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在試着寫一本書,題目不妨叫做《說謊的男人》。
寫一個說謊的男人,他時時都在說謊,談到他生活上的事,不論對誰,都是謊話連篇。
謊話在話還沒有說出之前,就已經擁到他的嘴上。
謊話出口,他連感覺也感覺不到。
關于波德萊爾或者關于喬伊斯,他不說謊,吹噓自己或是要人相信他的冒險事迹,他是不說假話的。
不,對這些事他決無謊言。
至于一件套衫售價幾何,乘地鐵一段行程,一部影片上演時間,與同伴一次會晤,一次不相幹的談話,一份菜單,一次全程旅行,一些已知的城市的名稱,關于他的家庭,他的母親,他的甥男子侄,他都不說真話,說謊。
他這樣做完全不帶任何利害因由。
起初,那真會叫人發狂。
幾個月下來,人們也就習以為常了。
此人是一位天賦非凡的作家。
人非常精敏細膩,非常風趣,非常非常有魅力。
也是一個善于言詞的人,賦有不可多得的資質。
他是資産階級出身,像王子那樣謙和可愛。
盡管是由母親親手撫養成人,就像一位國君應有的那樣,但在天性上,魅力上,對他極少有什麼影響。
我這樣說他,幾乎用不容置辯的方式說他,是因為他是一位情人,好幾個女人的情人。
他有這樣的天資,能發現她們,隻要看一眼,就能從她們欲念的實質上認出她們。
我從沒有見過有誰像他那樣神魂颠倒的。
我要說的就是這一方面,通過那種天賦他把她們“抓”上手,甚至在認清她們的美質、她們的聲音之前就愛上她們了。
女人就是這個人生命的首要人物,許多女人隻要她一走近,看到他的眼光,就對他領會于心。
他這個人隻要把女人看一看,他就已經是她的情人了。
在愛情中,他屬于既野又克制、既可怕又圓柔那樣一種狂暴粗野。
我多次試着去寫這個男人,當我有意寫他,這個人的說謊卻又把他完全掩蓋起來看不清了,包括他的面容,他注視的目光。
現在,不意有可能下筆去寫,這還是第一次。
他給他自己租下一處公寓住房。
他躲在裡面,避開他的朋友、他的家庭的任何牽制。
他希望自己年輕,誘惑力曆久不衰,過一個年輕人的生活,午飯吃火腿夾面包,晚餐到飯店去吃,要有女人,所有的女人,冬季是法國女人,春季是年輕的英國女人。
夏季就到聖特羅佩①去。
他循着女人各處遷移的足迹追蹤不舍。
1950年就是這樣的一種情況,他決定在對女人的狂情中過活,以至于痛苦、危險,也在所不惜,不論他活到什麼年紀都必須如此。
他甯願讓她們把他打得粉身碎骨,成為女人的爪下物,于他也并無所失。
他的欲望一定要有所成就。
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