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救已」,這是外人的救。
這個救也很勉強。
前面講過,現量,唯識宗也承認,但這個現量境不是外境,而是識内的相分;這個現量緣的時候,不作外想,并沒有說這是在識外的,也不帶名言。
下面論主破。
己二 論主破
破中有二,初總後别,此總非也。
「破中有二,初總後别,此總非也」,先總的否定,然後再分别解釋。
「如是要由先受後憶,證有外境,理亦不成」,你們現在換一個方向,說過去曾經受過,現在纔能回憶,證明有過去受過的客觀的外境。
這個話道理上說也是不能成立的。
「如是要由現量先受外實有境,後意方憶」,這是外人的說法,「以此道理,證離心外境有不成」,你們以這樣的說法證明離心外境有,這是不成立的。
如前所說,似境之識,後生憶持,非緣離心外境,識後有憶持也。
為什麼不成立?「外人複問,為何義故證境不成」,你們說不成立,什麼原因?「下論主破」,以半個頌來破。
「如說似境識,從此生憶念」,這個境還是在内識,并不在識外;生起這個憶念是可能的,也是現量,但不是在識外。
「然舊論本,句句别明,分為二段,豈如今者合一處明」,這是舊譯跟新譯的比較。
「義相違故,但申正理,奪彼憶持」,以我們解說的正理,把外人的憶持執駁掉。
「奪」,駁掉的意思。
「如前所說,似境之識,後生憶持,非緣離心外境,識後有憶持也」,這個跟前面說的一樣。
前面說過,我們緣的境是識内的相分,「似境之識」,它好像是客觀的境,實際上不是;「後生憶持」,因為過去有這個經驗,後來能夠想得起來。
這個想起來的憶念境,并不是心外的一個境,并不是如你們所說,緣的境是心外,而後來纔有憶念。
先前緣的境就是識内的相分,「後生憶持」這是可能的,不能因為後來生憶念就說前面緣的境決定是識外的,這樣說不合理。
謂如前說,識從自種生,似境相轉等,及初論首說,識生時似外境現,雖無外境,眼等五識似外境現,已廣如前。
「如前所說,雖無外境,而眼識等似外境現」,如前面所說的道理一樣,雖然沒有外境,但是眼等識可以「似外境現」,眼識生的時候,它有相分,就像外境一樣地顯現。
這在現量的時候,并不是外,等到第六意識分别的時候,纔說「這是外境」。
所以說,并不是真的外境。
「釋初句頌」,這是解釋第一句頌「如說似境識」,「奪彼曾受離心外現境之識」。
「謂如前說,識從自種生,似境相轉等」,如前面講「識從自種生,似境相而轉」等等,根是種子,所緣的境是相分,那個境是識的相分,并沒有離開識。
「及初論首說,識生時似外境現」,本論開頭也講過,識生的時候,它的相分好像是外境一樣地現出來。
「雖無外境,眼等五識似外境現」,雖然沒有外境,眼等五識所緣的相分好像是外境,實際上在識内。
「已廣如前」,這個道理前面說了很多。
既然前面說過,所緣的境是「似外境現」,是識内的相分,并不是真的外境;後來生憶念的時候,還是緣以前的「似外境」的境界,并非一定是識外有那個境。
所以你們這個邏輯還是不合理的。
謂從過去似境五識,今此後位,與别境念相應之時,有緣過去分别意識,變似前五識所緣境現。
無曾現在受離心境眼等五識,從此今時與念相應,有一意識緣前五識離心之境。
「從此後位與念相應,分别意識似前境現」,以前緣這個境之後,後來跟念相應的分别意識可以把以前的境相似地現出來,比如說以前、昨天看到什麼。
「釋頌下句」,這是解釋頌第二句「從此生憶念」,「奪彼憶持」,把他們的憶持執駁掉。
「謂從過去似境五識」,過去緣似外境的五識,「今此後位」,到後來,「與别境念相應之時」,與别境的念心所相應的時候。
「别境」,即心所法中的五個别境心所,其中的念心所能夠把以前經過的事情憶持不忘,意識跟「念」心所相應的時候,把以前的事情回憶起來,所回憶的還是似境,并不是外境。
這就是說,當分别意識與念心所相應的時候,有這麼一種情形出現:「有緣過去分别意識,變似前五識所緣境現。
」緣過去的分别意識,變現一個跟前面五識所緣的境相似的相分,可以回憶以前的事情。
「無曾現在受離心境眼等五識,從此今時與念相應,有一意識緣前五識離心之境」,前五識是現量,過去曾經現量受的境界是離開心識的客觀外境,這個境緣過之後,意識分别出來是心以外的,這種情況是沒有的。
「分别」,意思是你自己虛妄分别出來的,「外境」實際上是識内的。
現量受的時候,并不作識外的想。
所以說雖然後來能夠跟念相應,能夠回憶以前的事情,那還是在以前識内的境現,并不在識以外。
所以者何?由曾五識,及同時意,緣即識境,熏成種子,今時相續,意于此位,能憶前境,名為憶持。
非曾五識境實離于心,今時猶有意識緣之,名曾受識。
「即說此為憶曾所受」,這叫做「現在回憶過去受過的事情」。
回憶的還是以前的識内的境界,并不是說能夠回憶就證明這個境界決定在心以外,這個不合邏輯。
「即說于此分别意識,緣曾現在不離識境」,「曾現在」就是過去的現量境,這個分别意識緣過去的現量境,并沒有離開識的境,這個叫「憶持曾所受識」。
過去緣的現量境,不離識;現在回憶那個境,并不是說那個境就是離開識的。
「所以者何」,為什麼?「由曾五識,及同時意,緣即識境」,過去的五識以及跟它同時的意識,緣的境都是相分,就是那個識的境,沒有離開識的境;「熏成種子」,緣了之後,現行熏種子,這個種子還在;「今時相續,意于此位,能憶前境,名為憶持」,這個種子的能力,它跟念心所相應,現在的意識生起來,可以把以前的事情反映出來,能夠「憶前境」,回憶到以前的事情,這個叫憶持。
「非曾五識境實離于心,今時猶有意識緣之,名曾受識」,五識曾經緣心外境,現在的意識去回憶那個時候的事情也是心以外的境,這叫憶持,這是你們的說法。
這個說法是不對的!五識緣的是心識内的境,意識緣的、反映出來的,也是過去識内的那個境,這個纔是「憶持」,并不是說五識當時緣的是識外的境。
這是他們轉個彎,混淆是非,結果還是被論主很簡捷地指出來。
不能說過去現量的境就是識外的,那還是識内的。
識内的境也可以回憶,所以說能回憶的境不一定就是心以外。
道理既爾,故汝所說,以憶持故,證曾五識所見實有,其義不成。
直以自宗,釋外所難,奪他所說,更無異理。
如說汝細心,即我第八識。
然舊論本,上來所說一頌半文,異常難解,披者當知77。
「故以後憶證先所見實有外境,其理不成」,你們用後來能夠憶念先前的事情,來證明以前所看到的是實在客觀的外境,這個道理是不成立的。
因為這個憶念隻能證明過去緣的還是識内的境,并不能以有憶念為理由來證明過去緣的境是心以外的實境。
「此結非也」,這個就是結論,否定外人的救。
「道理既爾」,你們的說法不能成立。
按我們的說法,過去所經曆的境是識内的,現在第六意識就可以回憶到那個境;并不一定要識外的境第六意識纔回憶到。
所以你們這個說法我們不承認,我們有我們的解釋。
「故汝所說,以憶持故,證曾五識所見實有,其義不成」,你們說的因為後邊有憶念,所以前五識所緣的境界是實在有,這個道理是不成立的。
照我們的說法,識内的境也能憶念。
「直以自宗,釋外所難」,直接以唯識宗自己的主張來解釋他們的問難,不再從他們的角度去批駁。
「奪他所說」,駁斥他們的主張。
「更無異理」,更沒有其他的道理了。
這個也有例子,「如說汝細心,即我第八識」,在其他的論裡有辯論說,「你們說的細心,就是我們說的第八識」。
以第七識、第八識來解釋那些現象,其他的論裡也有這個說法。
不直接批駁對方,而用自己本宗的主張來否定對方的說法,這樣也是可以的。
這裡以「細心」跟「第八識」的例子來作比喻。
「然舊論本,上來所說一頌半文,異常難解」,過去的譯本中,對前面所說的一個半頌的解釋極難懂。
「披者當知」,你自己去看之後,就會知道。
到這裡為止,第二個問難已經被論主駁掉。
總結一下:外人以能夠現量生起我看到、我聽到等等感覺,來證明一定實有客觀外境。
論主首先舉個喻,「現覺如夢等」,駁斥他們這個話是不對的。
做夢的時候,也可以看到、聽到,但是大家都知道,夢境并非實有,都是虛妄的。
既然夢裡也可以看到、聽到,怎麼好說你聽到、看到的一定是客觀的外境?不一定,夢裡邊,根本就沒有。
再進一層說,「已起現覺時,見及境已無」,你說的客觀的現量境在你說話的時候早就過去了,能見的眼識也已謝滅,「甯許有現量」,怎麼還是現量?你說這個話時是第六意識分别,根本不是現量。
第六意識是虛妄分别。
現量的時候,境不在外,境就在識裡邊,這個我們也承認,有現量。
前五識緣相分的時候,是現量緣,此時不帶名言,不作它是外境想;到你第六意識生起來之後,虛妄分别,是遍計執,認為那是在識以外的,這就錯了。
你們以這樣子錯誤的思想來證明有現量境,當然不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