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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第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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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倫已上表求緻仕。

    明年多遜敗,以倫與之同列,不能覺察,诏加切責,降授工部尚書。

    其子都官員外郎繼宗,本由父蔭,不宜更在朝行,可落班簿。

    時倫病不能興,上表謝。

    未幾,倫再奉章乞骸骨,複授左仆射緻仕。

    上以倫國初舊臣,遽複繼宗官以慰其心。

    雍熙四年,卒,年七十九。

    贈侍中。

     倫清介醇謹,車駕每出,多令居守。

    好釋氏,信因果。

    嘗盛夏坐室中,恣蚊蚋噆其膚,童子秉箑至,辄叱之,冀以徼福。

    在相位日,值歲饑,鄉人假粟者皆與之,殆至千斛,歲餘盡焚其券。

     微時娶閻氏,無子,妾田氏生繼宗。

    及貴,閻以封邑固讓田,倫乃為閻治第太康,田遂為正室,搢紳非之。

     初,有司議谥倫曰恭惠,繼宗上言曰:“亡父始從冠歲,即事儒業,未遑從賊,遽赴賓招,叨遇明時,陟于相位。

    伏見國朝故相,薛居正谥文惠,王溥谥文獻,此雖近制,實為典常。

    若以臣父起家不由文學,即嘗曆集賢、修史之職,伏請改谥曰‘文’。

    ”  判太常禮儀院趙昂、判考功張洎駁曰:“沉倫逮事兩朝,早升台弼,有祗畏謹守之美,有矜恤周濟之心。

    案《谥法》:不懈于位,與夫謹事奉上、執事堅固、執禮禦賓、率事以信、接下不驕、能遠恥辱、賢而不伐、尊賢貴讓、愛民長悌、不懈為德、既過能改,數者皆謂之‘恭’。

    又雲:慈民好與,與夫柔質慈民、愛民好柔、寬裕不苛、和質受谏,數者皆謂之‘惠’。

    由漢以來,皆為美谥。

    如唐相溫彥博之出納明允,止谥曰‘恭’;窦易直之公舉無避,乃谥曰‘恭惠’。

    而沉倫備位台衡,出于際會,徒能謹饬以自保全,以‘恭’配‘惠’,厥美居多。

    又按《谥法》:道德博聞曰‘文’,忠信接禮曰‘文’,寬不慢、廉不刿曰‘文’,堅強不暴曰‘文’,敏而好學、不恥下問曰‘文’,德美才秀曰‘文’,修治班制曰‘文’。

    昔張說之谥文正,楊绾之谥文簡,人不謂然。

    蓋行義有所未充,雖蒙特賜,誠非至公。

    若夫大臣子孫,許其為父陳請,則曲台、考功之司為虛器,而彰善瘅惡之義微矣。

    繼宗以其父曾任集賢殿學士及監修國史之職,辄引薛居正、王溥為比,則彼皆奮迹辭場,曆典诰命,以‘文’為谥,允合國章。

    至于集賢、國史,皆宰相兼領之任,非必由文雅而登。

    其沉倫谥,伏望如故。

    ”從之。

     繼宗字世卿,倫為樞密副使,以蔭補西頭供奉官。

    倫作相,授水部員外郎,加朝散大夫。

    遷都官、職方,知浚儀縣,轉屯田郎中,出知單州。

    代歸,命使京東計度财賦。

    濮州土貢銀,課民織造,不折省稅;郓州節度配屬縣納藥物,皆為民病。

    繼宗歸,曆言于上以除其弊。

    至道末,領淮南轉運使。

     繼宗貴家子,倦于從吏,既因疾,以将作少監緻仕。

    東封歲,求扈從,複授職方郎中。

    禮畢,改太仆少卿、判吏部南曹,遷光祿少卿、判三司三勾院。

     繼宗善營産業,厚于養生,不飲酒,不嗜音律,而喜接賓客,終日宴集無倦。

    大中祥符五年,卒,年五十五。

    前後錄其子惟溫、惟清、惟恭,并為将作監主簿。

    惟溫後至秘書丞;惟清娶密王女宜都縣主,至内殿承制。

     盧多遜,懷州河内人。

    曾祖得一、祖真啟皆為邑宰。

    父億,字子元,少笃學,以孝悌聞。

    舉明經,調補新鄉主簿。

    秩滿,複試進士,校書郎、集賢校理。

    晉天福中,遷著作佐郎,出為郓州觀察支使。

    節帥杜重威驕蹇黩貨,幕府賄賂公行,唯億清介自持。

    會景延廣鎮天平,表億掌書記;留守西洛,又表為判官。

    時國用窘乏,取民财以助軍,河南府計出二十萬缗,延廣欲并緣以圖羨利,增為三十七萬缗。

    億谏曰:“公位兼将相,既富且貴。

    今國帑空竭,不得已而取資于民,公何忍利之乎?”延廣慚而止。

     漢初,以魏王承訓為開封尹,授億水部員外郎,充推官。

    時侍衛諸軍驕恣,朝廷姑息之,軍士成美以驢負鹽入都門,阍者不敢執,反擒平民孟柔送侍衛司。

    柔自誣伏,論當棄市。

    億察其冤,言于漢祖而釋之。

     周初,為侍禦史。

    漢末兵亂,法書亡失。

    至是,大理奏重寫律令格式,統類編敕。

    乃诏億與刑部員外郎曹匪躬、大理正段濤同加議定。

    舊本以京兆府改同五府,開封、大名府改同河南府,長安、萬年改為次赤縣,開封、浚儀、大名、元城改為赤縣。

    又定東京諸門熏風等為京城門,明德等為皇城門,啟運等為宮城門,升龍等為宮門,崇元等為殿門。

    廟諱書不成文,凡改點畫及義理之誤字二百一十有四。

    又以晉、漢及周初事關刑法敕條者,分為二卷,附編敕,自為《大周續編敕》,诏行之。

    俄以本官知雜事,加左司員外郎,遷主客度支郎中,并兼弘文館直學士。

    世宗晏駕,為山陵判官,出為河南令。

     宋初,遷少尹。

    億性恬退,聞其子多遜知制诰,即上章求解。

    乾德二年,以少府監緻仕。

      多遜,顯德初,舉進士,解褐秘書郎、集賢校理,遷左拾遺、集賢殿修撰。

    建隆三年,以本官知制诰,曆祠部員外郎。

    乾德二年,權知貢舉。

    三年,加兵部郎中。

    四年,複權知貢舉。

    六年,加史館修撰、判館事。

      開寶二年,車駕征太原,以多遜知太原行府事。

    移幸常山,又命權知鎮州。

    師還,直學士院。

    三年春,複知貢舉。

    四年冬,命為翰林學士。

    六年,使江南還,因言江南衰弱可圖之狀。

    受诏同修《五代史》,遷中書舍人、參知政事。

    丁外艱,數日起複視事。

    會史館修撰扈蒙請複修時政記,诏多遜專其事。

    金陵平,加吏部侍郎。

     太平興國初,拜中書侍郎、平章事。

    四年,從平太原還,加兵部尚書。

     多遜博涉經史,聰明強力,文辭敏給,好任數,有謀略,發多奇中。

    太祖好讀書,每取書史館,多遜預戒吏令白己,知所取書,必通夕閱覽,及太祖問書中事,多遜應答無滞,同列皆伏焉。

     先是,多遜知制诰,與趙普不協,及在翰林日,每召對,多攻普之短。

    未幾,普出鎮河陽。

    太宗踐祚,普入為少保。

    數年,普子承宗娶燕國長公主女,承宗适知澤州,受诏歸阙成婚禮。

    未逾月,多遜白遣歸任,普由是憤怒。

     初,普出鎮河陽,上言自訴雲:“外人謂臣輕議皇弟開封尹,皇弟忠孝全德,豈有間然。

    矧昭憲皇太後大漸之際,臣實預聞顧命。

    知臣者君,願賜昭鑒。

    ”太祖手封其書,藏于宮中。

    至是,普複密奏:“臣開國舊臣,為權幸所沮。

    ”因言昭憲顧命及先朝自訴之事。

    上于宮中訪得普前所上表,因感悟,即留承宗京師。

    未幾,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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