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二年女益長。
虞與王謀,不能堅守舊盟。
王曰:“女在君家,婚姻惟君所命。
”女十七,惠美無雙。
此言出,問名者趾錯于門,夫妻為揀富室。
黃某亦遣媒來。
虞惡其為富不仁,力卻之。
為擇于馮氏。
馮,邑名士,子慧而能文。
将告于王;王出負販未歸,遂徑諾之。
黃以不得于虞,亦托作賈,迹王所在,設馔相邀,更複助以資本,漸漬習洽。
因自言其子慧以自媒。
王感其情,又仰其富,遂與訂盟。
既歸詣虞,則虞昨日已受馮氏婚書。
聞王所言不悅,呼女出,告以情。
女佛然曰:“債主,吾仇也!以我事仇,但有一死!”王無顔,托人告黃以馮氏之盟。
黃怒曰:“女姓王,不姓虞。
我約在先,彼約在後,何得背盟!”遂控于邑宰,宰意以先約判歸黃。
馮曰:“王某以女付虞,固言婚嫁不複預聞,且某有定婚書,彼不過杯酒之談耳。
”宰不能斷,将惟女願從之。
黃又以金賂官,求其左袒,以此月餘不決。
一日有孝廉北上,公車過東昌,使人問王心齋。
适問于虞,虞轉诘之,蓋孝廉姓傅,即阿卯也。
入閩籍,十八已鄉薦矣。
以前約未婚。
其母囑令便道訪王,問女曾否另字也。
虞大喜,邀傅至家,曆述所遭,然婿遠來數千裡,患無憑據。
傅啟箧,出王當日允婚書。
虞招王至,驗之果真,乃共喜。
是日當官覆審,傅投刺谒宰,其案始銷。
涓吉約期乃去。
會試後,市币帛而還,居其舊第,行親迎禮。
進士報已到閩,又報至東,傅又捷南宮。
複入都觀政而返。
女不樂南渡,傅亦以廬墓在,遂獨往扶父樞,載母俱歸。
又數年虞卒,子才七八歲,女撫之過于其弟。
使讀書,得入邑庠,家稱素封,皆傅力也。
異史氏曰:“神龍中亦有遊俠耶?彰善瘅惡,生死皆以雷霆,此‘錢塘破陣舞’也。
轟轟屢擊,皆為一人,焉知紉針非龍女谪降者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