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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八十二 樂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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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者,蓋樂方七角屬木,南方七征屬火,西方七商屬金,北方七羽屬水。

    四方之宿各有所屬,而每方之中,七均備足。

    中央七宮管攝四氣。

    故二十八舍應中正之聲者,制器之法也;二十八舍應七均之聲者,和聲之術也。

    其圖七均應二十八宿以此。

     合陰陽之聲而文之以五聲,則九六相交,均聲乃備。

    黃鐘為宮,是謂天統;林鐘為征,是謂地統;太簇為商,是謂人統。

    南呂為羽,于時屬秋;姑洗為角,于時屬春;應鐘為變宮,于時屬冬;蕤賓為變征,于時屬夏。

    旋相為宮,而每律皆具七聲,而八十四調備焉。

    其圖八十四調以此。

      自黃鐘至仲呂,則陽數極而為乾,故其位在左;蕤賓至應鐘,則陰數極而為坤,故其位在右。

    陰窮則歸本,故應鐘自生陰律;陽窮則歸本,故仲呂自歸陽位。

    律呂相生,起于《複》而成于《乾》,終始皆本于陽,故曰“樂由陽來”,六呂則同之而已。

    相生之位,分則為《乾》、《坤》之爻,合則為《既濟》、《未濟》之卦。

    自黃鐘至仲呂為《既濟》,故屬陽而居左;自蕤賓至應鐘為《未濟》,故屬陰而居右。

    《易》始于《乾》、《坤》而終于《既濟》、《未濟》,天地辨位而水火之氣交際于其中,造化之原皆自此出。

    其圖十二律所生以此。

      二十四氣差之毫厘,則或先天而太過,或後天而不及。

    在律為聲,在曆為氣。

    若氣方得節,乃用中聲;氣已及中,猶用正律。

    其圖十二律應二十四氣以此。

     漢津曰:“黃帝、夏禹之法,簡快捷方式直,得于自然,故善作樂者以聲為本。

    若得其聲,則形數、制度當自我出。

    今以帝指為律,正聲之律十二,中聲之律十二,清聲凡四,共二十有八”雲。

    其圖十二律鐘正聲以此。

     堂上之樂,以人聲為貴,歌鐘居左,歌磬居右。

    近世之樂,曲不協律,歌不擇人,有先制譜而後命辭。

    奉常舊工,村野癃老者斥之。

    升歌之工,選擇惟艱,故堂上之樂铿然特異焉。

    其圖堂上樂以此。

     金玉之精,禀氣于乾,故堂上之樂,鐘必以金,磬必以玉。

    《曆代樂儀》曰:“歌磬次歌鐘之西,以節登歌之句。

    ”即《周官》頌磬也,神考肇造玉磬,聖上紹述先志,而堂上之樂方備,非聖智兼全、金聲而玉振之者,安能與于天道哉?其圖金鐘玉磬以此。

     《大晟》之制,天子親祀圓丘,則用景鐘為君圍,镈鐘、特磬為臣圍,編鐘、編磬為民圍,非親祀則不用君圍。

    漢津以謂:“宮架總攝四方之氣,故《大晟》之制,羽在上而以四方之禽,虡在下而以四方之獸,以象鳳儀、獸舞之狀。

    龍簨崇牙,制作華煥。

    ”其圖宮架以此。

      新樂肇興,法夏鑰九成之數:文舞九成,終于垂衣拱手,無為而治;武舞九成,終于偃武修文,投戈講藝。

    每成進退疾徐,抑揚顧揖,皆各象方今之勳烈。

    文武八佾,左執鑰,右秉翟。

    蓋鑰為聲之中,翟為文之華,秉中聲而昌文德。

    武舞八佾,執幹戈而進,以金鼓為節。

    其圖二舞以此。

     又列八音之器,金部有七:曰景鐘,曰镈鐘,曰編鐘,曰金錞,曰金镯,曰金铙,曰金铎。

    其說以謂: 景鐘乃樂之祖,而非常用之樂也。

    黃帝五鐘,一曰景鐘。

    景,大也。

    鐘,四方之聲,以象厥成。

    惟功大者其鐘大,世莫識其義久矣。

    其聲則黃鐘之正,而律呂由是生焉。

    平時弗考,風至則鳴,镈鐘形聲宏大,各司其辰,以管攝四方之氣。

    編鐘随月用律,雜比成文,聲韻清越。

    錞、镯、铙、铎,古謂之四金。

    鼓屬乎陽,金屬乎陰。

    陽造始而為之倡,故以金镈和鼓陽動而不知已,故以金镯節鼓。

    陽之用事,有時而終,故以金铙止鼓。

    時止則止,時行則行,天之道也,故以金铎通鼓。

    金乃《兌》音,《兌》為口舌,故金之屬皆象之。

     石部有二:曰特磬,曰編磬。

    其說以謂:“依我磬聲”,以石有一定之聲,衆樂依焉,則鐘磬未嘗不相須也。

    往者,國朝祀天地、宗廟及大朝會,宮架内止設镈鐘,惟後廟乃用特磬,若已升祔後廟,遂置而不用。

    如此,則金石之聲小大不侔。

    《大晟》之制,金石并用,以諧陰陽。

    漢津之法,以聲為主,必用泗濱之石,故《禹貢》必曰“浮磬”者,遠土而近于水,取之實難。

    昔奉常所用,乃以白石為之,其聲沉下,制作簡質,理宜改造焉。

     絲部有五:曰一弦琴,曰三弦琴,曰五弦琴,曰七弦琴,曰九弦琴,曰瑟。

    其說以謂:漢津誦其師之說曰:“古者,聖人作五等之琴,琴主陽,一、三、五、七、九,生成之數也。

    師延拊一弦之琴,昔人作三弦琴,蓋陽之數成于三。

    伏羲作琴有五弦,神農氏為琴七弦,琴書以九弦象九星。

    五等之琴,額長二寸四分,以像二十四氣;嶽闊三分,以像三才;嶽内取聲三尺六寸,以象期三百六十日:龍斷及折勢四分,以象四時:共長三尺九寸一分,成于三,極于九。

    九者,究也,複變而為一之義也。

    《大晟》之瑟長七尺二寸,陰爻之數二十有四,極三才之陰數而七十有二,以像一歲之候。

    既罷筝、築、阮,絲聲稍下,乃增瑟之數為六十有四,則八八之數法乎陰,琴之數則九十有九而法乎陽。

    ” 竹部有三:曰長笛,曰篪,曰箫。

    其說以謂:笛以一管而兼律呂,衆樂由焉。

    三竅成鑰,三才之和寓焉。

    六竅為笛,六律之聲備焉。

    篪之制,采竹竅厚均者,用兩節,開六孔,以備十二律之聲,則篪之樂生于律。

    樂始于律而成于箫。

    律準鳳鳴,以一管為一聲。

    箫集衆律,編而為器:參差其管,以象鳳翼,箫然清亮,以象鳳鳴。

     匏部有六:曰竽笙,曰巢笙,曰和笙,曰閏餘匏,曰九星匏,曰七星匏。

    其說以謂:列其管為箫,聚其管為笙。

    鳳凰于飛,箫則象之;鳳凰戾止,笙則象之。

    故内皆用簧,皆施匏于下。

    前古以三十六簧為竽,十九簧為巢,十三簧為和,皆用十九數,而以管之長短、聲之大小為别。

    八音之中,匏音廢絕久矣。

    後世以木代匏,乃更其制,下皆用匏,而并造十三簧者,以象閏餘。

    十者,土之成數;三者,木之生數,木得土而能生也。

    九簧者,以象九星。

    物得陽而生,九者,陽數之極也。

    七簧者,以象七星。

    笙之形若鳥斂翼,鳥,火禽,火數七也。

     土部有一:曰埙。

    其說以謂:釋《詩》者以埙、篪異器而同聲,然八音孰不同聲,必以埙、篪為況?嘗博詢其旨,蓋八音取聲相同者,惟埙、篪為然。

    埙、篪皆六孔而以五竅取聲。

    十二律始于黃鐘,終于應鐘。

    二者,其竅盡合則為黃鐘,其竅盡開則為應鐘,餘樂不然。

    故惟埙、篪相應。

     革部十有二:曰晉鼓,曰建鼓,曰□鼓,曰雷鼓,曰雷□,曰靈鼓,曰靈□,曰路鼓,曰路□,曰雅鼓,曰相鼓,曰搏拊。

    其說以謂:凡言樂者,必曰鐘鼓,蓋鐘為秋分之音而屬陰,鼓為春分之音而屬陽。

    金奏待鼓而後進者,雷發聲而後群物皆鳴也;鼓複用金以節樂者,雷收聲而後蟄蟲坯戶也。

    《周官》以晉鼓鼓金奏,陽為陰唱也。

    建鼓,少昊氏所造,以節衆樂。

    夏加四足,謂之足鼓;商貫之以柱,謂之楹鼓;周縣而擊之,謂之縣鼓。

    □者,鼓之兆也。

    天子錫諸侯樂,以柷将之;賜伯、子、男樂,以□将之。

    柷先衆樂,□則先鼓而已。

    以雷鼓鼓天神,因天聲以祀天也;以靈鼓鼓社祭,以天為神,則地為靈也;以路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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