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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九回 守官箴惡奴同破例 閱邸報老舅自擔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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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原提起這件事。

    因未說定,也沒有與他們說起。

    後來他調了海疆,大家也不說了。

    不料我今升任至此,他寫書來問。

    我看起門戶卻也相當,與探春到也相配。

    但是我并未帶家眷,隻可寫字與他商議。

    ”正在躊躇,隻見門上傳進一角文書,是議取到省會議事件。

    賈政隻得收拾上省,侯節度派委。

     一日在公館閑坐,見桌上堆着一堆字紙,賈政一一看去,見刑部一本:“為報明事,會看得金陵籍行商薛蟠--”賈政便吃驚道:“了不得,已經提本了!”随用心看下去,是“薛蟠毆傷張三身死,串囑屍證捏供誤殺一案。

    ”賈政一拍桌道:“完了!”隻得又看;底下是: 據京營節度使咨稱:緣薛蟠籍隸金陵,行過太平縣,在李家店歇宿,與店内當槽之張三素不相認,于某年月日薛蟠令店主備酒邀請太平縣民吳良同飲,令當槽張三取酒。

    因酒不甘,薛蟠令換好酒。

    張三因稱酒已沽定難換。

    薛蟠因伊倔強,将酒照臉潑去,不期去勢甚猛,恰值張三低頭拾箸,一時失手,将酒碗擲在張三囟門,皮破血出,逾時殒命。

    李店主趨救不及,随向張三之母告知。

    伊母張王氏往看,見已身死,随喊禀地保赴縣呈報。

    前署縣詣驗,仵作将骨破一寸三分及腰眼一傷,漏報填格,詳府審轉。

    看得薛蟠實系潑酒失手,擲碗誤傷張三身死,将薛蟠照過失殺人,準鬥殺罪收贖等因前來。

    臣等細閱各犯證屍親前後供詞不符,且查《鬥殺律》注雲:“相争為鬥,相打為毆。

    必實無争鬥情形,邂逅身死,方可以過失殺定拟。

    ”應令該節度審明實情,妥拟具題。

    今據該節度疏稱:薛蟠因張三不肯換酒,醉後拉着張三右手,先毆腰眼一拳。

    張三被毆回罵,薛蟠将碗擲出,緻傷囟門深重,骨碎腦破,立時殒命。

    是張三之死實由薛蟠以酒碗砸傷深重緻死,自應以薛蟠拟抵。

    将薛蟠依《鬥殺律》拟絞監侯,吳良拟以杖徒。

    承審不實之府州縣應請……以下注着“此稿未完”。

    賈政因薛姨媽之托曾托過知縣,若請旨革審起來,牽連着自己,好不放心。

    即将下一本開看,偏又不是。

    隻好翻來複去将報看完,終沒有接這一本的。

    心中狐疑不定,更加害怕起來。

     正在納悶,隻見李十兒進來:“請老爺到官廳伺侯去,大人衙門已經打了二鼓了。

    ”賈政隻是發怔,沒有聽見。

    李十兒又請了一遍。

    賈政道:“這便怎麼處?”李十兒道:“老爺有什麼心事?”賈政将看報之事說了一遍。

    李十兒道:“老爺放心。

    若是部裡這麼辦了,還算便宜薛大爺呢。

    奴才在京的時侯聽見,薛大爺在店裡叫了好些媳婦,都喝醉了生事,直把個當槽兒的活活打死的。

    奴才聽見不但是托了知縣,還求琏二爺去花了好些錢各衙門打通了才提的。

    不知道怎麼部裡沒有弄明白。

    如今就是鬧破了,也是官官相護的,不過認個承審不實革職處分罷,那裡還肯認得銀子聽情呢。

    老爺不用想,等奴才再打聽罷。

    不要誤了上司的事。

    ”賈政道:“你們那裡知道,隻可惜那知縣聽了一個情,把這個官都丢了,還不知道有罪沒有呢。

    ”李十兒道:“如今想他也無益,外頭伺侯着好半天了,請老爺就去罷。

    ”賈政不知節度傳辦何事,且聽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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