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掌冠者揖公主坐。
贊冠者執酒器,執事者酌酒,授于掌冠者執酒,北向立,樂止,祝曰:“旨酒嘉薦,有飶其香。
鹹加爾服,眉壽無疆。
永承天休,俾熾而昌。
”祝畢,樂作,進酒,公主飲畢,贊冠者受酒器。
執事者奉馔,食訖,徹馔。
複引公主至席位立,樂止,掌冠者詣前相對,緻辭曰:“歲日具吉,威儀孔時。
昭告厥字,令德攸宜。
表爾淑美,永保受之。
可字曰某。
”辭訖,樂作,掌冠者退。
引公主至君父之前,樂止,再拜起居,謝恩再拜。
少俟,提舉進禦坐前承旨訖,公主再拜。
提舉乃宣訓辭曰:“事親以孝,接下以慈。
和柔正順,恭儉謙儀。
不溢不驕,毋诐毋欺。
古訓是式,爾其守之。
”宣訖,公主再拜,前奏曰:“兒雖不敏,敢不祗承!”歸位再拜,見後母之禮如之。
禮畢,公主複坐,皇後稱賀,次妃嫔稱賀,次掌冠、贊冠者謝恩,次提舉衆内臣稱賀,其餘班次稱賀,并依例程。
禮畢,樂作;駕興,樂止。
公主下降。
初被選尚者即拜驸馬都尉,賜玉帶、襲衣、銀鞍勒馬、采羅百匹,謂之系親。
又賜辦财銀萬兩,進财之數,倍于親王聘禮。
出降,賜甲第。
餘如諸王夫人之制。
掌扇加四,引障花、燭籠各加十,皆行舅姑之禮。
諸親遞加賜赉。
其縣主系親以金帶,賜辦财銀五千兩,納财賜赉,大率三分減其二。
宗室女特封郡君者,又差降焉。
嘉佑初,禮官言:“禮閣新儀,公主出降前一日,行五禮。
古者,結婚始用行人,告以夫家采擇之意,謂之納采。
問女之名,歸蔔夫廟,吉,以告女家,謂之問名、納吉。
今選尚一出朝廷,不待納采。
公主封爵已行誕告,不待問名。
若納成則既有進财,請期則有司擇日。
宜稍依五禮之名,存其物數,俾知婚姻之事重、而夫婦之際嚴如此,亦不忘古禮之義也。
”時兖國公主下嫁李玮,诏賜出降日,令夫家主婚者具合用雁、币、玉、馬等物,陳于内東門外,以授内谒者,進入内侍掌事者受,唯馬不入。
神宗即位,诏以“昔侍先帝,恭聞德音,以舊制士大夫之子有尚帝女者,辄皆升行,以避舅姑之尊。
豈可以富貴之故,屈人倫長幼之序。
宜诏有司革之,以厲風俗。
”于是着為令。
仍命陳國長公主行舅姑之禮,驸馬都尉王師約更不升行。
公主見舅姑行禮自此始。
舊例,長公主凡有表章不稱妾,禮院議謂:“男子、婦人,凡于所尊稱臣若妾,義實相對。
今宗室伯叔近臣悉皆稱臣,即公主理宜稱妾。
況家人之禮,難施于朝廷。
請自大長公主而下,凡上箋表,各據國封稱妾。
”從王師約之請也。
康國公主下降,太常寺言:“按令,公主出降,申中書省,請皇後帥宮闱掌事人送至第外,命婦從,今請如令。
”诏:“出降日,婉儀帥宮闱掌事者送至第外,命婦免從。
” 徽宗改公主為姬,下诏曰:“在熙甯初,有诏厘改公主、郡主、縣主名稱,當時群臣不克奉承。
近命有司稽考前世,周稱‘王姬’,見于《詩·雅》。
‘姬’雖周姓,考古立制,宜莫如周。
可改公主為帝姬、郡主為宗姬、縣主為族姬。
其稱大長者,為大長帝姬,仍以美名二字易其國号,内兩國者以四字。
” 其出降日,婿家具五禮,修表如上儀。
太史局擇日告廟。
親迎。
前一日,所司于内東門外量地之宜,西向設婿次。
其日,婿父醮子如上儀。
乃命之曰:“往迎肅雍,以昭惠宗祏。
”子再拜,曰:“祗率嚴命!”又再拜,降,出乘馬,至東華門内下馬,禮直官引就次。
有司陳帝姬鹵簿、儀仗于内東門外,候将升厭翟車,引婿出次于内東門外,躬身西向。
掌事者執雁,内谒者奉雁以進,俟帝姬升車,婿再拜,先還第。
同牢。
其日初昏,掌事者設巾、洗各二于東階東南,一于室北。
水在洗東,尊于室中,實四爵、兩卺于篚。
婿至本第,下馬以俟。
帝姬至,降車,贊者引婿揖之以入,及寝門又揖,導之升階,入室盥洗。
掌事者布對位,又揖帝姬,皆即坐受盞三飲,俱興,再拜,贊者徹酒。
見舅姑。
夙興,帝姬着花钗、服褕翟以俟見。
贊者設舅姑位于堂上,舅位于東,姑位于西,各服其服就位。
女相者引帝姬升自西階,詣舅位前再拜,贊者以棗栗授帝姬奉置舅位前,舅即坐,贊者進徹以東,帝姬退,複位,又再拜。
女相者引詣姑位前再拜,贊者以腶修授帝姬奉置姑位前,姑即坐,贊者亦徹以東,帝姬退,複位,又再拜。
次醴婦、盥饋、飨婦如儀。
諸王納妃。
宋朝之制,諸王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