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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第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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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顯。

    後遂登科進用,更在士安前。

    及士安知制诰,其命乃禹偁詞也。

      士安沒後,真宗謂寇準等曰:“畢士安,善人也,事朕南府、東宮,以至輔相。

    饬躬慎行,有古人之風,遽此淪沒,深可悼惜。

    ”及王旦為相,面奏:“陛下前稱畢士安清慎如古人,在位聞之感歎。

    仕至輔相,而四方無田園居第,沒未終喪,家用已屈,真不負陛下所知。

    然使其家假貸為生,宜有以周之者,竊謂當出上恩,非臣敢為私惠。

    ”真宗感歎,賜白金五千兩。

     子世長至衛尉卿,慶長至大府卿。

    孫從善光祿少卿,從古駕部郎中,從厚、從誨檢校水部員外郎,從簡博羅令,從道殿中丞,從範山南西道節度推官,從益太常寺太祝,從周朝散郎、知洋州。

    曾孫仲達、仲偃仕至郡守,仲衍、仲遊、仲愈。

      仲衍字夷仲,以蔭為陽翟主簿。

    張忭,縣人也,方鎮許,請于朝,欲興鄉校。

    既具材計工,又聽民自以其力輸助。

    邑子馬宏以口舌橫闾裡,謾謂諸豪曰:“張公興學,而縣令乃因以取諸民,由十百而至千萬未已也,君将不堪。

    誠捐百金予我,我能止役。

    ”豪信其能,予百金。

    宏即詣府宣言:“縣吏盡私為學之費,又将賦于民。

    ”忭果疑焉,敕縣且止,又揭其事于道。

    令欲上疏辯,仲衍曰:“亡益也,不如取宏治之,不辯自直矣。

    ”會攝縣事,即逮捕驗治,五日得其奸,言于忭,流宏鄧州,一縣相賀。

    給事中張問居裡中,謂仲衍曰:“諺雲‘鋤一惡,長十善’,君之謂也。

    ” 舉進士中第,調沉丘令。

    歐陽修、呂公着薦之,入司農為主簿,升丞。

    吳充引為中書檢正。

    奉使契丹,宴射連破的,衆驚異之。

    且偉其姿容,密使人取其衣為度,制服以賜。

    時預其元會,盡能記其朝儀節奏,圖畫歸獻。

    後錢勰出使,契丹主猶問:“畢少卿何官?今安在?” 王珪與充不相能,以仲衍為充所用,數求罪過欲傷之,卒無可乘,但留滞不遷。

    經四年,乃以秘閣校理同知太常禮院,為官制局檢讨官,制文字千萬計,區别分類,損益删補,皆曲盡其當。

    凡從中問其事,必須仲衍然後報,他人不知也。

    撰《中書備對》三十卷,士大夫家争傳其書。

     高麗使入貢,诏館之。

    上元夕,與使者宴東阙下,作詩誦聖德,神宗次韻賜焉,當時以為寵。

    官制行,帝自擢起居郎,王珪留除命,謂為太峻,争于前。

    帝連稱曰:“是當得爾。

    ”未幾,暴得疾,一夕卒,年四十三。

    帝遣中使唁其家,赙錢五十萬。

     仲遊字公叔,與仲衍同登第,調壽丘柘城主簿、羅山令、環慶轉運司幹辦公事。

    從高遵裕西征,運期迫遽,陝西八十縣饋挽之夫三十萬,一旦悉集,轉運使範純粹、李察度受其賦而給之食,必曠日乃可。

    會僚屬議,皆不知所為,以诿仲遊。

    仲遊集諸縣吏,令先效金帛缗錢之最,戒勿啟扃鐍,共簿其名數以為質,預饬其斛量數千,洞撤倉庾牆壁,使赢糧者至其所,人自奭鬥概,輸其半而以半自給,不終朝霍然而散。

    翌日,大軍遂行。

    純粹、察歎且謝曰:“非君幾敗吾事。

    ” 元佑初,為軍器衛尉丞。

    召試學士院,同策問者九人,乃黃庭堅、張耒、晁補之輩。

    蘇轼異其文,擢為第一。

    加集賢校理、開封府推官,出提點河東路刑獄。

    韓缜以故相在太原,按視如列郡,缜奴告有卒剽其衣于公堂之側,缜怒,将置卒于理。

    仲遊曰:“奴衣服鮮薄而敢掠之于帥牙,非人情也。

    ”取以付獄治,卒得免。

    太原銅器名天下,獨不市一物;懼人以為矯也,且行,買二茶匕而去。

    缜曰:“如公叔可謂真清矣。

    ”  召拜職方、司勳二員外郎,改秘閣校理、知耀州。

    是歲大旱,仲遊先民之未饑,揭喻境内曰:“郡振施與平籴若幹萬碩。

    ”實虛張其數。

    富室知有備,亦相勸發廪。

    凡民就食者十七萬九千口,無一人去其鄉。

     徽宗時,曆知鄭、郓二州,京東、淮南轉運副使。

    入為吏部郎中,言孔子廟自顔回以降,皆爵命于朝,冠冕居正,而子鯉、孫伋乃野服幅巾以祭,為不稱。

    诏皆追侯之。

     仲遊早受知于司馬光、呂公着,不及用。

    範純仁尤知之,當國時,又适居母喪,故未嘗得尺寸進。

    然亦堕黨籍,坎NI散秩而終,年七十五。

     仲遊為文切于事理而有根柢,不為浮誇詭誕、戲弄不莊之語。

    蘇轼在館閣,頗以言語文章規切時政。

    仲遊憂其及禍,贻書戒之曰: 孟轲不得已而後辯,孔子欲無言,古人所以精謀極慮,固功業而養壽命者,未嘗不出乎此。

    君自立朝以來,禍福利害系身者未嘗言,顧直惜其言爾。

    夫言語之累,不特出口者為言,其形于詩歌、贊于賦頌、托于碑銘、着于序記者,亦語言也。

    今知畏于口而未畏于文,是其所是則見是者喜,非其所非則蒙非者怨;喜者未能濟君之謀,而怨者或已敗君之事矣。

    天下論君之文,如孫膑之用兵,扁鵲之醫疾,固所指名者矣。

    雖無是非之言,猶有是非之疑,又況其有耶?官非谏臣,職非禦史,而非是人所未是,危身觸諱以遊其間,殆猶抱石而救溺也。

     司馬光為政,反王安石所為,仲遊予之書曰: 昔安石以興作之說動先帝,而患财之不足也,故凡政之可以得民财者無不用。

    蓋散青苗、置市易、斂役錢、變鹽法者,事也;而欲興作、患不足者,情也。

    苟未能杜其興作之情,而徒欲禁其散斂變置之事,是以百說而百不行。

    今遂廢青苗,罷市易,蠲役錢,去鹽法,凡号為利而傷民者,一掃而更之,則向來用事于新法者必不喜矣。

    不喜之人,必不但曰‘青苗不可廢,市易不可罷,役錢不可蠲,鹽法不可去’,必操不足之情,言不足之事,以動上意,雖緻石人而使聽之,猶将動也。

    如是,則廢者可複散,罷者可複置,蠲者可複斂,去者可複存矣。

    則不足之情,可不預治哉? 為今之策,當大舉天下之計,深明出入之數,以諸路所積之錢粟一歸地官,使經費可支二十年之用。

    數年之間,又将十倍于今日。

    使天子曉然知天下之餘于财也,則不足之論不得陳于前,然後所論新法者,始可永罷而不可行矣。

      昔安石之居位也,中外莫非其人,故其法能行。

    今欲救前日之敝,而左右侍從、職司、使者,十有七八皆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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