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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四十九 河渠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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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上有清汴,下有洪澤,而風浪之險止百裡淮,迩歲溺公私之載不可計。

    凡諸道轉輸,涉湖行江,已數千裡,而覆敗于此百裡間,良為可惜。

    宜自龜山蛇浦下屬洪澤,鑿左肋為複河,取淮為源,不置堰閘,可免風濤覆溺之患。

    ”帝遣都水監丞陳佑甫經度。

    佑甫言:“往年田棐任淮南提刑,嘗言開河之利。

    其後淮陰至洪澤,竟開新河,獨洪澤以上,未克興役。

    今既不用閘蓄水,惟随淮面高下,開深河底,引淮通流,形勢為便。

    但工費浩大。

    ”帝曰:“費雖大,利亦博矣。

    ”佑甫曰:“異時,淮中歲失百七十艘。

    若捐數年所損之費,足濟此役。

    ”帝曰:“損費尚小,如人命何。

    ”乃調夫十萬開治,既成,命之奇撰記,刻石龜山,後至建中靖國初,之奇同知樞密院,奏:“淮水浸淫,沖刷堤岸,漸成墊缺,請下發運司及時修築。

    ”自是,歲以為常。

      是年,将作監主簿李湜言:“鼎、澧等州,宜開溝洫,置鬥門,以便民田。

    ”诏措置以聞。

    七年十月,浚真、楚運河。

     哲宗元佑四年,知潤州林希奏複呂城堰,置上下閘,以時啟閉。

    其後,京口、瓜州、奔牛皆置閘。

    是歲,知杭州蘇轼浚茆山、鹽橋二河,分受江潮及西湖水,造堰閘,以時啟閉。

    初,杭近海,患水泉鹹苦,唐刺史李泌始導西湖,作六井,民以足用。

    及白居易複浚西湖,引水入運河,複引溉田千頃。

    湖水多葑,自唐及錢氏後廢而不理。

    至是,葑積二十五萬餘丈,而水無幾。

    運河失湖水之利,取給于江潮,潮水淤河,泛溢阛阓,三年一浚,為市井大患,故六井亦幾廢。

    轼既浚二河,複以餘力全六井,民獲其利。

     十二月,京東轉運司言:“清河與江、浙、淮南諸路相通,因徐州呂梁、百步兩洪湍淺險惡,多壞舟楫,由是水手、牛驢、手牽戶、盤剝人等,邀阻百端,商賈不行。

    朝廷已委齊州通判滕希靖、知常州晉陵縣趙竦度地勢穿鑿。

    今若開修月河石堤,上下置閘,以時開閉,通放舟船,實為長利。

    乞遣使監督興修。

    ”從之。

      紹聖二年,诏“武進、丹陽、丹徒縣界沿河堤岸及石□達、石木溝,并委令佐檢察修護,勸誘食利人戶修葺。

    任滿,稽其勤惰而賞罰之。

    ”從工部之請也。

     四年四月,水部員外郎趙竦請浚十八裡河,令賈種民相度呂梁、百步洪,添移水磨。

    诏發運并轉運司同視利害以聞。

      元符元年正月,知潤州王悆建言:“呂城閘常宜單水入澳,灌注閘身以濟舟。

    若舟沓至而力不給,許量差牽駕兵卒,并力為之。

    監官任滿,水無走洩者賞,水未應而辄開閘者罰,守貳、令佐,常覺察之。

    ”诏可。

     三月甲寅,工部言:“淮南開河所開修楚州支家河,導漣水與淮通。

    ”賜名通漣河。

     二年閏九月,潤州京口、常州奔牛澳閘畢工。

    先是,兩浙轉運判官曾孝蘊獻澳閘利害,因命孝蘊提舉興修,仍相度立啟閉日限之法。

     三年二月,诏:“蘇、湖、秀州,凡開治運河、港浦、溝渎,修壘堤岸,開置鬥門、水堰等,許役開江兵卒。

    ”  徽宗崇甯元年十二月,置提舉淮、浙澳閘司官一員,掌杭州至揚州瓜洲澳閘,凡常、潤、杭、秀、揚州新舊等閘,通治之。

      崇甯二年初,通直郎陳仲方别議浚吳松江,自大通浦入海,計工二百二十二萬七千有奇,為缗錢、糧斛十八萬三千六百,乞置幹當官十員。

    朝廷下兩浙監司詳議,監司以為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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