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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殺放生文章彙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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豬。

    已而割雞宰鴨,無不以身受之。

    屠戮已遍,驚魂稍安。

    老仆攜一金色鯉來,魂又附之。

    聞一婢喜呼曰:“夫人酷嗜此,正在熟睡,速交廚中剁作魚圓,以備早馔。

    ”有人遂除鱗剔膽,斷頭去尾。

    其除鱗則如碎剮,其剔膽則如破腹。

    及置砧上,铮铮細剁,此時一刀一痛,幾若化百千萬億身受寸磔(8)矣。

    極力狂呼始醒。

    小婢進曰:“魚圓已備,夫人可早膳矣。

    ”遂立命卻去。

    回思怖境,汗如雨下,因囑罷宴。

    公細诘之,具述如夢。

    公笑曰:“汝素不信佛,若非受諸苦惱,安能放下屠刀也。

    ”夫人但搖首不語。

    自此斷葷茹素,同守殺生之戒雲。

    此嘉慶中年事。

     夫人物之形體,由罪福而緻異。

    既幸而人矣,固當憫彼物類,同此血肉之軀,同此靈知之性,設法救護,俾彼免離殺戮,則其人自可生生為人。

    倘再能信願念佛,求生西方,則仗此慈心不殺之力,當必長揖(9)娑婆,速出輪回之苦;高登安養,永享真常(10)之樂。

    倘視諸物為食料而任意殘殺,則一氣不來,其神識堕彼類中,則雖悔無益矣。

    且此夫人其殘忍悍惡之性,殆不可以情理喻。

    而以一夕之夢,遂斷葷茹素,戒殺放生。

    以知人之與物,本無二緻;生之與夢,事理相同。

    倘不頓改先心,難免受此後報。

    一生異類之中,将生生世世常受殺戮,欲複人身了無有日矣。

    是故一夢之後随即覺悟,以其苦慘酷,惟恐後世複受也。

    然此夫人宿世固有大善根,故得配一慈善之夫。

    以迷之深故,雖經數十年之熏陶,尚不能化。

    倘不做此夢,則将來之苦殆不堪言矣。

    奉勸世人各作此想,則視一切肉直同己肉,縱威逼刑制,有不敢食者,況無驅使者乎? 會稽道尹黃公涵之,賦性仁慈,長齋奉佛。

    以近世天災人禍,相繼而作,其原多由殺生食肉而起,因作《普勸戒殺放生白話文》,鑄闆流傳,以期閱者同發忠恕恻隐之心。

    固已無義不顯、無疑不釋矣。

    又得觀宗寺谛閑法師約同體緣生之義,及《梵網》、《楞嚴》《楞伽》等經之旨,以為之序。

    光乃約情理及近世事實以相輔弼。

    庶知自愛者,鹹皆愛物矣。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二十一《〈勸戒殺放生文〉序》) 【注釋】 (1)贻苦:制造痛苦。

     (2)形異智劣:長得不同,智力低下。

     (3)清同光間:清朝同治、光緒年間。

     (4)雞鹜(wù):指雞和鴨。

     (5)老頭巾語:沒有依據,無用的唠叨。

     (6)絷(zhí):栓,捆。

     (7)挦(xián)毛:扯去毛發。

     (8)寸磔(zhé):斬成許多小段。

     (9)長揖:舊時拱手高舉繼而落下的一種敬禮。

    這裡是感恩拜謝之意。

     (10)真常:真者真實,離迷情、絕虛妄,是曰真實。

    常者常住,法無生滅變遷,是曰常住。

    真實常住,故曰真常。

     【按】 第一段講動物與人類心性和感受方面都相同,由于業緣不同而導緻形體不同。

    大師指出作為人類應該對動物生憐憫心,而不應該恃強淩弱,把動物作為食物。

    第二段引用佛經的話和黃山谷的詩啟發我們反省殺生吃肉的因果可畏。

    第三段講述了《勸戒錄》記載的蒲城令夫人體驗動物被殺痛苦的事例,發人深省。

    第四段是對第三段所講案例的評論和分析。

    人如果護生,可以生生世世為人。

    戒殺功德回向,還可以往生淨土。

    反之,如果殘酷好殺,結果必然要堕落為畜生。

    某夫人幸好有宿世善根,蒙佛加被,得配慈善之丈夫,經過夢中體驗,終于幡然悔悟。

    勸世人把動物的肉看成自己的肉,自然不想吃肉了。

    第五段介紹會稽道尹黃涵之編輯《普勸戒殺放生白話文》的情況,說明作序的緣起。

     25.《慈悲鏡》:放生十大功德 (一)無刀兵劫。

    世上刀兵大劫,皆由人心好殺所緻。

    人人戒殺放生,則人人全其慈悲愛物之心,而刀兵劫運亦自消滅于無形,此轉移世運之絕大運動也。

    深望大政治家、大教育家、大農工家注意于此,力為提倡,必有絕大效果。

     (二)集諸吉祥。

    吾人一發慈悲之心,則喜氣集于其身,此感應必然之理。

     (三)長壽健康。

    佛經雲:戒殺放生之人得二種福報:一者長壽,二者多福多壽無病。

     (四)多子宜男。

    放生者善體天地好生之心,故獲宜男之慶(1)。

     (五)諸佛歡喜。

    一切生物佛皆視之如子,救一物命即是救佛一子,諸佛皆大歡喜。

     (六)物類感恩。

    所救生物臨死得活,皆大歡喜,感恩思德,永為萬劫圖報之緣。

     (七)無諸災難。

    慈悲之人福德日增,一切患難皆無形消滅。

     (八)得生天上。

    戒殺放生者,來世得生于四王天,享無邊之福。

    若兼修淨土者,直可往生于西方極樂國土,其功德實無涯矣。

     (九)現在為人生極危險時代。

    蓋煙酒之癖、戀愛之魔纏繞衆人,如衆生報恩,則諸惡消滅、四季安甯。

     (十)動物由下級進于高階之狀态,與人類由野蠻進于文明之階級相符合。

    據生物學家之言曰:凡生物皆應于外界之狀态而生變化。

    如人人戒殺放生,則生生不息、善心相感,正似子孫代代相傳、永遠福壽。

     南無大慈大悲救苦救難廣大靈感觀世音菩薩! (印光法師述,原載《大生報》第一期) 【注釋】 (1)宜男之慶:舊時祝頌婦人多子之辭。

     【按】 本篇是大師根據經論概述的放生的十個方面的功德。

    這裡功德泛指做善事所得的福報。

    刀兵劫即指戰争,大師指出殺生吃肉是戰争的深層次原因。

    戒殺為十善之一,修十善可生六欲天,所以說得生天上。

    如果回向求生淨土,則可往生西方淨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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