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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随眠品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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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不成就一部惑故」,随便滅掉哪一部煩惱就可以。

    「缺有頂」不是有頂煩惱全部滅掉,「缺」一部就夠安遍知的資格。

     第三,「滅雙因」,「自部同類因,及他部遍行因」都要滅掉。

    見苦所斷的跟見苦所斷的煩惱,自己相生,同類因。

    遍行因是超越自部的,見苦所斷的煩惱對見集所斷的煩惱,可以做遍行因;見集所斷的煩惱,也可以做見苦所斷的遍行因。

    「五部各自部為同類因」,「若苦集互為遍行因」,「餘三部用苦集為遍行因」(「餘三部」是見滅、見道跟修)——同類因、遍行因的界限分得很清楚。

     最後修所斷的三個智果,除了前面的三個原因之外,還要加一個「越界」。

    「越欲界故」,立五順下分結盡遍知;「越色界故」,立色愛盡遍知;「越無色界故」,立一切結盡遍知。

    因為這些原因立九遍知。

    不是亂安的。

     言見道中六種遍知是忍所得者,謂見道中,忍為無間道,斷惑得遍知,故名忍果。

    三智果者,謂修斷三種遍知,唯智得故。

    有頂五部惑,随不成一,如苦類智時,斷苦下一部惑也,所以須此緣者,為顯永斷相故。

     集法忍位,雖斷集部,未不成就者(未滅雙因),謂此忍力,但衰惑得,令不引後果,名之為斷。

    得仍現在,與忍同時,猶名成就,故不名滅(謂未滅集下遍行因)。

    集法智位,方能離身,三緣具故,方立遍知。

     如何忍果,說為遍知?諸忍皆是智眷屬故,如王眷屬假立王名,或忍與智,同一果故,謂同一離系果,忍是能證,智是正證,雖是忍果,亦名遍知。

     見道的六種遍知為什麼是忍果?這裡有注解,「謂見道中,忍為無間道,斷惑得遍知」,所以是叫忍的果,見道有忍,忍的時候見到四谛的道理而斷惑,得遍知。

    第一次見面叫忍,第二次叫智。

     苦類智的時候,苦類智是斷上界的煩惱,把有頂苦下的一部煩惱斷完了。

    哪一部「随不成一」,這有具體的原則性。

    舉個實際的例子,當到苦類智的時候,把有頂天的苦谛下的煩惱斷完,有頂就缺了一部。

    為什麼要這個緣?「為顯永斷相故」,要斷有頂的煩惱。

    因為有漏道是斷不了有頂煩惱的,要無漏道才能斷,所以是永遠斷。

    假使有頂煩惱不斷,下面八地的煩惱,斷了之後又會生,生了又會斷,會不斷地輪回。

    有頂斷了之後,一斷永斷,不會再生。

    所以一定要加「缺有頂」,是這個原因。

     滅雙因裡「集法忍位」,集法忍的時候,「雖斷集部」,集谛的煩惱斷掉,「未不成就者,謂此忍力,但衰惑得,令不引後果,名之為斷」,忍的時候,是無間道,正在跟煩惱搏鬥,使煩惱力量衰退下去,不能再生第二個,後頭煩惱不能生了。

    但是煩惱的「得」還在,不能叫滅。

    雖然是斷煩惱,後果不生,但是煩惱還沒滅掉,因為「得」還在,「得仍現在」,煩惱這個惑得還沒有滅掉,與忍同時存在。

    所以還是成就,既然沒有滅掉,還叫成就,不叫滅。

    所以要集法智的時候,這個「得」滅掉了,「得」離開之後,那苦谛下的煩惱也斷掉了,集谛下的煩惱,就是遍行因也斷掉了,這個時候滅雙因——同類因、遍行因都滅掉,才能安遍知。

    這三個緣得具足。

    所以,苦谛下的煩惱滅掉了,集谛下的煩惱沒有滅掉,雖然是前面那個緣夠了,但滅雙因這個緣不夠,集谛下的遍行因沒有滅掉,沒有滅完,一定要到集法智,欲界的集谛煩惱滅完了,那麼同類因、遍行因都滅掉了,這才能安一個遍知。

    所以苦谛、集谛要合起來安一個遍知。

    滅谛、道谛自己的煩惱,同類因斷了,前面的苦谛、集谛的煩惱是它的遍行因,也斷掉了,所以說這個時候不需要再跟哪個并了。

    所以見滅的時候,遍行因早就斷掉了,自己同類因斷,就是一個遍知。

    見道的時候同樣,遍行因早就斷掉了,自己的同類因斷了,滅雙因,也夠資格安一個遍知。

     這裡有一個問題,「如何忍果,說為遍知?」知是智的果,怎麼忍的果說遍知呢?「諸忍皆是智眷屬故」,忍就是智的眷屬,本身都是慧為體。

    「如王眷屬假立王名」,王的眷屬,也可以假安立王的名字。

    這就是說,忍也可以安遍知。

    或者說忍與智,同一果,都是得到離系果,「忍是能證,智是正證」。

    雖然是忍果,也可以叫遍知,因為智和忍,是起同樣作用,得離系果的。

     安立九個遍知的原因就是根據這四個:第一個要求是得到無漏的擇滅的得。

    第二個,有頂的煩惱随便你斷掉哪一部。

    第三個,滅雙因,要同時斷本部的同類因和他部的遍行因。

    一個是同類因,一個是遍行因。

    兩個因都斷掉之後,才能安立遍知。

    見道的六個遍知,就是根據這三個原因安的。

    修道的三個遍知,除了前面三個,還要加越界。

    越欲界的時候,叫五順下分結盡遍知;越色界的時候,叫色愛盡遍知;超越無色界的時候,叫一切結盡遍知。

     五順下分結盡遍知把前面見道的遍知包起來了,一切結永盡遍知把前面的都包起來了,所以它們兩個也叫集遍知。

    為什麼要集前面的,一起合為一個遍知? 頌:越界得果故 二處集遍知 一個原因是越界,一個原因是得果。

    「總集諸斷為一遍知」,把前面所有的斷合為一個遍知的,有兩個地方,「二處」。

    一處是五順下分結盡遍知。

    「離欲染時,越欲界故」,欲界的煩惱斷完了,超越欲界;離開欲界煩惱的時候,得不還果。

    需要兩個原因,一個越欲界,一個得不還果,合起來為一個集遍知——五順下分結盡遍知。

    另一處是一切結永盡遍知。

    無色界煩惱斷完的時候,越無色界,得無學果。

    一個越界,一個得果。

    所以又合一個集遍知——一切結永盡遍知。

    色界的煩惱斷完的時候,沒有得果,所以色愛盡遍知沒有把前面包起來。

    得初果、二果的時候,也沒有越界,所以沒有把一切合起來,集一個集遍知。

     斷煩惱的幾個方式講完了。

    見惑三種方式斷:遍知所緣故斷,斷彼能緣故斷,斷彼所緣故斷。

    修惑一種方式斷:對治起故斷。

    這個對治有四種道:「無間道」的「斷對治」,「解脫道」的「持對治」,「勝進道」的「遠分對治」,「加行道」的「厭患對治」。

    煩惱斷了得到擇滅,有九種斷遍知,見道的有六種,修道的三種。

    這九種是怎麼安立的?四個原因:得無漏斷得、缺有頂、滅雙因、越界。

    (見道六遍知滿足前三條件,修道三遍知滿足四個條件)。

    修道三個遍知中,「五順下分結盡遍知」和「一切結永盡遍知」,又叫集遍知。

    為什麼這兩個遍知把前面的斷遍知合攏起來?因為符合「越界」「得果」這兩個條件,就把前面的斷遍知合攏來,安一個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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