擇滅為什麼叫斷?因為斷了煩惱之後,才證到顯出擇滅來。
斷遍知本體是擇滅、是斷。
為什麼叫遍知?「此于果上,立因名故」,果是擇滅,因是遍知(因為遍知,才能夠證到擇滅)。
果随因名,叫斷遍知。
遍知本來是知,斷是由知而來的,果是斷,因是知(遍知),果上安因的名,這個斷就叫遍知,有财釋。
斷遍知,它本身又是斷,又是遍知,斷本身就是擇滅,擇滅就是這個遍知,那麼擇滅就叫斷遍知,這是持業釋。
頌:斷遍知有九 欲初二斷一 二各一合三 上界三亦爾
餘五順下分 色一切斷三
智遍知是智慧,這很容易;斷遍知卻要分很多種。
斷遍知體是擇滅,分九個。
「欲初二斷一」,欲界的見苦、見集兩個合起來,是一個斷遍知。
「二各一」,欲界的見滅、見道各是一個斷遍知。
「合三」,欲界的斷遍知一共三個。
「上界三亦爾」,色界、無色界的斷遍知,也是見苦、見集合一個斷遍知,見滅、見道各一個斷遍知,一共也是三個。
這是見道,欲界有三個遍知,色、無色界三個遍知,一共六個,屬于三界見道所斷的。
「餘」就是餘下的修道所斷,「餘五順下分,色一切斷三」,五順下分結盡遍知一個,色愛盡遍知一個,一切結永盡遍知一個,一共三個。
九個遍知,見道六個,修道三個。
它們彼此之間還有聯系,見上表。
這是「斷遍知」的總表。
見道比較清楚,分欲界、上二界兩個。
欲界,見苦、見集合起來一個遍知;見滅斷,一個遍知;見道所斷的,一個遍知。
一共三個。
上界也是見苦、見集合起來一個遍知,見滅斷的一個遍知,見道斷的一個遍知,一共是三個。
此上六種遍知,名三界見谛所斷法斷六種遍知。
言法斷者,擇滅名也。
什麼叫法斷?「言法斷者,擇滅名也」,法斷就是擇滅。
三界裡見道所斷,得到的擇滅,有六個,就是六個遍知,叫「三界見谛所斷法斷六種遍知」。
斷遍知就是擇滅為體。
把欲界修道所斷的煩惱九品斷完之後,跟見道所斷的六個遍知合起來,是第七個,叫五順下分結盡遍知。
五順下分結盡遍知,要見、修二道合起來。
我們聯系到前面五順下分結,薩迦耶見、疑、戒禁取是見道所斷,欲貪、瞋是修道所斷,所以是一緻的。
身見、戒禁取、疑是屬于見道所斷的遍知,欲貪、瞋是屬于修道所斷的遍知,合起來是第七個,「五順下分結盡遍知」。
第八個,色愛盡遍知。
「色修惑盡」,色界四地(初禅、二禅、三禅、四禅),每一地九品修惑,色界修所斷的煩惱共三十六品,起對治道之後,把它斷完,得到「色愛盡遍知」,色界的愛斷完。
煩惱最厲害的是愛,投生就是愛。
欲界,染著父母;色界或者化、濕生,染著處所。
都是一個染,就是愛,沒有愛就不投生。
色愛盡遍知,色界的染污、煩惱全部斷完,得一個遍知。
最後,一切結永盡遍知。
「無色修惑盡」,無色界修所斷惑都斷完,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四個處各九品,四九三十六,也是三十六品斷完,得到一個遍知。
這個遍知,再加上前面的五順下分結盡遍知、色愛盡遍知,一起合起來,安一個「一切結永盡遍知」。
就是把前面八個都合在裡面,三界的煩惱,見、修全部斷完。
這是第九個遍知。
問:何緣色無色修斷别立遍知,非見所斷?答:以色無色修所斷惑,治不同故,遍知别立。
問:色界修所斷的煩惱斷盡之後,立「色愛盡遍知」;無色界修所斷的煩惱斷盡之後,立「一切結永盡遍知」。
而見所斷,色界、無色界合起來立遍知:見苦集斷遍知、見滅斷遍知、見道斷遍知。
為什麼修所斷的要分開立?
「答:以色無色修所斷惑,治不同故,遍知别立」,色、無色界修所斷的煩惱,它們的對治道不一樣,所以要分開。
而見道所斷都是類智、類忍,對治道是一樣的,所以不必分。
所以在見道的時候,色、無色界合在一起;在修道的時候,色、無色界要分開。
原因就在此。
九個斷遍知講完了,講是很容易,但回去一定要消化,就是經過思惟。
聞慧是膚淺的、面上的,思慧是要深入下去的,修慧是整個的作用發出來了。
修慧,由于我們還沒有得定,沒有辦法得到,要盡量争取;而思慧,我們有辦法,回去好好鑽研,就可以得到。
九遍知,見苦集要合起來,見滅斷是一個,見道斷又是一個,上下界見道所斷的共六個,修道所斷又分三個,為什麼要這樣分?有原因的。
什麼原因?
頌:得無漏斷得 及缺第一有 滅雙因越界 故立九遍知
見道所斷要具足三個因緣,才能安立為遍知;修道所斷要具足四個因緣,才能安立為遍知。
第一,「得無漏斷得」,無漏擇滅得到之後,就得到了無漏的得(得非得的得)。
第二,「缺第一有」,要斷掉非想非非想的煩惱(五部裡斷一部就可以)。
第一有就是非想非非想天,非想非非想的煩惱,有漏道是沒有辦法斷的。
有漏道斷煩惱的方法是欣上厭下(下界的不好,上界的好;下界是粗苦障,上界是淨妙離),這樣一層一層上去,但是到了非想非非想天,再沒有上邊了,再沒有比它好的,怎麼斷?所以非想非非想的煩惱有漏道不能斷,隻有無漏道能斷。
如果非想非非想天煩惱不斷完,永遠在輪回裡,下面煩惱雖然斷掉了,還會生起來。
要把這個斷掉,才永遠不生。
第三,「滅雙因」,雙因就是同類因、遍行因,這兩個都要滅掉。
單滅同類因(同類因是自地自部的)還不夠,要把遍行因也滅掉。
同類因、遍行因都滅掉,才有資格立一個遍知。
前面三個是見所斷的。
最後一個,「越界」,是修所斷的,是特殊的。
修所斷的,除了前三個之外,還要加個越界。
五順下分結盡遍知,超越欲界;色愛盡遍知,超出色界;一切結永盡遍知,超出無色界。
越一個界,立一個遍知。
修道所斷的遍知都是越界的。
由于這樣的原因,才安立九個遍知,不多不少,不是亂安的。
看前面表,立九遍知,忍果是見道的果,見道是忍斷煩惱,修道是智斷煩惱。
見道斷煩惱的時候,第一次親見四谛,是忍,第二次以上的都是智了。
修道時,四谛早就周遍地看完了,所以修道時隻有智,沒有忍。
所以忍果有六,智果有三。
忍果,見道安立遍知的三個因緣。
第一,「得無漏斷得」,得到無漏擇滅的得。
一定要無漏道證到擇滅,無漏得起來了,才能夠安立為遍知。
第二,「缺有頂」,非想非非想天有五部煩惱(見苦、見集、見滅、見道、修所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