迦牟尼佛三大阿僧祇劫舍頭目腦髓,終成正果。
那麼我們想修佛法,要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難道這一點努力都不付?就是世間上想要幹一番事業,也需要廢寝忘食地努力。
所以學法是要拿出精神來的,不能姑息偷懶、害怕膽怯的态度來學,否則不會成就的。
要把準備犧牲的精神拿出來。
法尊法師就有這個精神。
玄奘法師取經也是這樣,他說,甯可前進而死,不願後退而活。
還有很多無名英雄去求法,前仆後繼,成就的人卻隻有幾個。
這種精神,我們要想一想,古代的大德為了求法,犧牲了多少頭目腦髓。
我們是怎麼個樣子呢?我們現在條件比那時好得多,不努力說不過去。
此有二理破之:一所立質像,實有不成,二像喻不等于法,由此二理,故非譬也。
這裡有兩個理來破大衆部的那個說法。
第一,「所立質像,實有不成」,你立的這個比喻,鏡中象是假法,不是真的實有的法。
既然象是假法,你以假的法來比喻真的法,不能成立。
第二,「像喻不等于法」,拿像來比喻相續法,也是不相稱的,所以這個比喻不能成立。
「由此二理,故非譬也」,由這兩個理由來駁掉他的救。
故論雲:謂别色生,說名為像,其體實有,理所不成。
設成非等,故不成喻。
「論雲」,《俱舍論》裡的話,「别色生」,這個像本來是假的,但你以為是真的,是離開質、離開鏡子,另外有個色叫作像,一個實在的物質生出來。
依世親菩薩,這個像不是實在有的,并不是另外還有一個像的色生出來。
「設成非等」,退一步,假使象是實在的,從這個角度允許你用像來作比喻,但是跟我們的相續法呢,也不相稱,這個喻跟相續法不等,也不能成喻。
以這兩個理由來駁他的救。
那麼像體是實在還是不實在的?下邊舉幾個例子來幫助它不是實在的。
這裡邊包含了一點其他的意思,表面上是破大衆部,論證像不是實在的,但是經部跟有部也有不同點。
有部跟經部,雖然同時主張中有存在,但是有部的說法,象是實在有的,有部一切有,七十五法都是有的;經部的說法,象是假有的。
所以說這三家,大衆部、經部、有部,互有分歧。
這裡,世親菩薩利用像非實有,既破大衆部的沒有中有,同時也破有部的執著像為實在有體。
所以我們先要把這一點認清楚。
一處無二并者,釋上像實有不成句也。
論有四義,釋一處無二并也。
「一處無二并」,一個地方不能有兩個東西同時生住。
打個比方,假使這個空間有了茶杯了,就不能把録音機還擺在這個地方。
兩個實在有的,實質的、有體的東西,占同一個空間是不可能的。
「像實有不成」那句話,「一處無二并」來解釋。
「論有四義,釋一處無二并也」。
一處不可能有兩個實在的色并存,這有四個方式來解釋。
一雲:謂于一處,鏡色及像,并見現前,二色不應同處并有,依異大種故。
解雲:于一鏡處,不可實有像與鏡色二并生也,既二并生,故像不實也。
「一雲:謂于一處,鏡色及像,并見現前,二色不應同處并有」,鏡子是物質的,假如說像也是實有的物質,這兩個物質就會同時在一個地方出現,鏡子在這裡,像也在鏡子在的這個地方。
「一處無二并」,一個地方不能擺兩個實在的質。
這兩個實在的東西,怎麼能在一個空間共處?硬擠擺在一起是不可能的,既然鏡子是實有的,那麼隻能說象是假有的。
「解雲:于一鏡處」,在鏡子那地方,「不可實有像與鏡色二并生也」。
假使鏡子裡的象是實在的,四大所成的,就應該是有質礙的。
鏡子也擺在這裡,像也在這裡,兩個實在的東西,是相礙的,擺不到一起。
「既二并生」,既然我們現象上看到,這個地方既有像又有鏡子,那就可以知道,鏡子是實在,象是假的。
如果像實有的話,擺不下去。
第二雲:又陿92水上,兩岸色形同處,一時俱現二像,居兩岸者,互見分明,曾無一處,并見二色,不應謂此二色并生。
解雲:于一水處,兩岸像生,二像既是同生,故知像非實有也。
第二個,「又陿水上,兩岸色形同處,一時俱現二像,居兩岸者,互見分明,曾無一處,并見二色,不應謂此二色并生」,一條狹水,為什麼要說狹水呢?這條水很窄,隻容一側的影子可以映出來。
假使這條狹水的兩岸,各有一行樹,那麼居在東岸,可看到西岸的樹影在水裡邊;居在西岸時,看到東岸的樹影在水裡邊,既然兩岸的樹影都在這水裡,那就幫助水裡的樹影是假有的。
因為這水很狹,不能同時容下兩岸的樹影。
如果是實在有體的話,東岸的樹也在這裡,西岸的樹也在這裡,會相礙的,要抵觸的。
這樣證明象是假的,鏡子照出來的也好,水裡照出來的也好,都是假的。
第三雲:又影與光,未曾同處,然曾見鏡懸置影中,光像顯然,現于鏡面,不應于此,謂二并生。
解雲:障光明生,名之為影,故知影處,不合有光,既見影中鏡之光像,像非實也。
第三個喻,「又影與光,未曾同處」,影、光在有部裡邊都是色,都是實在有的。
既然這兩個實在有的,有影子的地方不能有光,有光的地方不能有影子,兩個色要相礙的,「未曾同處」,影跟光,不能在同一個地方共處,不存在一個地方既是影又是光的。
但是「曾見鏡懸置影中」,外邊有光的像就在鏡面上顯出來了。
那麼這個地方,本來是實有的影子,黑暗的,但是你鏡子擺進去了之後,光的影像又出來了。
既然影跟光未曾同處,那就幫助這個鏡子裡的光象是假的,不是真的。
這是第三個論證,象是假的。
「不應于此,謂二并生」,影與光像這兩個同時存在于一個地方是不行的。
「解雲:障光明生,名之為影」,什麼叫影呢?沒有光明叫影。
「故知影處,不合有光」,所以說,影的地方不能有光。
「既見影中鏡之光像,像非實也」,既然能看到影中鏡子裡的光像,就可以知道這個鏡子裡的光像不是實有的。
第四雲:或言一處無二并者,鏡面月像,謂之為二,近遠别見,如觀井水,若有并生,如何别見?故知諸像,于理實無。
解雲:于一鏡處,有面月二像,看面像則近,觀月像則遠,二像若實,豈容一處,近遠别見也。
一個鏡子照月亮,鏡子很近,執在手裡,月亮在天上,很遠。
假如說鏡中的月亮是真的,怎麼會在手中這一個地方,有既遠又近的兩個東西呢?很遠的月亮在你這個鏡子裡邊,鏡子也在這個地方,一個遠,一個近,怎麼處在同一個地方呢?那麼可見在鏡中的月亮是假的,這個很科學。
「如觀井水」,好像觀察井跟水,井口很近,水很遠。
既然一個近一個遠,兩個就不是在一個地方,井的口在上邊,井的水在下邊,兩個是分開的。
但是現在鏡子裡邊:鏡面很近,月像很遠,同時處在手中這一個地方。
既然鏡面是實有的,就可知月亮的象是假的,不是實有的。
所以「知諸像,于理實無」。
「解雲:于一鏡處,有面月二像,看面像則近,觀月像則遠,二像若實,豈容一處,近遠别見也」,這是圓晖法師的解釋。
一個鏡子裡邊,又照了你自己臉像,又照了月亮,臉像近,月像遠,一個近、一個遠,都在鏡子裡邊,如果都是實有的話,就矛盾了。
道理差不多。
但是據有些注釋家研究認為,《俱舍論》的原義,是指鏡面跟月亮,一個近,一個遠,「面」不是指人的面。
由這四個理由來證明,像不是實在有體的。
又論雲:然諸因緣,和合勢力,令如是見,以諸法性,功能差别,難可思議。
解雲:令如是見者,謂鏡質等勢力,返見本面實無像。
既然象是假的,為什麼鏡子裡邊顯像呢?因緣和合的勢力,可以産生這樣的幻覺,看到鏡子裡邊有像。
因為法性如此,有這些功能。
現在我們知道,有些物質表面有較強的反射性能,光線反射到眼睛裡可以産生影像。
月亮的光線從鏡面反射出來,我們看見那個月亮好像在鏡子裡邊,實際上,月亮卻在天上。
那麼,鏡中影像當然是假的。
所以,現在的科學跟古代的解釋完全符合。
有些科學家對佛教感到驚奇,科學發展到今天所發現的道理,在二千幾百年以前,佛教已經闡述過了。
不但是這些小地方,還有很多尖端的科學,跟佛教講的道理,也都吻合。
非相續二生者,釋上不等故非譬也。
非相續者,汝所立像,非一相續,不等于法。
夫言相續,此滅彼生,唯從鏡中,有像現故,明知質像體類各别,非一相續。
又像與本質,俱時而有,故知質像非是相續。
若死生法,是一相續,要從此死後彼方生,汝将質像非一相續法,而喻死生一相續法者,不實等也。
「非相續二生者」,這句話解釋,以像來比喻死生的法,是不相等的。
「釋上不等故非譬也」。
前面已經講了第一個理,把像實有駁掉,以四個例來論證象是假的。
這裡講第二個理,鏡中像跟我們的相續法是不能劃等号的,它們不能拿來作比喻。
「非相續者,汝所立像」,鏡子裡的像跟質不是一個相續,你怎麼拿來作比喻呢?我們說「以續生故」,因為是相續的法,所以說它是處無間。
像和質根本不是相續法,當然可以有間絶,「不等于法」,死生法是相續的,種谷是續生的,而這個像跟質不是相續的,怎麼可以拿來證明相續法有間絶呢?
「夫言相續,此滅彼生,唯從鏡中,有像現故,明知質像,體類各别,非一相續」,所謂相續法,是指前面的法滅掉,後面的法生起來,是一個滅,一個生,一個滅,一個生,纔是相續。
種子壞了,芽出來,芽長硬了,成了稈,稈裡邊長葉子了,葉子裡邊開花了,花掉了,又成了果,就是相續法。
前法滅,後法生,叫相續法。
而鏡子裡的像,象是像,質是質,并沒有說,像出現時,質就不見了、滅掉了。
像和質根本不是一個相續法。
「明知質像,體類各别」,質跟像的體和類,也各是各的,并不是一個東西前後的連續,那你怎麼拿來作比喻呢?我們說比喻,要跟因的相續法有聯系的,纔能作比喻。
不是相續法,不能拿來作比喻。
「又像與本質,俱時而有,故知質像非是相續」,像跟這個質,同時都存在,不是此滅彼生,那怎麼說是相續法?你照鏡子,像出現時人并不會滅掉。
如果是相續法,像出現時人就應該不見了,等到像不見了,人再生出來,這纔是一個相續。
現在兩者是各了各的,「故知質像非是相續」,質跟像兩個不是相續法,根本不能作比喻。
大衆部的這個救很勉強,有點思想的人,都能看出來。
這個像跟質不是一個東西的相續,而死生法是一個相續,前者死了之後,後者纔生。
并不是說,這邊還沒有死完,那邊已經生出來了。
死生這兩個法不可能同時存在。
所以說,死生是相續法,此滅彼生;質像不是相續法,兩個可以并存。
你把質與像,不是一個相續的法來比喻死生一個相續的法,是不相等的,這個不能作比喻的,「不實等也」。
後邊再加個理由。
言二生者,汝所立像,托二緣生,不等于法。
謂本質及鏡,為二緣也。
生有唯從死有為緣,故生有起,唯一緣生法也。
汝以二緣生法,以喻一緣生法,是則不可等于法,故非譬也。
「言二生者,汝所立像,托二緣生,不等于法。
謂本質及鏡,為二緣也」。
鏡子裡的像,需兩個緣纔能生:一個是鏡子,一個是質。
質,這裡是指照鏡子的人。
人站在鏡子面前就顯出像來了,至少有這兩個主要的因素,少一個是不能顯的。
而死生卻不是兩個緣,「生有唯從死有為緣,故生有起,唯一緣生法也」,一個人死掉之後投生的刹那,叫生有,他隻靠死有這一個緣生起,沒有其他的緣加進來,死有沒有了,生有就出來了,是「一緣生法」。
這個「一緣生法」跟剛纔講的「二緣生」,隻是指主要的緣,其他的助緣還有很多沒有攝在裡邊,這裡忽略不提。
前面說過,一切法從來沒有一緣生的,這裡的提法是指主要的因緣。
「汝以二緣生法,以喻一緣生法,是則不可等于法,故非譬也」,你這個譬喻跟我們的法,不相等,一個是二緣生,一個是一緣生,不能成為比喻。
所以從幾個方面來說,鏡中像跟死生法不是一類的東西,不相稱的,不能作比喻。
已依正理,對破彼宗,故知死生必有中有。
「已依正理,對破彼宗,故知死生必有中有」,以上是理破,依理證來證明,決定是有中有的,大衆部的說法不對。
下邊是教證,以佛說的教來證明有中有。
說有健達縛,及五七經故者,引教證也。
如契經言,入母胎者,要由三事:一者母身是時調适,二者父母交愛和合,三者健達縛,正現在前。
此經既言健達縛,明知有中有。
健達縛者,此雲尋香,中有食香,名尋香也。
「說有健達縛,及五七經故」,這是教證,佛說的經裡邊有《健達縛經》,還有《五不還經》《七善士經》等等,這些經裡邊都講有中有。
還有一部《掌馬族經》,這裡沒有引。
第一部是《健達縛經》。
《健達縛經》講入母胎投生的時候有三個事情:一個是母親身上調适,身體健康;第二是父母相愛,交愛和合;第三是健達縛,中有現前,中有不現前,雖交愛和合,但沒有投胎就不結胎,中有參與之後就結胎。
既然這個經上明明說有健達縛,那就證明有中有。
健達縛是梵語,叫尋香。
它吃的東西是香,哪裡有香,它就跑去吃,尋香而食。
中有這個物質很微細,它不需要吃我們的這種粗的段食,聞到香味就飽了。
所以祭祀的時候,飯菜打好,供了之後就收下來了,東西看上去一點也不少。
因為它隻吃香,香味聞到,就吃到了,不要一口一口飯吃下去。
中有很微細,須彌山也可穿過去。
還有一個例,一個封閉的鐵丸子裡邊竟然有個蟲,那個鐵丸子是很堅硬的東西,幫助中有可以透進去投生。
它那麼薄的物質,當然吃東西很微薄的,隻要香味一熏就飽了,所以叫尋香。
及五七經故者,如契經言,有五不還:一者中般,二者生般,三者有行般,四者無行般,五者上流般。
此經既說有中般,明知有中有,在中有中,般涅槃故,名中般也。
「如契經言,有五不還」,有一部經講五不還果,四禅的淨居天是那些不還果的聖者住的。
有五種不還果:一者是中般,二是生般,三是有行般,四者無行般,五是上流般,這些後面「賢聖品」要廣講。
五不還,至少已到初禅證不還果。
因為初禅的行者已經把欲界的煩惱斷完了,欲界再也不來了。
如果是二果,欲界的煩惱隻斷六品,還有三品沒有斷完,還得要再來一次,叫一來果。
初果,欲界的煩惱沒有斷完,還要天上人間七次往返。
不還果,見了道以後,欲界的九品煩惱都斷完了,欲界再也不來了,叫不還。
這個不還,就是不還到欲界來了。
裡邊有五種,「中般」,證了道的聖者,在中陰身的時候般涅槃。
「生般」,生到色界以後纔般涅槃的。
「有行般」,就是生到色界以後,要加功用行,纔般涅槃。
「無行般」,生了色界以後他已經根機成熟了,他不要下功夫,也可以證到涅槃。
「上流」,生了色界以後,還沒有證到涅槃,還要往上跑,生到二禅、三禅……一直生到無色界,這樣慢慢上去,最後證涅槃,叫「上流般」。
這裡主要引一個中般,中般是在中陰身的時候般涅槃。
「此經既說有中般,明知有中有」,既然說有中般,那當然是有中有。
「在中有中,般涅槃故」,因為在中有的時候證到涅槃。
及七經者,又經說有七善士趣。
大衆部中,有餘師釋雲:中般者,非是中有,在中天名中,住中天中得般涅槃,名中般也。
故引七善士經,破彼所說,顯成中有。
故論雲:又經說有七善士趣,謂于前五,中般分三,由處及時,近中遠故。
「及七經者,又經說有七善士趣」,另外再舉一部經。
為什麼要再舉一個《七善士經》呢?「大衆部中,有餘師釋」,因為大衆部有人解釋說,中般并不是在中有般涅槃,他是生在中天般涅槃,叫中般。
什麼叫中天?初禅跟二禅中間有一個中間定,是大梵天王住的地方。
中間定叫中天,一個有情生到中天的時候般涅槃,叫中般。
而不是說,中有的時候般涅槃叫中般。
他們還是想證明沒有中有。
為了證明中般不是他們說的中天般涅槃,再舉《七善士經》,證明還是有中有的。
「故引七善士經」來破他所說。
「又經說有七善士趣,謂于前五,中般分三」,所謂七善士趣,就是前面五個不還裡邊,把中般分三個,成七個。
那麼中般怎麼分三呢?「由處及時,近中遠故」,中般的時候,根據時間和處所的近、中、遠,分了三個。
把中般的情況分了三種。
譬如劄火小星迸時,纔起至近,而則滅,初善士亦爾。
譬如鐵火小星迸時,起至中而滅,二善士亦爾。
譬如鐵火大星迸時,遠未堕土而滅,三善士亦爾。
非彼所執,别有中天。
有此時處,三品差别,故彼所執,定非應理。
打個比喻,劄火,就是燒小木屑的火,迸出的火星很小,火星纔爆出來,很近就滅掉了,這是比喻初善士,纔起了中有,沒多久就證涅槃了。
相當于小火星纔迸出來就熄掉了,是第一種中般。
還有一種鐵的火,比較大一點,打鐵的時候,火星迸出來了,不是一出來就滅的。
這個火星爆出去,在中間滅掉的。
比喻二善士,起了中有身之後,不是馬上就般涅槃,過一段時間他纔涅槃,是第二種中般。
第三種中般,鐵火,火星很大,迸得很遠,但是還沒有到地,滅了。
沒有到地,就是沒有投生。
這個中有他離開死有的時間已經比較長了,可是還沒投生,般涅槃了,也叫中般。
等于一個大火星,還沒到地,它滅掉了。
那麼根據時間的長短,地方的遠近,分了三種,是中般。
你若用中天來解釋中般的話,那麼中天也應該有時間處所的差别。
但中天是一個天,沒有時間差别,也沒有處所差别,所以講不通,還是要承認有中有。
「非彼所執,别有中天」,不像大衆部所執的,另外有個中天般涅槃。
「故彼所執,定非應理」,所以,大衆部的中天般涅槃的說法肯定是不合理的。
解雲:初善士者,纔受色界中有,未出欲界,得般涅槃,時處俱近也;第二善士,受中有已,到二界中間,得般涅槃,處時俱中也;第三善士,臨到色界,未及受生,便般涅槃,處時俱遠也。
「解雲:初善士者,纔受色界中有,未出欲界,得般涅槃,時處俱近也」,這裡用火星來比喻中有。
一個人在欲界修得了色界定,死後起色界的中有,但是他纔受到色界中有,還沒來得及離開欲界,就涅槃了。
這是第一種火星,爆出來,馬上就熄掉了,這是最快的中般。
第二種,受了中有以後,到了欲界跟色界中間的地方,般涅槃了,比喻火星子爆得遠一點了,時間也長一點了。
第三種,已經到了色界,還沒有受生,還在中有階段,般涅槃了。
可是,距離已經遠了,時間也長了。
這三種中般的情況不同,安立了三個。
如果按中天般涅槃就講不通了。
又大衆部,更有釋雲:壽量中間,得般涅槃,故名為中般,非中有也。
「又大衆部,更有釋雲」,大衆部不服輸,又解釋說:「壽量中間,得般涅槃」,本來該活一百歲的,但是到五十歲的時候涅槃了,叫中般。
這個解釋強調不是中有,是壽命的中間。
論主破雲:又無色界,亦應說分中般涅槃,彼亦有壽量中間般涅槃故。
然無色界無中般者,以嗢陀南伽他中說:總集衆聖賢,四靜慮各十。
注曰。
初禅有十人,得初禅定業,為第一人;又得初禅已,種解脫分善,為第二人;又得初禅已,現般為第三人;并前七善士,為十人。
二三四禅準斯數說也。
三無色各七,于十中除中般三也。
唯六謂非想,于前七中,又除上流,無上生故。
準此頌文,無色界中,必無中般,故彼所執,皆成虛妄。
「論主破雲」,世親菩薩破道:「又無色界,亦應說有中般涅槃,彼亦有壽量中間般涅槃故。
然無色界無中般者」,如果說,壽量中間般涅槃的叫中般,無色界的聖者,他也可以活到一半就涅槃,那麼無色界也應有中般。
可是佛經裡邊說無色界沒有中般,那就可以證明你這個壽量中間般涅槃的解釋是杜撰出來的,佛的意思不是這樣。
為了證明無色界沒有中般,下邊用「嗢陀南伽他」中的一個頌,解釋說:「總集衆聖賢,四靜慮各十。
」總的來說,聖賢四靜慮各有十種。
聖賢,聖是見了道以上的,賢是種了解脫分善根以上的。
三無色各七個,三無色天,有七個,而非想非非想天的隻有六個。
「總集衆聖賢,四靜慮各十,三無色各七,唯六謂非想」,這是整個頌,他先解上面兩句,再說後邊兩句。
從四個靜慮來說,聖賢總合起來各有十種人。
哪十種?
得初定的為第一種人,證到初禅,是凡夫第一個。
得了初禅以後,種解脫分善根的,是第二種人。
什麼叫解脫分善根?你做一件好事,施食,持戒,隻要愛樂解脫,你發的願是要求解脫的——這樣子你做了好事就種了順解脫分的善根,這一類的人叫順解脫分的人,為第二人。
「又得初禅已,現般為第三人」,得了初禅之後現身般涅槃,這是第三種。
前面七個善士,加進去,一共十個,那麼初禅亦如此,二禅亦如此,三禅亦如此,四禅也如此,「準斯數說也」,那麼二、三、四禅,各有十種善士。
這十種善士,都包含前面說的七善士,其中有三種中般,遠中近的三種中般「三無色各七」,得了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這三種無色定的聖賢呢,各隻有七種,十種裡邊除去三種中般。
無色界沒有色法,不起中有,所以沒有這三個中般。
「唯六謂非想」,非想非非想天隻有六種,沒有上流般。
「于前七中,又除上流」。
上流般是還要往上地投生再進入涅槃,但是非想非非想天是有頂天,是三有的頂,再往上沒有了,「無上生故」,所以說沒有上流般。
「準此頌文,無色界中,必無中般」,從這個頌子看,無色界是沒有中般的。
無色界隻有七個,其中的有頂天隻有六個,三個中般是沒有的。
假如你說中般是壽命中間般涅槃呢,無色界的聖者也可以在壽命中間般涅槃,按大衆部的說法無色界也有中般。
但是佛說無色界沒有中般,所以說中般不是指壽命中間般涅槃。
那麼我們就知道中般是指中有般涅槃。
「故彼所執,皆成虛妄」,就把大衆部的論點破掉了。
又大衆部,引一經頌,證無中有。
頌曰:再生汝今過盛位,注曰。
有外道婆羅門名再生,年老來見世尊,世尊呵啧,汝今年老,已過盛位。
胎外有五位:一嬰孩,二童子,三少年,四盛年,五老年也。
至衰将近琰魔王至衰老位,欲往前路無資糧,無戒定慧資糧也。
求住中間無所止。
大衆部雲:此頌雲中間無所止,明知無中有,若有中有,即有所止。
論主釋通雲:此頌意顯,于彼人中,速歸磨滅,無暫停義,名無所止,或可中有名無所止,為至所生,亦無暫停,行無礙故。
大衆部還不服輸,又引一個頌,來證明沒有中有:「再生汝今過盛位。
」有婆羅門叫再生,他年紀老了纔來看佛。
世尊呵斥他說,你已經老了,年輕力壯的時候已經過了,現在還來看我做什麼!意思是你現在修法來不及了。
人的一生分為十位,胎裡邊有五位,羯邏藍、頞部昙、閉屍、鍵南、缽羅奢佉五位,胎外邊也有五位,嬰孩(嬰孩是指需要抱的小孩子);童子(童子是指七、八歲的時候);少年(十幾歲的時候);盛年(二十至四十歲的階段);老年,共分了五個位。
「再生汝今過盛位,至衰将近琰魔王」,你的盛位,年壯力強的時候已經過了,你已經到衰位了,衰就是老年,你已經靠近琰魔王了,快見閻羅王去了。
「欲往前路無資糧」,你要往前走修行的路卻沒有資糧,因為你前面的時間都浪費了,沒有積集戒定慧的資糧。
「求住中間無所止」,你想中間停下來卻停不下來,快要見閻王去了,停也停不下了。
這個頌的意思是說,你該早點修行,你年紀大,又快見閻王了,你再來修行就很困難了。
這段話值得我們警惕。
有的人總是感到自己年紀還輕,無所謂,這裡逛逛,那裡搞搞,東跑西跑的,幾個轉子打回來,再要學的時候,胡子已經白了,來不及了。
就是佛說的那句話:「再生汝今過盛位,至衰将近琰魔王,欲往前路無資糧。
」青年、壯年的時候浪費掉了,沒有積集資糧,「求住中間無所止」,想停下來慢慢修吧,卻停不下來了,快見閻王了,要走了。
這是很可悲的事情。
中國有句古話:「少壯不努力,老大徒傷悲。
」年輕該是努力的時候,耽擱了就完了。
大衆部引這個頌為啥呢?他們說,「求住中間無所止」的意思是:中間沒有地方好安住,意思是沒有中有。
「論主釋通雲」,世親菩薩把佛的這個頌解釋一下。
這句話不是你們這樣理解的,「此頌意顯,于彼人中,速歸磨滅,無暫停義,名無所止」,本意是說,你快死了,想停下來慢慢修卻來不及了。
生命在催促你,停不下來就走向磨滅的道路了,這個叫無所止。
并不是說沒有一個中有叫無所止。
另外一個解釋,中有到處在求投生,它東逛逛,西轉轉,沒有停下來的時間,也可以叫無所止。
「亦無暫停,行無礙故」,牆壁,石頭,山都穿得過去,它到處在求它的投生地方,一點也不能休息,也可以說這叫無所止。
沒有中有叫無所止,這個是你亂說。
這個頌的意思也很明顯,不是沒有中有的意思。
總結一下,為了駁大衆部說一切死生之間沒有中有這個論斷,引起了這麼多的辯論。
在辯論中間世親菩薩采取的是經部的說法,一方面在辯大衆部的沒有中有是錯的,證明有中有,另一方面兼帶也把有部的影像色(鏡子裡或者水裡照的像)實在有破掉了。
如果有實在有的話,「一處無二并」,破得很徹底。
所以正破的是大衆部,兼破的是有部,真正采取的是經部。
世親菩薩在迦濕彌羅學法的時候,他經常以經部為依據提出一些問題來破有部。
悟入羅漢叫他趕快離開。
固然阿羅漢沒有煩惱,不會害人,聖者煩惱也輕了,也不會害人,但是迦濕彌羅大部分是凡夫,凡夫有煩惱,有煩惱就會起一些想害人的事情,所以叫他趕快走。
總的來說,一般的修行人還是凡夫,凡夫來修行都帶了煩惱進來的,在僧團裡邊各式各樣煩惱都有。
當然,如果是菩薩示現的,或者是乘願再來的,過去修行很有根基的,他們的煩惱很輕。
我們知道,要避免那些鬥诤就是講六和:身和、口和、意和等等,最主要的還是見和。
知見是一樣的,那麼身口意等都會和合;如果知見不一樣,就會産生一些矛盾鬥诤。
見和,并不是說大家一個思想,那是不可能的。
我們是以佛的三法印,或者佛的空性見等等來統一大家的思想。
最起碼,三歸依最基本的條件,以佛法僧為我們的歸救處,不能再去歸依天魔外道,這當然也是最重要的。
一個出家僧團裡邊,如果還有人要依靠氣功治療他的病,或者依靠什麼外道神通來搞他的弘法事情,這都不是佛教的方式。
佛教以神通做弘法事情是可以的,但也不準讓人知道這是你在現神通。
你去修練一些外道的東西,搞一點通來,這個現在很多啊!看來了個什麼居士,尤其是看見老婆婆來了,就說:「你前世是我的什麼人,這次你又來了,這次該好好給我護法了……」用這種話,妖言惑衆地來宣傳他自己,這大可不必。
我們應以佛教的方式來弘法。
所以說,既然在僧團裡邊,千萬不要再去修什麼氣功、外道,搞這個,僧團裡邊會産生鬥诤。
因為你見不正,不是佛教的見。
再說說宗派見的問題。
每個僧團都是有個宗派的,你假使去參學,宗派不一樣,這個沒有關系,都是佛說的,你學人家的長處。
但是你不要拿自宗的見解,一味強調了要跟人家來辯。
另外,一個道場,對外來的、不是本宗的,也不要強迫他們放棄自己的信仰,應該求大同存小異。
你到我們這個僧團裡來,起碼地你要上殿。
不要說我是念佛的,我是參禅的,我不上殿,我在房間裡,這個不行的。
過去有個人在房間裡,把録音機開得大大的,響得不得了,把我們殿上的聲音都吵亂了,這個就不好了。
你心裡念好了,但是上殿要去,殿上完了,一個人在寮房裡輕輕地或者是默念阿彌陀佛,這些都是佛說的法門,沒有人會幹涉你。
但是你不能頂着常住的規矩來。
一個僧團有一個僧團的規矩。
所以這些我們要注意,哪一個僧團都一樣。
我們的道場,有我們自己的念誦。
如果我們的人到其他寺院去了,說我不上殿,這個也不該。
我們以前在某寺住過兩年多,上殿要站起來磕頭禮拜,因為我的腿不方便,沒有辦法,不能随衆。
所以當家師很客氣,他說你不要上殿了。
但是兩個侍者師要上殿,因為他們年輕可以磕頭。
我們要尊重其他寺院的規矩。
我們到外面去也是如此,上殿的時候也沒有穿自己的衣服,将就着他們的衣服穿。
大量衣揮起,一個跟一個不一樣,在一個道場裡邊不合衆,對他們來說好像不大舒暢。
同樣,到我們的道場裡來也不要系個小量衣,黑黑的海青穿起來。
當然纔來的要經過大家的考驗,衣服暫時沒有換,到了一定的時候,考驗好了,認為可以共住了,那衣服會給你發的。
我們不但要發披單,還有裙。
可能好些人還不知道,我們開場的時候是非常艱難的。
我們到這個道場來,是兩手空空來的。
先前在溫州住了兩年,教化了一些居士,他們出了一些錢,給我們做下一點基礎,把屋子修了一下,厠所做了一下,也僅僅這樣子。
每一年的道糧費都是他們寄來。
那個時候隻有披單、裙。
受了大戒該發大量衣的,都沒有衣發。
後來,我們準備一方面為了受大戒要做大量衣,另一方面受過大戒來的也要統一衣服。
我們設想衣服的顔色要一樣,不要紅的黃的各式各樣。
我們看到一群人在走路,如果他們的衣服各式各樣的,就不見得有什麼特殊。
但是穿了一樣的衣服,即使這個衣服不是頂莊嚴,也會留下深刻印象。
有一次,我們看到一批新兵,他們的衣服跟真正部隊的衣服不一樣,很簡陋。
但是因為他們是統一的,遠看過去,非常整齊,一看就有個舒暢的感覺。
我們也是這樣子,将來我們要做大量衣,做了之後,每個人都要發,等傳戒了以後,新戒要發,老的也要發,那麼這個時候,就比較整齊了。
我們的共住規約要僧服整齊,頭發不能超過二指,這個須也不能太長,這是佛的幢相。
比丘是佛的代表,佛的代表要莊嚴,假使你不莊嚴,邋邋遢遢的,對佛的形象有污損,是不好的。
假使人家對出家人感到歡喜,覺得那就是佛的樣子,出家的樣子!這就對佛教有好處。
還有一點,希望大家注意,衣服要幹淨一點,不要很髒。
不在于料好,卻是要幹淨整齊。
破了可以補,補衣服有規矩。
黃色衣服,總是要補黃顔色的。
這兩個黃,雖然不一定一模一樣,但是要相近,不能在黃衣服上補一塊緑顔色或者青顔色的,或者青衣服上補一塊黃顔色或者紅顔色的,弄得很難看,像以前的叫化子一樣。
這個叫化子衣,不莊嚴。
另外,我們共住規約裡邊,要求威儀行動:行住坐卧都有一定規矩。
不要搖搖擺擺的、大而化之的;或者兩隻手甩來甩去的;乃至勾肩搭背的……這些都不是出家人應有的姿态。
這個沙彌戒都有,相關書也很多。
威儀幢相搞好了,人家一進寺院的門口,就會産生不一樣的感覺。
如果寺院的僧人歪歪斜斜的,跟在家人差不多,人家一進來就說這裡道風不好,看你的形象就知道了。
所以說道風好不好,固然是在真正的行持上,但是威儀也是行持之一,這是人家最直接看到的行持,這個要相當注意。
到我們這裡來的人,當然不會都是住上一段時間來等着看你的真修行的。
那些來朝拜、進香的,大都是來一個小時,或者甚至幾分鐘就回去的。
那你給他留個好的印象,使他對佛教産生恭敬心,培一個福,種一個善根,将來會解脫。
如果你讓他有不好的印象,他回去到處亂說、诽謗,他也種了個惡種子,将來堕惡道。
所以我們威儀行動這一點也是度衆生的,不要衆生沒有度,反而害衆生堕惡道去了,這個罪過無邊。
所以威儀行動對我們來說是很重要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