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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第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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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受國恩,今日有以報乎?”對曰:“瓊武人,願效死。

    ”準複入對,瓊随立庭下,準厲聲曰:“陛下不以臣言為然,盍試問瓊等?”瓊即仰奏曰:“寇準言是。

    ”準曰:“機不可失,宜趣駕。

    ”瓊即麾衛士進辇,帝遂渡河,禦北城門樓,遠近望見禦蓋,踴躍歡呼,聲聞數十裡。

    契丹相視驚愕,不能成列。

     帝盡以軍事委準,準承制專決,号令明肅,士卒喜悅。

    敵數千騎乘勝薄城下,诏士卒迎擊,斬獲大半,乃引去。

    上還行宮,留準居城上,徐使人視準何為。

    準方與楊億飲博,歌谑歡呼。

    帝喜曰:“準如此,吾複何憂?”相持十餘日,其統軍撻覽出督戰。

    時威虎軍頭張瑰守床子弩,弩撼機發,矢中撻覽額,撻覽死,乃密奉書請盟。

    準不從,而使者來請益堅,帝将許之。

    準欲邀使稱臣,且獻幽州地。

    帝厭兵,欲羁縻不絕而已。

    有谮準幸兵以自取重者,準不得已,許之。

    帝遣曹利用如軍中議歲币,曰:“百萬以下皆可許也。

    ”準召利用至幄,語曰:“雖有敕,汝所許毋過三十萬,過三十萬,吾斬汝矣。

    ”利用至軍,果以三十萬成約而還。

    河北罷兵,準之力也。

     準在相位,用人不以次,同列頗不悅。

    它日,又除官,同列因吏持例簿以進。

    準曰:“宰相所以進賢退不肖也,若用例,一吏職爾。

    ”二年,加中書侍郎兼工部尚書。

    準頗自矜澶淵之功,雖帝亦以此待準甚厚。

    王欽若深嫉之。

    一日會朝,準先退,帝目送之,欽若因進曰:“陛下敬寇準,為其有社稷功邪?”帝曰:“然。

    ”欽若曰:“澶淵之役,陛下不以為恥,而謂準有社稷功,何也?”帝愕然曰:“何故?”欽若曰:“城下之盟,《春秋》恥之。

    澶淵之舉,是城下之盟也。

    以萬乘之貴而為城下之盟,其何恥如之!”帝愀然為之不悅。

    欽若曰:“陛下聞博乎?博者輸錢欲盡,乃罄所有出之,謂之孤注。

    陛下,寇準之孤注也,斯亦危矣。

    ” 由是帝顧準浸衰。

    明年,罷為刑部尚書、知陝州,遂用王旦為相。

    帝謂旦曰:“寇準多許人官,以為己恩。

    俟行,當深戒之。

    ”從封泰山,遷戶部尚書、知天雄軍。

    祀汾陰,命提舉貝、德、博、洺、濱、棣巡檢捉賊公事,遷兵部尚書,入判都省。

    幸亳州,權東京留守,為樞密院使、同平章事。

     林特為三司使,以河北歲輸絹阙,督之甚急。

    而準素惡特,頗助轉運使李士衡而沮特,且言在魏時嘗進河北絹五萬而三司不納,以至阙供,請劾主吏以下。

    然京師歲費絹百萬,準所助才五萬。

    帝不悅,謂王旦曰:“準剛忿如昔。

    ”旦曰:“準好人懷惠,又欲人畏威,皆大臣所避。

    而準乃為己任,此其短也。

    ”未幾,罷為武勝軍節度使、同平章事、判河南府,徙永興軍。

     天禧元年,改山南東道節度使,時巡檢朱能挾内侍都知周懷政詐為天書,上以問王旦。

    旦曰:“始不信天書者準也。

    今天書降,須令準上之。

    ”準從上其書,中外皆以為非。

    遂拜中書侍郎兼吏部尚書、同平章事、景靈宮使。

      三年,祀南郊,進尚書右仆射、集賢殿大學士。

    時真宗得風疾,劉太後預政于内,準請間曰:“皇太子人所屬望,願陛下思宗廟之重,傳以神器,擇方正大臣為羽翼。

    丁謂、錢惟演,佞人也,不可以輔少主。

    ”帝然之。

    準密令翰林學士楊億草表,請太子監國,且欲援億輔政。

    已而謀洩,罷為太子太傅,封萊國公。

    時懷政反側不自安,且憂得罪,乃謀殺大臣,請罷皇後預政,奉帝為太上皇,而傳位太子,複相準。

    客省使楊崇勳等以告丁謂,謂微服夜乘犢車詣曹利用計事,明日以聞。

    乃誅懷政,降準為太常卿、知相州,徙安州,貶道州司馬。

    帝初不知也,他日,問左右曰:“吾目中久不見寇準,何也?”左右莫敢對。

    帝崩時亦信惟準與李迪可托,其見重如此。

     乾興元年,再貶雷州司戶參軍。

    初,丁謂出準門至參政,事準甚謹。

    嘗會食中書,羹污準須,謂起,徐拂之。

    準笑曰:“參政國之大臣,乃為官長拂須邪?”謂甚愧之,由是傾構日深。

    及準貶未幾,謂亦南竄,道雷州,準遣人以一蒸羊逆境上。

    謂欲見準,準拒絕之。

    聞家僮謀欲報仇者,乃杜門使縱博,毋得出,伺謂行遠,乃罷。

     天聖元年,徙衡州司馬。

    初,太宗嘗得通天犀,命工為二帶,一以賜準。

    及是,準遣人取自洛中,既至數日,沐浴,具朝服束帶,北面再拜,呼左右趣設卧具,就榻而卒。

     初,張詠在成都,聞準入相,謂其僚屬曰:“寇公奇材,惜學術不足爾。

    ”及準出陝,詠适自成都罷還,準嚴供帳,大為具待。

    詠将去,準送之郊,問曰:“何以教準?”詠徐曰:“《霍光傳》不可不讀也。

    ”準莫谕其意,歸取其傳讀之,至“不學無術”,笑曰:“此張公謂我矣。

    ” 準少年富貴,性豪侈,喜劇飲,每宴賓客,多阖扉脫骖。

    家未嘗爇油燈,雖庖匽所在,必然炬燭。

      在雷州逾年。

    既卒,衡州之命乃至,遂歸葬西京。

    道出荊南公安,縣人皆設祭哭于路,折竹植地,挂紙錢,逾月視之,枯竹盡生筍。

    衆因為立廟,歲時享之。

    無子,以從子随為嗣。

    準殁後十一年,複太子太傅,贈中書令、萊國公,後又賜谥曰忠愍。

    皇佑四年,诏翰林學士孫抃撰神道碑,帝為篆其首曰“旌忠”。

      論曰:呂端谏秦王居留,表表已見大器,與寇準同相而常讓之,留李繼遷之母不誅。

    真宗之立,閉王繼恩于室,以折李後異謀,而定大計;既立,猶請去簾,升殿審視,然後下拜,太宗謂之“大事不胡塗”者,知臣莫過君矣。

    宰相不和,不足以定大計。

    畢士安薦寇準,又為之辨誣。

    契丹大舉而入,合辭以勸真宗,遂幸澶淵,終卻钜敵。

    及議歲币,因請重賄,要其久盟;由是西夏失牽制之謀,随亦内附。

    景德、鹹平以來,天下乂安,二相協和之所緻也。

    準于太宗朝論建太子,謂神器不可謀及婦人、謀及中官、謀及近臣。

    此三言者,可為萬世龜鑒。

    澶淵之幸,力沮衆議,竟成隽功,古所謂大臣者,于斯見之。

    然挽衣留谏,面诋同列,雖有直言之風,而少包荒之量。

    定策禁中,不慎所與,緻啟懷政邪謀,坐竄南裔。

    勳業如是而不令厥終,所謂“臣不密則失身”,豈不信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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