋句。
「句者謂章」,句就是章。
「诠義究竟」,把一個意思能夠充分表達出來,叫做句,也是章的意思。
「如說諸行無常等章」,諸行無常是一句話,這句話把意思已經表達完整。
如果單說「諸行」,那就沒有說完;或者說「無常」,什麼無常呢?也沒有說完。
而「諸行無常」,這個句子表達了一個完整的意思,能夠使人家明白。
「或能辨了」,或者能夠辨了下邊那些東西的叫句。
「業、用、德、時、相應、差别」,能夠辨别這六個東西的叫句,「此章稱句」。
「解雲:且如一色」,比如一個色法有什麼業呢?「有所見業」,能夠被人家所見。
有什麼作用呢?「能發識用」,能夠發識的用。
「色」,是被人家所見的,「有所見業」。
用,具有發眼識的功能,「能發識用」。
德,就是它的種種相狀,比如青的、黃的相狀,「青黃等德」。
時間,有過去未來現在等等,「過未等時」。
相應,跟業用德時相合的,叫相應,「與四相合,名為相應」。
第六個,差别,「不相應者,名曰差别」。
「謂能辨色是所見等」,你能夠知道,色是所見,或者色是各式各樣的差别,都包在這裡頭。
「此章稱句也」,這個章就叫句。
什麼叫句呢?梵文又叫「缽陀」,「義翻為句」,它的意思叫句。
「正翻為迹」,足迹的迹。
為什麼叫迹?「謂如象身有四足迹」,一頭象,它有四個足印。
這表示什麼?「且如一頌,總四句成」,一個頌裡邊有四句話。
這是梵語的文法,一個頌有四句,好像一頭象有四個足迹。
「缽陀」原來的意思是「迹」。
「故今就義翻之為句」,根據迹所表達的實際意思,指一個頌有四句話,就翻成這個「句」。
「梵雲縛迦,此翻為章。
章者,诠義究竟」,章,梵語叫「縛迦」。
把意思表達清楚的,「故以章釋句」,以章來解釋這個句。
文者,謂字,如說惡阿壹伊等字,是不相應行中字,不同此方黑書之字。
梵雲便膳那,唐雲文,是能彰顯義,近顯名句,遠顯于義。
西國風俗,呼扇鹽醋,亦名便膳那,亦是能顯義。
扇能顯風,鹽醋能顯食中味也。
故舊譯為味,翻之謬矣。
「文者,謂字」,這個文就是字。
「如說惡阿壹伊等字」,這是字母,中文字沒有字母。
「是不相應行中字」,屬于不相應行裡邊的字,也就是名句文身的「文」。
不是我們所說的方塊字,「不同此方黑書之字」,不是我們寫的字。
它是字母叫文。
「梵雲便膳那,唐雲文」,這也是梵文,音譯叫便膳那。
玄奘法師精通梵文跟漢文,他講了很多,對我們來說,好像是隔膜很大。
梵雲便膳那,唐叫做文,「是能彰顯義」,彰顯的意思。
「近顯名句,遠顯于義」,近的能夠顯那個名、句。
因為靠字母的組合,就能夠表達一個名,或者一個句子出來。
遠一點就是這個名句所指的東西、即它的意義也可以表出來。
「西國風俗,呼扇鹽酢,亦名便膳那」,那裡的風俗,把扇子,或者鹽酢,都叫便膳那。
「亦是能顯義」,也是能顯的意思。
扇子能顯風,鹽、醋能顯味道。
「故舊譯為味」,真谛三藏法師翻成「味」。
「翻之謬矣」,玄奘法師說翻錯了。
味是醋、鹽所顯,也叫便膳那,但在這裡不能翻成味,應當是文。
身者,聚集義。
總說者,合集義。
謂合集總說二三等名,為聚集故,故以總說釋身義也。
論雲:言總說者,是合集義,于合集義中,說嗢遮界故。
身是聚集的意思,「聚集義」。
「總說者,合集義。
謂合集總說二三等名,為聚集故,故以總說釋身義也」,「總說」是合起來,把兩個、三個名合集起來。
用這個總說解釋身是集聚的意思。
下面進一步解釋。
解雲:西方聲明,造字有字界字緣。
界是本義,以字緣助,成種種義。
且嗢遮是字界,本造字家,于合集義中,立嗢遮字界。
後以字緣,助嗢遮界,轉成三木訖底,唐言總說。
既知總說之義,起自嗢遮,嗢遮是合集義。
明知總說亦是合集,此文言于合集義說嗢遮界,以證總說是合集義。
既以總說釋身,故知多名合集為名等身等也。
「解雲:西方聲明」,西方的語法裡邊,「造字有字界字緣,界是本義」,緣是助緣,「以字緣助,成種種義」。
「且嗢遮是字界,本造字家,于合集義中,立嗢遮字界。
後以字緣,助嗢遮界,轉成三木訖底,唐言總說」,一句話,成一個總說(集合),這些梵文語法我們不再仔細講了。
身是總說,總說是合集的意思。
前面說了很多梵文文法,歸納一下。
所謂名者,就是一個概念。
「茶杯」,知道是一個裝茶的杯子。
句是一個完整的意思。
比如說,茶杯是無常的,那個意思表達出來了,成了一個句子。
再如「色不異空」,這個句子表達完整的意義。
字(文)是拼音字母。
身是多。
學過英語的人就知道,在英語裡名詞的後面加個「s」就表示複數,身的意思是變多數。
梵語語法,兩個叫身,三個以上叫多身。
然一名是名,非名身;二名名身,如說色聲;三名已去,名多名身,如說色聲香等者,有三名也。
一句是句,非句身;兩句是句,亦句身;三句已去,名多句身也。
如說諸行無常,一切法無我,涅槃寂滅,此皆有三句,名多句身也。
一字是文,非文身;二字亦文,亦文身;三字已去,名多文身。
如迦佉伽等,有三字,得名多文身也。
論雲:且如古者,于九義中,共立一瞿聲。
為能诠定量,故有頌曰:方獸地光言,金剛眼天水,于此九種義,智者立瞿聲。
一方,二獸,三地,四光,五言,六金剛,七眼,八天,九水,皆一瞿聲,目斯九義,指方言瞿,瞿則目方,指獸言瞿,瞿即目獸也,餘準可知耳。
「然一名是名,非名身」,一個名叫名,不能叫名身。
「二名名身,如說色聲」,假使兩個名字,比如說「色聲」,這是兩個概念,叫名身。
「三名已去,名多名身」,如果是三個名或更多的,叫多名身,比如說「色聲香味觸」,五個東西,叫多名身,這是梵語的語法。
「名」既如此,「句」也一樣。
「一句是句」,比如「諸行無常」,一句不能叫句身。
「兩句是句,亦句身」,兩句可以叫句,也是句身,比如「諸行無常,一切法無我」。
「三句已去,名多句身也」,三句以上,叫多句身,比如說「諸行無常,一切法無我,涅槃寂滅」,這是梵語的語法。
「一字是文,非文身」,一個字母叫文,不能叫文身。
「二字亦文,亦文身」,兩個字母叫文,也叫文身。
「三字已去,名多文身」,三個字母以上,叫多文身。
比如英語裡面,「a」叫文;「ab」叫文身;三個以上,「abc」,叫多文身。
舉例說梵文的字母,「如迦佉伽等」,意思一樣的。
「且如古者」,印度古代的字簡單,一個字可以有九個意思。
「于九義中,共立一瞿聲」,「瞿」這麼一個聲音,含有九個意思。
所謂「方,獸,地,光,言,金剛,眼,天,水」,一個「瞿」字可以代表九個意思,在某個地方作天講,某個地方作光講,等等。
「智者立瞿聲」,有智慧的人用「瞿」這個聲音表達這九個意思。
從此第三,諸門分别,于中有二:一辨名等,二明同分等。
「從此第三,諸門分别,于中有二」,以各式各樣的門來分别那些不相應行。
「一辨名等」,先說名,名句文身等,「二明同分等」,再說同分等。
且初明名等者,論雲:此名身等,何界所系?為是有情數,為是非有情數?為是異熟生,為是所長養,為是等流性?為善為不善,為無記?此皆應辨。
頌曰:
欲色有情攝 等流無記性
「且初明名等者,論雲:此名身等,何界所系」,界系門。
「為是有情數,為是非有情數」,是有情的,還是非情的?「為是異熟生,為是所長養,為是等流性」,五類分别門。
「為善為不善,為無記?」,善惡無記三性門。
以這些門來分别,「此皆應辨」。
「頌曰:欲色有情攝,等流無記性」,「欲色」,界系門,隻屬于欲界、色界,無色界沒有。
是有情還是非情呢?「有情攝」。
五類分别門裡邊,是「等流性」。
三性門裡邊,是「無記性」。
釋曰:言欲色者,界系門也。
謂此名身等,欲色界系。
謂名句文身,依聲而有,無色無聲,故無名等。
「釋曰:言欲色者,界系門也。
謂此名身等,欲色界系。
謂名句文身,依聲而有」,名句文身所依的體是聲。
「無色無聲,故無名等」,無色界沒有色法,沒有聲音,名句文身也沒有。
所以名句文身隻是欲界、色界系,不屬于無色界所系。
有情攝者,論雲:又名身等,有情數攝,能說者成,非所顯義。
解雲:能說者成者,顯唯有情也。
非所顯義,明不通非情也。
「論雲:又名身等,有情數攝,能說者成,非所顯義」,名句文身是屬于有情攝的,根據能說的人來攝,并不是根據所表達的意思來攝的。
「解雲:能說者成者,顯唯有情也」,是有情攝。
「非所顯義,明不通非情也」,名句文身能表達的意義很多,天地山河都可以表達,但是不屬于那些所攝。
要依說名句文身的人,從這方面說,是屬于有情的。
等流者,五類門也。
此名身等,同類因生,于五類中,唯等流性。
非業所感故,不通異熟。
非色法故,不通長養。
「等流者,五類門也」,五類分别,異熟生,等流,還有長養性等等。
「同類因生」,前面的名句文身生後面的名句文身,是同類因所生,在五類門當中,隻有等流性。
「非業所感故,不通異熟」,這不是業報感的異熟果,不能叫異熟生。
也不是色法,所以「不通長養」。
小的人會長大,瘦的人會養胖,這是色法,而名句文身是不相應行,不能長養。
一刹那、實有更不是,實有是無為法,一刹那是苦法忍,那個是無漏法,不相幹。
無記者,三性門也。
唯是無覆無記性攝。
謂名身等,依聲而起,非是心力親能發起,故唯無記。
聲是心力親能發起,故通三性也。
「無記」,三性門裡邊是無記的,名句文身「唯是無覆無記性攝」。
「謂名身等,依聲而起,非是心力親能發起」,念經是善心等起的,念經的聲音是有記的。
而名句文身雖然依聲,但不是心力親自發起,「故唯無記」。
「聲是心力親能發起,故通三性也」,三藏十二部、八萬四千法藴的體是聲,或者是名句文身。
聲是由心力親自等起,所以有善惡,通三性。
名句文身不是心力親自發起,是無記的。
從此第二,明同分等。
論雲:如上所說餘不相應,所未說義,今當略辨。
頌曰:
同分亦如是 并無色異熟 得相通三類 非得定等流
「從此第二,明同分等」,同分等的分别。
「論雲:如上所說餘不相應,所未說義,今當略辨」,其餘的不相應行法的差别,在這裡講一下,「今當略辨」。
「頌曰:同分亦如是,并無色異熟。
得相通三類,非得定等流」,下面解釋。
釋曰:同分亦如是者,為顯同分,如前名等,通于欲色、有情、等流、無覆無記。
并無色者,謂顯同分非唯欲色,亦通無色。
并異熟者,謂明同分非唯等流,并通異熟性。
由此同分是界通三,類通二義。
界三者,三界也。
類二者,等流異熟也。
「釋曰:同分亦如是」,同分跟名句文身一樣,「為顯同分,如前名等」,也是通于欲色、有情、等流、無覆無記。
「并無色者,謂顯同分非唯欲色,亦通無色」,同分是有情相同之處,生在無色界也有同分。
所以同分在界系門裡要多一個無色界。
「并異熟者」,五類分别門裡邊還要加個異熟。
「謂明同分非唯等流,并通異熟性」,同分不但是等流,還有異熟性,因為有異熟果的同分。
「由此同分是界通三」,同分是通欲界、色界、無色界有。
「類通二義」,五類分别裡邊有兩個,一個是等流,一個是異熟生。
得相通三類者,得謂能得,相謂四相。
此得及相,唯通三類:一有刹那,二等流性,三異熟性。
苦法忍上,得及四相,是有刹那,餘二可知。
「得」,能得所得那個得;「相」,四相,生住異滅。
「此得及相,唯通三類」,這個得跟相,隻通三類。
一個是「有刹那」,無漏的時候,苦法忍上面有四相,也有無漏的得,所以通刹那。
也有「等流性」,也有「異熟性」。
「苦法忍上,得及四相,是有刹那,餘二可知」,異熟性跟等流性很容易知道。
非得定等流者,非得者,非得也。
定謂二定,無想滅盡也。
非得及定,于五類門,同類因生,唯等流性;非業所感故,不通異熟;非色法故,不通長養;等流性故,非有刹那;是有為故,故不通有實也。
「非得定等流」,非得,還有無想定、滅盡定,它們是等流的。
「非得者」,就是得、非得裡的「非得」。
「非得」跟那兩個「定」,于五類分别門裡邊,「同類因生」,隻有等流性;不是業報所感的,不通異熟生;不是色法,不能長養;因為是等流性,有同類因,不是一刹那(一刹那是從來沒有同類因的);因為是有為法,也不能是有實事。
「根品」的第五卷,諸法俱生,這裡基本講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