卻喜歡刀。
沒事的時候,我就一個人盯着刀琢磨:若抓到了哪個江洋大盜,他想向我行賄——假如他恰好使刀,刀法也不錯的話,我就會拒絕他的銀兩,向他讨教幾招。
就這樣,二十多歲的時候,我的刀法已頗為出名了。
年輕人的血熱,刀通常也快。
我那時的快刀,雖比不上後來小金的,也算得上潑水不入。
二十一歲時,我赴山西公幹,憑着一柄快刀翻飛,擒住了太行山十八大盜。
那一役使我名聲大振,回京師不久就被提升為捕頭。
是長安城最年輕的捕頭。
二十三歲,我在長安西市路見不平,拔刀又鬥敗了“六合劍”仇琅琊,那可是長安城最有名的劍客之一,但第二天我就丢了捕頭職位,淪為小捕快。
——因為仇琅琊是德王府的教師爺。
沒有一個捕頭該去惹這樣的對頭。
——有時候人跟人比的根本不是刀快劍快,而是别的。
花好長時間,我才醒悟這個道理。
又花了三年,我才重新做回捕頭。
這時候,我的刀已經很慢了,通常情況下,我都懶得拔刀。
是啊,做一個捕頭,需要拔刀的情形确實不多。
你把臉一闆,百姓客商小販通常怕你,地痞潑皮也得給你面子;捉拿小偷盜賊,督促手下的弟兄們去辦,就像上司督促我一樣。
實在不行就懸賞,總有人為賞銀出賣同夥;至于有權有勢的家夥,在他們面前更不能随便拔刀。
所以,我變了。
我的口訣是一慢二看三放過——在能放過的時候。
奇怪的是,我越不愛拔刀,治下的百姓和同衙的弟兄們反而越敬畏我。
等到認識小金,我愈發覺得我的刀慢得有理,符合我這人的性格。
立刀劉——什麼意思?就是把刀藏在身上嘛。
小金的性格放肆,刀法也放肆,快如潑風,就像他的人一樣。
我記得第一次看他使刀,是在一片夕陽下,對方是一批持械劫道的無賴。
小金這個人,出刀根本不看對手,隻一昧快攻,仿佛不把刀使快,他的手就不爽,心裡也不痛快。
那幫家夥當然不是小金對手,片刻後便大呼小金是“好漢”。
其實小金根本沒必要出手,他們雙方打完,我慢慢踱上,無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