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
天聖中,乃以朝林學士領儀仗,禦史中丞領鹵簿,始用官次。
又每歲大祀,皆遣台省近臣攝太尉,其後或委他官,太中祥符始複舊制。
又國朝沿唐制,以太尉掌誓戒。
今議太尉三公,非其所任,請以吏部尚書掌誓戒。
诏用左仆射,阙則用右仆射、刑部尚書一員莅之。
熙甯四年,參知政事王珪言:“南郊,乘輿所過,必勘箭然後出入,此師行之法,不可施于郊祀。
”禮院亦言。
于是,凡車駕出入門皆罷之。
六年,以詳定所請,又罷太廟及宣德、朱雀、南熏諸門勘契。
又皇帝自大次至版位,内臣二人執翟羽前導,号曰“拂翟”,失禮尤甚,請除之。
凡郊壇,值雨雪,即齋宮門望祭殿望拜,祭日不設登歌,祀官以公服行事,中祀以上皆給明衣。
開寶元年十一月郊,以燎壇稍遠,不聞告燎之聲,始用爟火,令光明遠照,通于祀所。
又太廟初獻,依開寶例,以玉斝、玉瓒,亞獻以金斝,終獻以瓢斝。
外壇器亦如之。
慶曆中,太常請皇帝獻天地、配帝以匏爵,亞獻以木爵。
親祠太廟,酌以玉斝,亞獻以金斝。
郊廟飲福,皇帝皆以玉斝。
诏飲福,唯用金斝。
亞、終獻,酌以銀斝。
至飲福,尚食奉禦酌上尊酒,投溫器以進。
凡常祀,天地宗廟,皆内降禦封香,仍制漆匮,付光祿、司農寺。
每祠祭,命判寺官緘署禮料送祀所。
凡祈告,亦内出香。
遂為定制。
嘉佑中,裴煜請:“大祠悉降禦封香,中、小祠供太府香。
中祠減大祠之半,小祠減中祠之半。
東、西太一宮系大祠,歲太府供香,非時祈請,降禦封香準大祠例。
及皇地祇、五方帝、百神、文宣、武成從配神位,牲牢寡薄。
”呂公着亦論廟牲未備,悉加其數。
元符元年,左司員外郎曾旼言:“周人以氣臭事神,近世易之以香。
按何佟之議,以為南郊、明堂用沉香,本天之質,陽所宜也;北效用上和香,以地于人親,宜加雜馥。
今令文北極天皇而下皆用濕香,至于衆星之位,香不複設,恐于義未盡。
”于是每陛各設香。
又言:“先儒以為實柴所祀者無玉,□□燎所祀者無币。
今太常令式,衆星皆不用币,蓋出于此。
然考《典瑞》、《玉人》之官,皆曰‘圭璧以祀日月星辰’。
則實柴所祀非無玉矣。
□□燎無币,恐或未然。
”至是遂命衆星随其方色用币。
慶曆三年,禮官餘靖言:“祈谷、祀感生帝同日,其禮當異,不可皆用四圭有邸,色尚赤。
”乃定祈谷、明堂蒼璧尺二寸,感生帝四圭有邸,朝日日圭、夕月月圭皆五寸,從祀神州無玉,報社稷兩圭有邸,祈不用玉。
明年,《祀儀》成,比《通禮》多所更定雲。
嘉佑中,集賢校理江休複言:“《六典》大祀養牲,在滌三月,袷享日近,已逾其期,而牲牢未供。
乞依漢、唐置廪犧局。
”下禮院議:歲大小祀幾百數,而牲盛之事,儲養無素,宜如休複言。
乃置廪犧局,設牢預養,籍田舊地,種植粢盛,納于神倉,以待祭祀之用。
元豐六年,詳定禮文所言:“本朝昊天上帝、皇地祇、太祖位各設三牲,非尚質貴誠之義。
請親祠圜丘、方澤正配位皆用犢,不設羊豕俎及鼎匕,有司攝事亦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