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平馮翁有一子,字相如,父子俱諸生。
翁年近六旬,性方鲠,而家屢空。
數年間,媪與子婦又相繼逝,井臼自躁之。
一夜,相如坐月下,忽見東鄰女自牆上來窺。
視之,美;近之,微笑;招以手,不來亦不去。
固請之,乃梯而過,遂共寝處。
問其姓名,曰:“妾鄰女紅玉也。
”生大愛悅,與訂永好,女諾之。
夜夜往來,約半年許。
翁夜起聞女子寒笑語,窺之見女,怒,喚生出,罵曰:“畜産所為何事!如此落寞,尚不刻苦,及學浮蕩耶?人知之喪汝德,人不知促汝壽!”生跪自投,泣言知悔。
翁叱女曰:“女子不守閨戒,既自玷,而又以玷人。
倘事一發,當不僅贻寒舍羞!”罵已,憤然歸寝。
女流涕曰:“親庭罪責,良足愧辱!我二人緣分盡矣!”生曰:“父在,不得自專。
卿如有情,尚當寒垢為好。
”女言辭決絕,生乃灑涕。
女止之曰:“妾與君無媒妁之言,父母之命,逾牆鑽隙,何能白首?此處有一佳耦,可聘也。
”告以貧。
女曰:“來宵相俟,妾為君謀之。
”次夜女果至,出白金四十兩贈生。
曰:“去此六十裡,有吳村衛氏,年十八矣,高其價,故未售也。
君重啖之,必合諧允。
”言已别去。
生乘間語父,欲往相之,而隐饋金不敢告。
翁自度無資,以是故止之。
生又婉言:“試可乃已。
”翁颔之。
生遂假仆馬,詣衛氏。
衛故田舍翁,生呼出引與閑語。
衛知生望族,又見儀采軒豁,心許之,而慮其靳于資。
生聽其詞意吞吐,會其旨,傾囊陳幾上。
衛乃喜,浼鄰生居間,書紅箋而盟焉,生入拜媪。
居室逼側,女依母自幛。
微睨之。
雖荊布之飾,而神情光豔,心竊喜。
衛借舍款婿,便言:“公子無須親迎。
待少作衣妝,即合舁送去。
”生與期而歸。
詭告翁,言衛愛清門,不責資。
翁亦喜。
至日衛果送女至。
女勤儉,有順德,琴瑟甚笃。
逾二年舉一男,名福兒。
會清明抱子登墓,遇邑紳宋氏。
宋官禦史,坐行赇免,居林下,大煽威虐。
是日亦上墓歸,見女豔之,問村人知為生配。
料馮貧士,誘以重賂冀可搖,使家人風示之。
生驟聞,怒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