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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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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不讨論,我們先把科學二字的意義讨論一下。

     科學有廣義狹義之說,自廣義言,凡以一定對象做研究的範圍,而探求系統的确實知識者,就叫科學。

    孫中山先生亦謂:“學問之有系統有條理者謂之科學。

    ”自狹義言。

    則僅指研究自然界物質的運動法則或發展規律的科學而言。

    狹義的科學僅指自然科學中的物理、化學、動物學、植物學等學科;廣義的科學則除自然科學外,社會科學中的政治、經濟、社會、曆史等科學亦包括在内。

     科學的範圍已如上述,研究科學的方法不外邏輯學中的歸納和演繹。

    而研究科學的精神,在于純粹客觀,不摻感情,重分析,憑實驗,以求出研究對象的正确結論來。

    根據上述原則,我們來分析佛法是否合乎科學。

     我國佛經,多由梵文翻譯而來,曆史上幾次大規模的翻譯,如鸠摩羅什大師、玄奘大師等所主持的譯場,規模宏大,人員多達數千,譯場中有主譯、譯語、筆受、證義、潤文等等職别。

    一經之成,幾經考訂,非特義理與梵本相符,即一音之微,亦辯之至切。

    此種大規模的譯場,其分工合作、組織嚴密的方法,确實合乎科學精神。

     其次看佛經的組織。

    南北朝時,道安法師整理傳譯經卷,将佛經判為序分,正宗分,流通分三大段,每大段下又層次井然的分為若幹小段,這種嚴謹的科判,也合乎科學的精神。

    再者,每部佛經,開始多有六種證信序——信,聞,時,主,處,衆六項,來說明佛說此經的時間,地點,聽衆等要點,這恰與今日新聞學上的六何——何人、何事、何時、何地、為何,如何相似,又與科學工作者寫實驗報告,政府機關寫會議記錄的程序相同。

    實驗報告開頭要寫主持人,共同實驗者,時間,地點,實驗目标,使用器材。

    會議記錄開頭要寫會議名稱,時間,地點,出席人,主席,記錄者。

    所以要這樣寫,是表示此報告或記錄的正确性。

    殊不知此種形式在兩千數百年前,早已被三藏結集的佛弟子所采用。

    佛經的此種結構,豈非合于科學精神? 更實際一點說,今日科學上的若幹發現,兩千餘年前的佛經上早有記載。

    筆者是學醫的,茲舉幾點佛經上有關醫學方面的知識與今日科學上的發展加以印證。

     例如,佛說人身是個蟲窠,人體内的蟲約有八十種。

    詳見《治禅病秘要經》及《正法念處經》。

    今日由于寄生蟲學的發達,發現人體的寄生蟲,由蛔蟲、蛲蟲、鞭蟲、鈎蟲算起,以至于絲蟲、條蟲、肺蛭蟲、肝蛭蟲、姜片蟲等,不下數十種之多。

    由此可知佛是大智者,由他慧眼觀察事物的結果,真實不虛。

    此外,再如《修行道地經》中所述胎兒在母體中發育的經過,竟與現代醫學中的胎生學有若幹吻合之點。

    如該經上說:“胎成七日,初不增減,二七日如薄酪。

    ……六七日如息肉。

    ……九七日變五泡,兩肘,兩髁及項。

    十七日續生五泡,兩手腕兩足腕及頭。

    ……”按醫學上胎兒發育的情形,在月餘(六七日)時長均三公分,重約十克,狀如息肉。

    在第三個月中(十七日)長約六至八公分,重約四十餘克,此時四肢漸顯,諸骨化骨點出現,已可與他種動物辨别,故稱胎兒。

    使人驚異的是,兩千多年前尚無生理學、解剖學之名稱,佛經中對此記載竟如此詳盡,誠屬不可思議。

     過去,世人觀念中的世界,不超出地球的範圍,如平常所謂環遊世界,不過是環繞地球一周。

    所謂世界大戰,也不過是地球上大規模的國際戰争。

    而佛經上屢說:“三千大千世界”。

    三千大千世界,并不是三千個世界,而是集一千個世界為一小千世界,集一千小千世界為一中千世界,集一千中千世界為一大千世界。

    因其中含有三個千的倍數,故稱三千大千世界。

    而三千大千世界隻是一佛攝化之土,經中說,虛空無盡,世界無量,國土衆生無量。

    所以三千大千世界亦無量。

    吾人所處的地球,不過是太空間的一粒微塵。

    這種說法在科學未發達前,實難為人接受。

    這由于天文學的發達,證明銀河系中的星球多至不可勝數,星球間的距離亦大至不可勝數。

    例如太陽距地球的距離是八分半鐘光年(一光年的距離,為每秒鐘三十萬公裡乘一年的秒數)。

    而牛郎星與織女星之間的距離竟達十二光年。

    更有星球與地球之距離達數十光年者,由此可知佛經上所說的虛空無盡,三千大千世界無量,皆不是揣測之詞了。

     佛經上說到數字,往往說萬,說億,說恒河沙,無量數,百千萬劫,非算數譬喻所能知。

    我們不要以為這種數字過于危言聳聽,試問十二光年是多少公裡,要多少個零才能寫得盡?數月前美國掘到一具一億七千萬年前的動物化石。

    一億七千萬年較諸人類數千年有記載的曆史,要長出多少倍? 學者李石岑先生曾謂:“我以為佛學的提倡,不特對科學毫無抵觸之處,而能使科學的方法上,加一層精密;科學的分類上,加一層正确;科學的效用上,加一層保證。

    ”可見佛法并不違科學,甚而是超科學。

    科學愈進步,愈能證明佛法的精微高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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