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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論頌疏講記卷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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藴我也。

    雲何曾有者,疑我差别,為當常我,無常我耶? 「問:如何有情前際愚惑」,有情對三世有疑惑,前際的疑惑是什麼呢? 「答:謂于前際,生如是疑」,有情對前際,過去産生這樣的懷疑。

    貪、瞋、癡、慢、疑、不正見是根本煩惱。

    「我于過去世,為曾有非有?何等我曾有?雲何我曾有」,對過去的懷疑,我在過去世,到底是有的,還是沒有的?「何等我曾有」,假使我曾有,我過去是怎麼樣子有的?是什麼自性?「雲何我曾有」,我過去是常的還是無常?有什麼差别? 「解雲:曾有非有者」,他第一個懷疑,過去世有沒有我這麼一個補特伽羅?究竟是過去本來就有的,現在又投生,而且靈魂不滅,流轉生死,還是過去沒有的,現在由父母的因緣而生出來的?懷疑過去的我到底是有的,還是沒有的。

     假使過去有的話,第二個問題,「何等我曾有」,這個我到底是什麼東西?我的自性是什麼?還是五藴就是我,或者離開了五藴是我?或者色藴是我?受藴是我?想藴是我?或者是最後了别的識藴是我? 很多人執著識藴是我,阿賴耶識或者是第六識,或那個細意識等等,認為流轉生死是這個東西。

    執著色殼子是我的,那是最膚淺的凡夫。

    問你在哪裡?拍拍胸脯,這個就是。

    這個是最粗的,以為這個身體就是你,如果說身體是你,這就有很多話問了,假使你受了傷,手要截肢,腳要截肢,内髒要換……那請問你到哪裡去了?所以執身是我,一般是很容易破除的。

    但是你說道理破除了,實際上的心還是執著這個色殼子是我,這是無始以來的執著習氣。

     那麼高級一點的,執著心理的狀态是我。

    有個哲學家叫笛卡爾,他說,我思故我在。

    因為我有這個思惟的意志作用,所以我是存在的,我就是思。

    佛教裡邊也有些人,認為阿賴耶識是我。

    但是唯識宗說阿賴耶識不是我,執著阿賴耶識為我的是外道。

    那麼總是有人,一層一層的執著,從色藴是我,受藴是我,想藴是我,行藴是我,乃至識藴是我,或者執著整個五藴是我。

    或者,實在跟人家辯得講不通的時候,說五藴之外還有一個我。

    那麼我到底是什麼自性?考慮這個問題。

     「雲何曾有」,這是說它的差别。

    這個我到底是常的,還是無常的?是一個,還是多個?是男的?女的?這個問題就多了,各式各樣差别,都産生這些問題。

     這就是說,對于前際,過去世,存在三個大問題,第一個,我到底過去存不存在?有沒有?第二個,假使有的話,我的自性是什麼?第三個,假使存在的話,這個我的差别又是什麼?是常的,無常的?是一的,多的?這些是一連串的問題。

    這是對過去世的一些迷惑、愚癡。

     問:如何有情後際愚惑?答:謂于後際,生如是疑,我于未來,為當有非有?何等我當有?雲何我當有?解雲:當有非有者,疑我有無也;何等我者,疑我自性也;雲何我者,疑我差别也。

     「問:如何有情後際愚惑」,在未來世,有情的一些愚癡的疑是什麼呢?「答:謂于後際,生如是疑」,他對将來産生這樣的懷疑。

    「我于未來,為當有非有」,到底将來還有沒有?現在的一般人就是說,現在有個我,死了以後什麼都沒有了,等于說燈熄掉了,沒有東西了,這是一般的知見。

    也有外道執著這個我是靈魂,不會消滅的,是永生的。

    那麼未來的我,到底是有還是沒有?這是一個大前提。

    假使有的話,「何等我當有?雲何我當有?」這跟對過去的疑問一樣。

     「解雲:當有非有者」,懷疑我在未來到底還有沒有。

    這些問題每個人都存在,哪個人心裡沒有這些問題呢?過去世到底有沒有?有的話,什麼時候開始有的?未來世到底還有沒有?有的話,将來的我是什麼樣?一連串的問題。

    「雲何我者」,懷疑我的自性,這個我就是五藴呢?還是五藴中的一個、兩個呢?或者是離開五藴還有個我呢?假如就是五藴的話就說不通了,你說色藴是你,那你死掉了,身體都爛掉了,你還在哪裡?那就根本沒有了。

    你說受藴是你,想藴是你,一層一層想,受藴、想藴都是刹那無常,它都改變的,那麼識藴好像是很微細,尤其是阿賴耶識很象是這個我。

     佛也說過那個話:「阿陀那識甚深細,我于凡愚不開演,一切種子如瀑流,恐彼分别執為我。

    」96佛對阿賴耶識不随便說的,因為它裡邊一切種子似瀑流,裡邊各式各樣的種子都有,但是凡夫、那些外道搞不清楚,還以為這就是我。

    所以說佛講阿賴耶識,對高級的不會執著我的人纔說。

    所以一般經裡邊,并不談阿賴耶識的問題。

    那麼這裡就執到将來的我到底還是五藴呢?還是離開五藴有我呢?将來的我是什麼東西?「雲何我當有」,這個我是常的?還是無常的?是一個,還是多個?各式各樣的問題都來了,這是對後際的、未來的。

     問:如何有情中際愚惑?答:謂于中際,生如是疑,何等是我?此我雲何?我誰所有?我當有誰?解雲:何等是我者,疑我自性也;此我雲何者,疑我差别也;我誰所有者,疑我因也,謂此現在我,過去誰因所有也;我當有誰者,疑我果也,謂我當有誰果也。

    為除如是三際愚惑,故經唯說有情緣起。

     「問:如何有情中際愚惑?答:謂于中際,生如是疑」,對現在生一些懷疑,「何等是我」,到底當下什麼是我?禅宗是參話頭,參這個東西,念佛是誰?到底哪個在念佛?你一句阿彌陀佛在念,到底哪個在念?你倒說說看。

    「此我雲何?我誰所有」,我屬于哪個的?「我當有誰」,我能産生什麼果?從我裡又可以産生有什麼東西出來。

     「解雲」,現在的問題就更複雜一些。

    「何等是我者,疑我自性」,這個我到底是色藴?受藴?想藴?五藴?或者離開五藴還有這麼一個不可說的我?「此我雲何」,疑我差别。

    這個我到底是常的還是無常的?是一個還是很多的?「我誰所有」,我的因是什麼?什麼地方來的?屬于誰所有的?「謂此現在我,過去誰因所有也」,過去有什麼因?産生現在這個我?「我當有誰者」,現在這個我,要産生作用,将來産生什麼果?我将來可以産生什麼東西出來?「疑我果也,謂我當有誰果也」,現在這個我後來有什麼樣子的果可以出來。

    「為除如是三際愚惑,故經唯說有情緣起」,因為衆生對前後中三際有這麼多的愚癡、迷惑,所以佛經裡邊說緣起,是解釋這些迷惑的,确實主要是為了有情修行纔說的。

     以契經說:苾刍谛聽,若有苾刍,于諸緣起、緣已生法,能以如實正慧觀見,彼必不于三際愚惑,謂我于過去世,為曾有非有等。

     這裡再舉經裡的話來證明。

    「苾刍谛聽」,比丘或者大家都要仔細聽好。

    比丘如果能夠對「緣起、緣已生法」,能夠以如實的、正确的智慧來觀照,那麼前面所說三際愚惑決定解除了,不會有這些懷疑。

    那就是說,這部經明确指出了緣起是為解釋衆生的迷惑而說的,是為有情說的,這是有部的依據。

     從此第四,以略攝廣。

    論雲:又應知此緣起支,雖有十二支,而二三為性,三謂惑業事,二謂果與因,其義雲何?頌曰: 三煩惱二業 七事亦名果 略果及略因 由中可比二 「從此第四,以略攝廣」,由略的來攝廣的。

    「論雲:又應知此緣起支,雖有十二支,而二三為性」,十二支雖然是廣的,但是根據它的性質來說,隻有兩種或者三種,以二、三為性。

     「三謂惑業事,二謂果與因,其義雲何」,三種怎麼說?「謂惑業事」,一種是惑,一種是業,一種是事,事是惑業所依靠的地方。

    兩種來說,「謂果與因」,一個是因,一個是果。

    十二支可以以惑、業、事來包括,或者以因、果來包括,這是以略攝廣。

    它的意思怎樣攝呢?下邊講這個問題。

     「三煩惱二業,七事亦名果,略果及略因,由中可比二」,這一段文非常要緊,要背下來,從「無我唯諸藴」開始,是最要緊的。

    佛法就是緣起,而這一段正講緣起。

    緣起是什麼呢?如何破外道的問難?緣起十二支是如何,前中後三,怎麼分配?這十二支具體的内涵如何?緣起的樣子有多少?都在這個裡邊。

     緣起有四種。

    有部的看法,重要的是為有情去除疑惑,以分位緣起為主。

    下邊把廣分位緣起略攝一下。

     「三煩惱二業」,在十二支裡邊,三支是煩惱,二支是業。

    哪些是煩惱?無明是煩惱,愛、取也是煩惱;兩支是業:行、有。

    十二支要弄得非常熟,閉上眼睛都指得出來,怎麼分析都分得出來。

    「七事亦名果」,十二支除去三個煩惱和兩個業,餘下七個事,即識、名色、六處、觸、受再加上生、老死,這七支是果。

    這裡略說,從惑、業、事來說,三個煩惱,兩個業,七個事;從因果來說,三個煩惱、兩個業都是因,七事是果。

     「略果及略因」,這裡邊後際略果,前際略因,怎麼略的呢?「由中可比二」,中間八支,把前後一比的話,前面略掉的。

    再比如後際是略果,果到底略了多少?中際的果是識、名色、六處、觸、受,後邊隻有生、老死兩支。

    一個是五支,一個兩支。

    把中間一比,就知道略了多少。

    前際略因,前際煩惱是無明一支,把中間的愛取一看,就知道它略掉了。

    「由中可比二」,把中間那八支一比較,它略在哪裡都看出來了。

     釋曰:前兩句正明相攝,下兩句釋妨也。

    三煩惱者,無明、愛、取,煩惱為性。

    二業者,行、有二支,以業為體。

    七事亦名果者,除前五支,餘識等七,名之為事,是煩惱業所依事故,如是七事,亦名為果。

    義準餘法,即亦名因。

    謂無明、行為因,識等五為果,愛、取、有為因,生、老死為果。

     「釋曰:前兩句正明相攝」,前面兩句,正明相攝。

    「下兩句釋妨也」,後兩句解釋一些問難。

    先看它如何攝? 「三煩惱者」,前際的無明,中際的愛、取,這三支都是煩惱。

    「煩惱為性」,無明是大煩惱地法。

    「二業」裡面的行支、有支,造作為性,「以業為體」。

     「七事亦名果」,除了前面的五支(三煩惱、二業)外,餘下的還有七支都是事,為什麼叫事?「是煩惱業所依事故」,煩惱與業要作用都依靠這個事。

    「亦名為果」,這七個事也是煩惱業的果。

     「義準餘法,即亦名因」,反過來依次類推,除了七事以外,其餘五個煩惱與業是因,所感的事是果。

    十二支從惑業事來說略為三個,從因果來說隻有兩個,這是以略攝廣。

    「謂無明、行為因」,識、名色、六處、觸、受是果。

    「愛、取、有為因,生、老死為果」,這是因果。

    無明是煩惱,行是業,煩惱與業是因,識等五個是果;愛、取是煩惱,有是業,煩惱業是因,生、老死是事,也是果。

     略果及略因者,此舉略門。

    由以為妨,後際略果,說二果故,謂識等五合為二果,是略果也。

    前際略因,惑唯一故,謂愛、取二惑,為無明一因,是略因也。

    而于中際,廣說果因,開事為五,謂識等五果也。

    惑為二故,謂開無明,為愛、取二也。

    何緣中際,廣說果因,前後二際略因略果?由中可比二者,釋前妨也,由中際廣,可以比度。

    前後二際,廣義已成,故不别說,說便無用。

     「此舉略門,由以為妨」,這個略裡邊有一些妨難,那怎麼叫略呢?也解釋一下。

     「後際略果,說二果故」,後際生、老死兩支是果。

    「謂識等五合為二果」,很多人誤會,認為後際略因,隻說了果沒有說因;前際略果,隻說了因,沒有說果,這是錯的,不要望文生義。

    後際略果,中間說果有五支,而後際隻說了兩支:生、老死。

    把識、名色、六處、觸、受這五支并合了兩支,所以叫略果。

     「前際略因,惑唯一故」,前際裡煩惱隻講了一個無明,中際有愛、取兩個。

    「無明一因,是略因也」,因為隻說了無明一個煩惱,這是因裡邊略了一個煩惱。

    前際是略因。

    「而于中際,廣說因果」,中間八支,因也好,果也好,都是說廣的,所以說中間是廣的。

    「開事為五」,本來這個事,後際兩支,它開為五支。

    「惑為二故,謂開無明,為愛、取二也」,把無明支打開成了愛、取兩支。

     「何緣中際,廣說果因」,為什麼前際要略因,後際略果,而中際要廣開因果呢?「前後二際略因略果」,前際略因,後際略果。

    中際廣說。

    「由中可比二者,釋前妨也」,跟中間那八支一比,所略的東西都明明白白地擺出來了。

    「由中際廣,可以比度」,因為中間廣開,前後略的跟它一比就比出來了,所以前面、後面不要廣開。

    「前後二際,廣義已成」,前際、後際廣的意思已經包在這十二支裡邊,所以不要再說。

     這樣基礎打好了,後邊就可以說生死流轉的問題。

    《俱舍》對于十二支緣起的道理講得非常仔細透徹,我們要把它真正的意思抓住。

     從此第五,釋通疑難。

    論雲:若緣起支唯十二者,不說老死果,生死應有終;不說無明因,生死應有始;或應更立餘緣起支,餘複有餘,成無窮失問也,不應更立。

    然無前過,此中世尊由義已顯。

    雲何已顯?征也。

    頌曰: 從惑生惑業 從業生于事 從事事惑生 有支理唯此 「從此第五,釋通疑難」,解釋問難。

    「論雲:若緣起支唯十二者,不說老死果,生死應有終;不說無明因,生死應有始」,第一個問題,緣起隻有十二支,老死後頭沒有果,到老死為止,是不是生死有終?無明是第一支,前面沒有因,那是不是生死有始?很多人認為無明是最初因,假使無明是初因,那麼生死就有始,這是一個問題。

     第二個問題,「或應更立餘緣起支,餘複有餘,成無窮失」,假使你說不對,無明前面還有東西的,那麼無明前面是什麼?還要更立一支,這一支立好了,它是生死的開始嗎?不是。

    那麼它前面還要立啊,你再立一支,這樣不斷地立,無窮。

    我們在小孩子的時候,經常問的,天有多高?你說多少裡的高,這個多少裡外是什麼?還是天,那麼再上去呢,還是天,到底多少啦?這個說不清楚了,宇宙沒有一個邊際的。

    前後也沒有一個邊際,時間既沒有開頭,也沒有一個終了,無明支前面要加,就要不斷地加。

    老死的果後邊要加的話,也要不斷地加。

    那你這本書寫不完了,你不是有無窮失嗎? 「不應更立」,回答說,十二支夠了,不需要再加。

    「然無前過」,但是也沒有無窮的過失,為什麼呢?「此中世尊由義已顯」,這十二支,世尊早已把這個道理給你講清楚了。

    佛是一切智者,這些問題,就在十二支緣起裡邊,早給你解決了。

    是你自己看不出來而已。

    大家十二支學過了,是不是會解決這個問題?自己想想看。

    十二支到底有始無始?是不是隻有十二支?生死是不是有開始、也有結束?當然不會。

    生死哪隻有三際?生死無始以來投生不曉得有多少世了。

    生死是無始無終是肯定的,既然無明前面還有因是不是還得加,老死後面還有果是不是也得加,無窮過怎麼避免? 「雲何已顯」,外道搞不清楚,看不出來,是怎麼顯出來的呢? 「頌曰:從惑生惑業,從業生于事,從事事惑生,有支理唯此」,大家看本書一五八八頁表三—四,這十二支裡邊,它把惑業事三個,拉了大括号線。

    無明、愛、取拉一個括号叫惑;行、有拉一個括号叫業;識等五支,後邊生、老死拉一個括号就是事,或者是果。

    合起來說三個,是惑業事;說因果的話,七事叫果,三煩惱二業是因。

     「從惑生惑業」,從煩惱裡邊可以産生煩惱,也可以産生業,這是煩惱的作用。

    「從業生于事」,業能産生什麼?産生果,即生事。

    事還要生東西的。

    「從事事惑生」,從事來說,能生事,也能生惑。

    「有支理唯此」,因為這個緣故,十二個有支,「唯此」,隻要十二支就夠了,不要更多。

    世尊的理就顯在這裡,世尊的鑰匙已經交給你了,看你能否拿這把鑰匙,去打開鎖?恐怕也不容易。

     釋曰:從惑生惑業者,一從惑生惑,謂愛生取也。

    二從惑生業,謂取生有,無明生行也。

    從業生于事者,謂行生識,從有生生也。

    從事事惑生者,一從事事生,二從事惑生。

    從事事生者,即是事能生事也,謂識生名色,乃至觸生于受也。

    從事惑生者,即是事能生惑也,謂受生愛也。

     「釋曰:從惑生惑業者」,惑有什麼作用?可以産生煩惱,也可以産生業。

     第一個,「從惑生惑,謂愛生取」,這是中際的愛、取,愛是惑,取也是惑,所以說惑能夠生惑。

    這是第一個原則。

     第二個,「惑生業」,煩惱能夠推動造業,「取生有,無明生行」,這是惑生業的例子。

    這些原則跟科學定律一樣。

     佛法就是緣起法,十二支緣起是緣起法裡邊最基本的一個模式。

    初學人一定要把這十二支緣起搞得滾爪爛熟。

    這十二支還有變化的,一樣十二支,《成唯識論》講得有點不同。

    我們學過《論》的也知道,也是十二支的變化,又多了一點,從能生支、能引支,分了兩套東西。

    如果這裡最基本的模式不記住、搞不清楚的話,上面一層一層的,更複雜的分析更接受不了。

    所以這個最基本的模式非記住不可,而且要搞得滾爪爛熟,提起十二支,心裡馬上有個東西,全部和盤托出。

    别人問什麼問題,可以一個一個解釋,問不倒的。

     「從業生于事」,業隻能産生果,事就是果。

    十二支裡有哪些例子呢?行生識,行緣識嘛,行是業,識是事;從有生生,這也是業生果。

     事(果)出現之後,也有作用,它能生事,也能生惑。

     「一從事生事」,第一種是從事生事。

    「二從事生惑」,第二種是從事生惑。

    第一個從事能生事,在十二支裡邊,比如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觸,觸緣受等等,乃至後邊的生緣老死,都是從事生事。

     從事生煩惱,事也能夠産生煩惱。

    産生果之後,還會起煩惱,起煩惱之後又要造業。

    如果一次果受了就沒有事的話,生死就盡了。

    受了果之後還要起煩惱,還要生,造業。

    從事生惑是受生愛。

    受是事,愛是煩惱。

    所以事不但能生事,還能生惑。

    這個道理明白之後十二支就夠了,不會無窮。

     有支理唯此者,正釋難也。

    由立有支,其理如此,謂說名色生于六處、受生于愛,已顯老死為事惑因,謂名色與受是老死;既受生愛、愛生于取,已表無明為事惑果,謂愛與取是無明也。

    無明有因,生死無始;老死有果,生死無終,故不須立餘緣起支。

    故經言如是純大苦藴集。

    解雲:如是者,如是十二因緣起也;無我我所,故名為純;為果義邊,名為苦藴;為因義邊,名為集也;此苦藴集,無始無終,故名為大。

    既十二支皆名苦集,故知無明有因,老死有果,若不爾者,此經言何用? 「有支理唯此」,這裡有支不是指十二支裡邊的有那一支,有支就是十二支。

    十二支怎麼叫有呢?有漏的五藴叫有,這十二支流轉生死都叫有支,所以說「有支理唯此」。

    這個十二有支裡邊的道理就這樣子。

    「唯此」,隻要十二支就夠了,不要更多了。

    這個道理已經講透了,下邊是如何配了。

    如果能夠自己動腦筋配起來的,這樣的思惟是頭等。

    講到這裡為止,無窮失的問題就解決了。

     「由立有支,其理如此」,世尊安立十二有支的道理就是這樣。

    「謂說名色生于六處、受生于愛,已顯老死為事惑因,謂名色與受是老死」。

     「名色生于六處」,老死是後際的,略果,可以跟中間五支比一比。

    五支裡邊,名色生六處,事能生事,受能生愛,事能生惑。

    老死既然是事,它也可以生事,也可以生惑,後頭還有,有什麼呢?看前頭的中際,後際的生支相當于中際的識支,老死支相當于名色一直到受。

    既然老死就是名色到受,名色能生六處,六處生觸,觸生受,受後邊有愛。

    那麼老死後邊東西多得很,就在中間比出來了。

    中間一看這個輪子就轉起來了,已顯老死為事,又是惑的因,那就是老死後頭還有,不是最終點。

     「謂名色與受是老死」,識就是生支,名色到受都是老死。

     「既受生愛、愛生于取,已表無明為事惑果」,受能夠生愛,「愛生于取」,無明相當于中間的愛、取,無明本身是事惑的果。

    假使無明也是愛的話,愛前面有受。

    假使無明是取的話,取前面有愛。

    那這是說無明前面還有,中間一比就比出來了,不要再安立了,所以這個很巧妙。

     「已表無明為事惑果」,無明本身是事的果,就是受的果,也是惑的果,是愛的果,所以無明前面有因。

    「謂愛與取是無明也」,愛取就是無明,愛是無明的話,無明前面有事;取是無明的話,無明前面還有惑。

    所以無明雖然擺在第一,從中間一比,它前面還有東西。

    那就是這個輪子又轉起來了,無明前面還有什麼?一轉,轉到中間愛取裡邊,愛的前面有受,取前面有愛,這就是無明前面的東西。

    釋迦牟尼佛早把十二支講清楚了,不懂時說還要加,懂了就不要加了。

     下邊總結。

    「無明有因,生死無始」,既然無明前面還有因,這個生死就沒有個開頭。

    你說無明是開頭,不對,無明有因的。

    老死後邊還有果,老死就是中間的名色緣六處,六處緣觸,觸生受,受後邊有愛,老死後邊還有果的。

    無明前有因,「生死無始」,老死後有果,「生死無終」。

     「故不須立餘緣起支」,所以無明前面、老死後頭不需要立支,這兩個問題在十二支裡邊都解決了。

    第一個關于生死是否有始終,無明不是第一支,無明前面還有,生死沒有始。

    老死不是最後一支,老死後頭還有,生死無終。

    這第一個問題解決了。

    第二個問題,既然無始無終,那這十二支是否不夠?不需要再立。

    無明前面的東西中間有了,老死後邊的東西中間也有了,這十二支全部夠了。

     「故經言,如是純大苦藴集」,經裡邊說,這個十二支緣起是純大苦藴集。

    這裡的涵義也很深。

    為什麼佛這樣子說呢?十二支緣起裡邊「無我我所」,十二支是法假,于五藴裡邊兜圈子,根本沒有一個補特伽羅,一個士夫,或者神我,或者靈魂在那裡流轉。

    所以說「純」,純粹是五藴,沒有我、我所。

    「如是」指前面十二支,純指裡邊就是五藴,沒有我,也沒有我所。

     「謂果義邊,名為苦藴」,這十二支當它做果的時候叫苦藴;當它是做因的時候叫集,所以說苦藴集。

    十二支裡邊有果有因,果是七個事,因是三煩惱二業。

    因是集,果是苦藴,如是純苦藴集。

    「此苦藴集,無始無終」,無明前面有東西,生死無始;老死後頭有果,生死無終。

    這個無始無終是最大的,所以叫「大」。

     「既十二支皆名苦集,故知無明有因,老死有果,若不爾者,此經言何用」,十二支,七支是果,五支是因,這還是從十二支的相對關系來說的。

    實際上分析之後,果後邊還有果,因前面還有因。

    既然因前面還有因,這個因就是前面因的果;果後邊還有果,這個果就是後面果的因。

    所以這十二支,不但是七支是果,五支是因,實際上從前面看都是果,從後面看都是因,十二支都能做果,都能做因,都可以叫苦集。

     「故知無明有因」,既然無明有因,那麼生死無始。

    「老死有果」,生死沒有終。

    因為無明并不是單是作因,還可以作果的,無明前面還有因。

    老死也不是單是作果的,老死也可以作因。

    既然老死是因,當然後頭也感果。

    所以說釋迦牟尼佛說這十二支,把所謂的無窮失以及生死有始終這些問題全部解決了。

     我們這裡學的十二支緣起,内涵很深,一般書上看不到。

    當然這是從無始無終、無我的角度上看。

    其他的論典,比如《成唯識論》有另外的發揮,也有獨特的地方。

    我們學過《論》,《論》也有它的發揮,把十二緣起不斷地深入。

    所以說十二支緣起并不是很淺的。

    我們以為十二支好像很簡單,其實是智慧不夠,佛講的緣起,如果一層一層看下去,确實深得不得了。

    現在學了這一種講法,是不是到此為止了?還不見得,這不過是我們所想不到的深度加了一層。

     那麼更深的,上面舉了兩個例,《成唯識論》和《論》都各有其講法。

    也不是僅這兩種就完了,後邊還有中觀裡邊甚深的緣起,這是一層層地講。

    十二支緣起大概到這裡,從《俱舍》的範圍來說,基本上理論方面已經圓滿了。

    後來每一支還要分辨其内容,有一些問難,後邊要分析。

     從此第六,會釋經文。

    論雲:如世尊說,吾今為汝說緣起法、緣已生法,此二何異?問也。

    且本論文,此二無差别,以俱言攝一切法故。

    解雲:本論說緣起攝一切有為,緣已生法亦攝一切有為,既言此二俱攝一切有為,明知無别也。

    從此論主正釋經意,頌曰: 此中意正說 因起果已生 釋曰:此兩句正釋經意。

    言此中者,此契經中也。

    因起果已生者,此經中意,諸支因分說名緣起,由因有緣,能起果故,故知因分名為緣起。

    諸支果分說名緣已生,由果皆從緣所生故,故知果分,名緣已生。

     「從此第六,會釋經文」,第六科,解釋經文,跟經文對起來講。

     《俱舍論》裡邊舉一些經裡的話,「如世尊說」,經裡邊世尊這麼說,「吾今為汝說緣起法、緣已生法」,現在給比丘們說緣起法、緣已生法。

    「此二何異」,緣起跟緣已生,到底有什麼差别? 「且本論文,此二無差别,以俱言攝一切法故」,照本論文,照《發智論》裡邊說,這兩個沒有差别,緣起法攝一切世出世間法,緣已生法也攝一切世出世間法。

    「解雲:本論說緣起攝一切有為,緣已生法亦攝一切有為」,《發智論》說緣起法包含一切有為法,緣已生法也攝一切有為法。

    「既言此二俱攝一切有為,明知無别也」,既然兩者都是攝一切有為法,那就很明白地知道兩個沒有差别。

    這個是體上沒有差别,名相卻有差别,涵義也有差别。

    差别在哪裡呢?「從此論主正釋經意」,下邊論主要正面的解釋經的意思。

     「頌曰:此中意正說,因起果已生」,這部經裡邊說的,「吾今為汝說緣起法、緣已生法」,經中的意思正面說:因起果已生。

    緣起法是從因上講,緣已生法是從果上講。

    當它作因的時候叫緣起,但它的前面還有因,那它也是果,當它作果時候就叫緣已生法。

    所以說兩個東西是一個,但是作用、名字卻不一樣,這是世親菩薩對本論的更進一步的發揮。

     「釋曰:此兩句正釋經意」,這兩句話正是解釋經上的那些文,就是緣起法、緣已生法。

    世親菩薩用這兩句正面的來解釋。

    「言此中者」,這個此是契經,解釋經裡的意思。

     「因起果已生者,此經中意,諸支因分說名緣起」,這個十二支裡邊,從因上來說叫緣起。

    「由因有緣,能起果故」,因有了緣之後能夠起果。

    「故知因分名為緣起」,所以這個因叫緣起。

    有緣之後能起果,就是因的作用,叫緣起。

     「諸支果分說名緣已生」,這個十二支裡邊,從果的那個方面來說叫緣已生。

    「由果皆從緣所生故」,所有的果都是從緣生的,已經生出來叫果。

    所以,從果上來說叫緣已生,從因上來說叫緣起。

     由此理故,如是一切,二義俱成,諸支皆有因果性故。

    解雲:一切者,十二因緣也。

    二義者,緣起、緣已生也。

    又論雲:若爾,安立應不俱成。

    解雲:難也。

    諸支因果,體既無别,如何安立緣起、緣已生法,故雲應不俱成。

     「由此理故,如是一切,二義俱成」,照前面講的兩個道理都能夠成立,「諸支皆有因果性故」,每一支它都有作因的一方面,也有作果的一方面。

     「解雲」,圓晖法師再詳細一點說。

    「如是一切」,這十二支的全部。

    「二義俱成」,說它緣起也好,緣已生也好,都能成立。

     「又論雲:若爾,安立應不俱成」,這又産生一個問難,你說這裡講通了,都可以作因,也可以作果,所以說一切都成立。

    照你這樣說,既然說是彼,就不能說是此,如果說是此,就不能是彼。

    兩個不能同時成立。

     這是辯論裡邊腦筋細一點纔會體會到。

    腦筋粗一點不曉得在說什麼。

    先要預習一下,聽好課之後,再複習一下,讨論讨論,比較一下纔有體會。

     怎麼叫不俱成呢?這是問難。

    「諸支因果,體既無别,如何安立緣起、緣已生法,故雲應不俱成」,他說你每一支,因也好,果也好,體都是一樣的,你怎麼說既叫緣起法,又叫緣已生法,那不是亂套了嗎?應不俱成,兩個不能同時成立。

     論雲:不爾,所觀有差别故。

    謂若能觀此,名緣已生,非即觀斯複名緣起,猶如因果父子等名。

    解雲:答前難也。

    所望不同,二義常别,如行望無明,常名緣已生,不名緣起也。

    若行望識,常名緣起,不名緣已生也。

    故體雖一,得成二義。

    如世間子望父邊,常名子不名父,父望子邊,常名父不名子,雖是一,得有二名,況法可知。

     「論雲:不爾」,不是,能成立的。

    「所觀有差别故」,這是相對來看的,你不能絶對地、形而上學地看問題。

    要辯證地看,從這一方面看,它是緣已生法,從那一方面看,它是緣起法,悉能成立。

     打一個比喻。

    比如一個在家人,你說他是父親還是孩子?他既是父親,又是孩子。

    你說這個話不對,又是父親,又是孩子,那說他是父親,就不是孩子,說他是孩子,就不是父親,二不俱成。

    這個很簡單,要相對地看,他對他的父親來說,他不是孩子是什麼?他對他的孩子說,他不是父親是什麼?一點也沒有錯。

    這個不是孤立地看問題,如果孤立地看,他是父親,又是孩子,那當然否定掉了。

    所以這個看似簡單的問題,心要細一點,否則抓不住意思。

     「謂若能觀此,名緣已生,非即觀斯複名緣起」,這是相對說的,相對于這個來說,它是緣起法,這時候不能叫緣已生法。

    相對他的父親叫兒子,不能說對他的父親還叫父親,那當然是颠倒。

    「猶如因果父子等名」。

     「解雲:答前難也」,圓晖法師解釋。

    「所望不同,二義常别」,它對待的法不一樣,這兩個意思決定是恒常有差别的,兩個不能混淆的。

    就十二支來說,行支對無明支說是果,無明緣行,行是果,叫緣已生法,不能叫緣起法。

    行對識來說是緣起法,不能叫緣已生法,它能生識支。

    所以說對于行支,它叫緣起法,也能叫緣已生法。

    就看它相對哪個說的。

     行對無明來說決定是緣已生法,行支對識支來說決定是緣起法,毫不含糊。

    既是緣起,又是緣已生。

    不是搞玄學,擺了個迷魂陣,把他弄得亂七八糟,是空非空,亦有亦空,亦空非有非空,不曉得說了什麼。

    這裡不是那樣,說一句話都有道理的。

    行的體是一個,但是它名字、作用不一樣。

    作因的時候,叫緣起,作果的時候,叫緣已生。

     下邊是父子那個比喻。

    父親對兒子來說,總是父親,不能叫兒子,翻過來,孩子對父親來說,隻能叫孩子,不能叫父親。

    所以說,雖是一個體,但根據相對的對象不同,兩個名字都好安,但不是亂安,不是亂套,是有确定涵義的。

    一般在談話中間也是一種邏輯,有的人亂說,可以指出來,你要對什麼東西說纔這樣說。

    在辯論的時候,有些人狡辯就是利用這一套,這個要仔細分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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