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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怒,刺殺業。
官收功,重械之,數日死獄中。
業妻馮氏,猶日以罵代哭。
功妻劉聞之,怒曰:“汝家男子死,誰家男子活耶!”躁刀入,擊殺馮,自投井死。
馮父大立,悼女死慘,率諸子弟,藏兵衣底,往捉孝妾,裸撻道上以辱之。
成怒曰:“我家死人如麻,馮氏何得複爾!”吼奔而出。
諸曾從之,諸馮盡靡。
成首捉大立,割其兩耳。
其子護救,繼、績以鐵杖橫擊,折其兩股。
諸馮各被夷傷,哄然盡散。
惟馮子猶卧道周。
成夾之以肘,置諸馮村而還。
遂呼績詣官自首。
馮狀亦至。
于是諸曾被收。
惟忠亡去,至三泊,徘徊門外。
适友于率一子一侄鄉試歸,見忠,驚曰:“弟何來?”忠未語先淚,長跪道左。
友于握手拽入,诘得其情,大驚曰:“似此奈何!然一門乖戾,逆知奇禍久矣;不然,我何以竄迹至此。
但我離家久,與大令無聲氣之通,今即匐伏而往,徒取辱耳。
但得馮父子傷重不死,吾三人中幸有捷者,則此禍或可少解。
”乃留之,晝與同餐,夜與共寝。
忠頗感愧。
居十餘日,見其叔侄如父子,兄弟如同胞,凄然下淚曰:“今始知從前非人也。
”友于喜其悔悟,相對酸恻。
俄報友于父子同科,祖亦副榜,大喜。
不赴鹿鳴,先歸展墓。
明季科甲最重,諸馮皆為斂息。
友于乃托親友賂以金粟,資其醫藥,訟乃息。
舉家泣感友于,求其複歸。
友于乃與兄弟焚香約誓,俾各滌慮自新,遂移家還。
祖從叔不願歸其家。
孝乃謂友于曰:“我不德,不應有亢宗之子;弟又善教,俾姑為汝子。
有寸進時,可賜還也。
”友于從之。
又三年,祖果舉于鄉。
使移家,夫妻皆痛哭而去。
不數日,祖有子方三歲,亡歸友于家,藏伯繼善室,不肯返。
捉去辄逃。
孝乃令祖異居,與友于鄰。
祖開戶通叔家。
兩間定省如一焉。
時成漸老,家事皆取決于友于。
從此門庭雍穆,稱孝友焉。
異史氏曰:“天下惟禽獸止知母而不知父,奈何詩書之家往往蹈之也!夫門内之行,其漸潰子孫者,直入骨髓。
古雲:其父盜,子必行劫,其流弊然也。
孝雖不仁,其報亦慘,而卒能自知乏德,托子于弟,宜其有躁心慮患之子也。
若論果報猶迂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