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制及以前議為是。
端願複伸其議,自劾妄言。
乃诏太常禮院與禦史台同詳定。
禮院言:“常朝起居班次,緣祖宗舊制,不宜并合。
”從之。
四年閏三月,太常禮院、閣門言:“準诏同詳定閣門使李端悫所奏閣門儀制,宰臣與親王立班坐位分左右各為班首,宰臣、樞密使帶使相,或帶郡王并使相作一行,總為中書門下班。
其親王獨行一班者,準封爵令。
兄弟皇子皆封國,謂之親王,所以他官不可參綴。
檢會坐次圖,直将宗室使相辄綴親王,蓋更張之時未見親王,遂緻失于講求。
近見朝拜景靈宮,東陽郡王颢亦綴親王班,竊恐未安。
今取到閣門儀制,其合班宰臣、使相在東,親王在西,分班立。
又祥符元年宴坐次圖,宰臣王旦與使相石保吉在東,甯王元偓、舒王元偁、廣陵郡王元俨、節度使惟吉在西,分班坐。
其元俨、惟吉是郡王與節度使,許綴親王班,竊慮當時出自特旨。
今來檢尋元初文字不見,在先朝隻依祥符元年宴坐次圖子,親王及帶使相郡王在西為一班。
臣等參詳,請依閣門儀制,親王在西,獨為一班,宗室郡王帶使相許綴親王立班坐次,即系臨時特旨。
”從之。
熙甯二年四月,國信所言:“大遼賀同天節左番使耶律奭赴文德殿拜表,言南使到北朝綴翰林學士班,今來卻在節度使之下。
館伴者谕之,始就班。
時下禦史台、閣門同詳定,奏稱人使不知本朝翰林學士班自在節度使之下,如遇合班即節度使在翰林學士之西差前,别為一班立,俱不相壓。
欲且依久來儀制體例。
”诏依所定。
是月,編修閣門儀制所言:“慶曆中,改文明殿學士為觀文殿學士,又置大學士。
按文明殿即今文德殿,乃正衙前殿也,後唐始置學士,序位樞密副使之下,每遇紫宸殿坐朝,則升殿侍立。
蓋文德、紫宸通謂之前殿,故學士侍立為宜。
其觀文殿深在禁中,乃與資政、端明殿相類,而資政、端明學士并不侍立。
竊詳慶曆所改職名,雖用舊之班着,而殿之次序與舊義理不同。
其觀文殿大學士自今遇紫宸殿坐朝,請更不升殿侍立。
”從之。
元佑元年五月,诏:“太師平章軍國重事文彥博,已降旨令獨班起居。
自今赴經筵、都堂同三省、樞密院奏事,并序位在宰臣之上。
”
百官轉對。
自建隆诏内殿起居日,令百官以次轉對,限以二人。
其封章于閣門通進,複鞠躬自奏,宣徽使承旨宣答,拜舞而出,着為閣門儀制。
淳化二年,诏:自今内殿起居日,複令常參官二人次對,閣門受其章。
大中祥符末,罷不複行。
景德三年,複诏:“群臣轉對,其在外京官内殿崇班以上,候得替,先具民間利害實封,于閣門上進,方得朝見。
”
治平中,命禦史台每遇起居日,令百官轉對。
禦史台言:“舊制,起居日,輪兩省及文班秩高者二員轉對。
若兩省宮有充學士、待制,則綴樞密班起居,内朝臣僚不與。
”尋诏遇轉對日,增二員。
熙甯初,閣門言:“舊制,中書省、樞密院奏事退,再引三班,假日則兩班,或再禦後殿引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