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吏,忌公握河南道篆,思中傷之。
公知其謀,憂慮無所為計。
一夕早寝,女冠帶飾冢宰狀,剪素絲作濃髭,又以青衣飾兩婢為虞候,竊跨廄馬而出,戲雲:“将谒王先生。
”馳至給谏之門,即又鞭撾從人,大言曰:“我谒侍禦王,甯谒給谏王耶!”回辔而歸。
比至家門,門者誤以為真,奔白王公。
公急起承迎,方知為子婦之戲。
怒甚,謂夫人曰:“人方蹈我之瑕,反以閨閣之醜登門而告之,餘禍不遠矣!”夫人怒,奔女室,诟讓之。
女惟憨笑,并不一置詞。
撻之不忍,出之則無家,夫妻懊怨,終夜不寝。
時冢宰某公赫甚,其儀采服從,與女僞裝無少殊别,王給谏亦誤為真。
屢偵公門,中夜而客未出,疑冢宰與公有陰謀。
次日早期,見而問曰:“夜相公至君家耶?”公疑其相譏,慚言唯唯,不甚響答。
給谏愈疑,謀遂寝,由此益交歡公。
公探知其情竊喜,而陰囑夫人勸女改行,女笑應之。
逾歲,首相免,适有以私函緻公者誤投給谏。
給谏大喜,先托善公者往假萬金,公拒之。
給谏自詣公所。
公覓巾袍并不可得;給谏伺候久,怒公慢,憤将行。
忽見公子衮衣旒冕,有女子自門内推之以出,大駭;已而笑撫之,脫其服冕而去。
公急出,則客去遠。
聞其故,驚顔如土,大哭曰:“此禍水也!指日赤吾族矣!”與夫人躁杖往。
女已知之,阖扉任其诟厲。
公怒,斧其門,女在内寒笑而告之曰:“翁無煩怒。
有新婦在,刀鋸斧钺婦自受之,必不令贻害雙親。
翁若此,是欲殺婦以滅口耶?”公乃止。
給谏歸,果抗疏揭王不軌,衮冕作據。
上驚驗之,其旒冕乃梁黠心所制,袍則敗布黃袱也。
上怒其誣。
又召元豐至,見其憨狀可掬,笑曰:“此可以作天子耶?”乃下之法司。
給谏又訟公家有妖人,法司嚴诘臧獲,并言無他,惟颠婦癡兒日事戲笑,鄰裡亦無異詞。
案乃定,以給谏充雲南軍。
王由是奇女。
又以母久不至,意其非人,使夫人探诘之,女但笑不言。
再複窮問,則掩口曰:“兒玉皇女,母不知耶?”無何,公擢京卿。
五十餘每患無孫。
女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