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薛姨媽聽了薛蝌的來書,因叫進小厮問道:“你聽見你大爺說,到底是怎麼就把人打死了呢?”小厮道:“小的也沒聽真切。
那一日大爺告訴二爺說。
”說着回頭看了一看,見無人,才說道:“大爺說自從家裡鬧的特利害,大爺也沒心腸了,所以要到南邊置貨去。
這日想着約一個人同行,這人在咱們這城南二百多地住。
大爺找他去了,遇見在先和大爺好的那個蔣玉菡帶着些小戲子進城。
大爺同他在個鋪子裡吃飯喝酒,因為這當槽兒的盡着拿眼瞟蔣玉菡,大爺就有了氣了。
後來蔣玉菡走了。
第二天,大爺就請找的那個人喝酒,酒後想起頭一天的事來,叫那當槽兒的換酒,那當槽兒的來遲了,大爺就罵起來了。
那個人不依,大爺就拿起酒碗照他打去。
誰知那個人也是個潑皮,便把頭伸過來叫大爺打。
大爺拿碗就砸他的腦袋一下,他就冒了血了,躺在地下,頭裡還罵,後頭就不言語了。
”薛姨媽道:“怎麼也沒人勸勸嗎?”那小厮道:“這個沒聽見大爺說,小的不敢妄言。
”薛姨媽道:“你先去歇歇罷。
”小厮答應出來。
這裡薛姨媽自來見王夫人,托王夫人轉求賈政。
賈政問了前後,也隻好含糊應了,隻說等薛蝌遞了呈子,看他本縣怎麼批了再作道理。
這裡薛姨媽又在當鋪裡兌了銀子,叫小厮趕着去了。
三日後果有回信。
薛姨媽接着了,即叫小丫頭告訴寶钗,連忙過來看了。
隻見書上寫道:
帶去銀兩做了衙門上下使費。
哥哥在監也不大吃苦,請太太放心。
獨是這裡的人很刁,屍親見證都不依,連哥哥請的那個朋友也幫着他們。
我與李祥兩個俱系生地生人,幸找着一個好先生,許他銀子,才讨個主意,說是須得拉扯着同哥哥喝酒的吳良,弄人保出他來,許他銀兩,叫他撕擄。
他若不依,便說張三是他打死,明推在異鄉人身上,他吃不住,就好辦了。
我依着他,果然吳良出來。
現在買囑屍親見證,又做了一張呈子。
前日遞的,今日批來,請看呈底便知。
因又念呈底道:
具呈人某,呈為兄遭飛禍代伸冤抑事。
竊生胞兄薛蟠,本籍南京,寄寓西京。
于某年月日備本往南貿易。
去未數日,家奴送信回家,說遭人命。
生即奔憲治,知兄誤傷張姓,及至囹圄。
據兄泣告,實與張姓素不相認,并無仇隙。
偶因換酒角口,生兄将酒潑地,恰值張三低頭拾物,一時失手,酒碗誤碰囟門身死。
蒙恩拘訊,兄懼受刑,承認鬥毆緻死。
仰蒙憲天仁慈,知有冤抑,尚未定案。
生兄在禁,具呈訴辯,有幹例禁。
生念手足,冒死代呈,伏乞憲慈恩準,提證質訊,開恩莫大。
生等舉家仰戴鴻仁,永永無既矣。
激切上呈。
批的是:
屍場檢驗,證據确鑿。
且并未用刑,爾兄自認鬥殺,招供在案。
今爾遠來,并非目睹,何得捏詞妄控。
理應治罪,姑念為兄情切,且恕。
不準。
薛姨媽聽到那裡,說道:“這不是救不過來了麼。
這怎麼好呢!”寶钗道:“二哥的書還沒看完,後面還有呢。
”因又念道:“有要緊的問來使便知。
”薛姨媽便問來人,因說道:“縣裡早知我們的家當充足,須得在京裡謀幹得大情,再送一分大禮,還可以複審,從輕定案。
太太此時必得快辦,再遲了就怕大爺要受苦了。
”
薛姨媽聽了,叫小厮自去,即刻又到賈府與王夫人說明原故,懇求賈政。
賈政隻肯托人與知縣說情,不肯提及銀物。
薛姨媽恐不中用,求鳳姐與賈琏說了,花上幾千銀子,才把知縣買通。
薛蝌那裡也便弄通了。
然後知縣挂牌坐堂,傳齊了一幹鄰保證見屍親人等,監裡提出薛蟠。
刑房書吏俱一一點名。
知縣便叫地保對明初供,又叫屍親張王氏并屍叔張二問話。
張王氏哭禀道:“小的的男人是張大,南鄉裡住,十八年前死了。
大兒子二兒子也都死了,光留下這個死的兒子叫張三,今年二十三歲,還沒有娶女人呢。
為小人家裡窮,沒得養活,在李家店裡做當槽兒的。
那一天晌午,李家店裡打發人來叫俺,說‘你兒子叫人打死了。
’我的青天老爺,小的就唬死了。
跑到那裡,看見我兒子頭破血出的躺在地下喘氣兒,問他話也說不出來,不多一會兒就死了。
小人就要揪住這個小雜種拼命。
”衆衙役吆喝一聲。
張王氏便磕頭道:“求青天老爺伸冤,小人就隻這一個兒子了。
”知縣便叫下去,又叫李家店的人問道:“那張三是你店内傭工的麼?”那李二回道:“不是傭工,是做當槽兒的。
”知縣道:“那日屍場上你說張三是薛蟠将碗砸死的,你親眼見的麼。
”李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