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來有褒成、奉聖、宗聖之号,皆賜實封或缣帛,以奉先祀。
至于國朝,益加崇禮。
真宗東封臨幸,賜子孫世襲公爵,然兼領他官,不在故郡,于名為不正。
講自今襲封之人,使終身在鄉裡。
”诏改衍聖公為奉聖公,不領他職,給廟學田萬畝,賜國子監書,立學官以誨其子弟。
進刑部侍郎,屬疾求去,以寶文閣待制知徐州,未拜而卒。
鞠詠字詠之,開封人。
父勵,尚書膳部員外郎、廣南轉運使。
詠十歲而孤,好學自立。
舉進士,試秘書省校書郎、知錢塘縣,改著作郎、知山陰縣。
仁宗即位,以太常博士召為監察禦史。
錢惟演自亳州來朝,圖入相。
詠言:“惟演憸險,嘗與丁謂為婚姻,緣此大用。
後揣知謂奸狀已萌,懼牽連得禍,因此力攻謂。
今若遂以為相,必大失天下望。
”太後遣内侍持奏示之,惟演猶顧望不行。
詠語谏官劉随曰:“若相惟演,當取白麻廷毀之。
”惟演聞,乃亟去。
大安殿柱生芝草,召群臣就觀。
詠言:“陛下新即位,河決未寒,霖雨害稼,宜思所以應災變。
臣願陛下以援進忠良、退斥邪佞為國寶,以訓勸兵農、豐積倉廪為天瑞。
草木之怪,何足尚哉!”
時王欽若複相,詠嫉欽若阿倚,數睥睨其短,欽若心忌之。
會詠兼左巡使,率府率崇俊入朝失儀,詠言崇俊少在邊,今老矣,此不足罪。
欽若奏詠廢朝廷儀,出通判信州。
又坐鞠陳绛獄失實,徙邵州。
欽若卒,禦史中丞王臻奏還詠殿中侍禦史,為三司鹽鐵判官。
曹利用貶死,利用嘗所薦擢者多領兵守邊,朝廷俗罷去之,詠請一切毋治。
天聖六年夏,大星晝隕,有聲如雷,詠條五事上之。
因言:“太子少保緻仕晁迥,雖老而有器識,宜蒙訪對,其心有補。
”又言:“三司使胡則,丁謂黨也,性貪巧,不可任利權。
”河北、京師旱饑,奏請出太倉米十萬石振饑民。
江、淮制置使鐘離瑾因奏計,多緻東南物以賂權貴。
詠請禦史台劾狀,帝面谕瑾亟還所部。
以尚書禮部員外郎兼侍禦史知雜事、權同判吏部流内铨,為三司鹽鐵副使。
八年,特置天章閣待制,以詠及範諷為之。
判登聞檢院。
定國軍節度使張士遜入觐,冀得再用。
詠奏曰:“曹利用擅威福,士遜與之共事,相親厚,援薦以至相位。
陛下以東宮僚屬用之,臣願割舊恩,伸公義,趣使之藩。
”士遜乃赴鎮。
明年詠卒。
嘗着《道釋雜言》數十篇,别構淨室以居,自号深甯子。
劉随,字仲豫,開封考城人。
以進士及第,為永康軍判官。
軍無城堞,每伐巨木為栅,壞辄以他木易之,頗用民力。
随因令環植楊柳數十萬株,使相連屬,以為限界,民遂得不擾。
屬縣令受赇鬻獄,轉運使李士衡托令于随,不從。
士衡憤怒,乃奏随苛刻,不堪從政,罷歸,不得調。
初,西南夷市馬入官,苦吏誅索,随為繩按之。
既罷,夷人數百訴于轉運使曰:“吾父何在?”事聞,乃得調。
後改大理寺丞,為詳斷官。
李溥以贓敗,事連權貴,有司希旨不窮治,随請再劾之,卒抵溥罪。
晁迥薦通判益州,呂夷簡安撫川峽,又言其材,以太常博士改右正言。
數月,坐嘗為開封府發解巡捕官,而不察舉人,私以策辭相授,降監濟州稅,稍徒通判晉州。
還朝,遷右司谏,為三司戶部判官。
随在谏職數言事,嘗言:“今之所切,在于納谏,其餘守常安靖而已。
”又奏:“頻年水旱,咎在執事大臣忿争不和。
請察王欽若等所争,為辨曲直。
”又因星變言:“國家本支蕃衍,而定王之外,封策未行。
望擇賢者,用唐故事,增廣嗣王、郡王之封,以慰祖宗意。
”時下诏蜀中,選優人補教坊,随以為賤工不足辱诏書。
又劾奏江、淮發運使鐘離瑾載奇花怪石數十艘,納禁中及賂權貴。
累疏論丁謂奸邪,不宜還之内地;胡則,謂之黨,既以罪出陳州,不當複進職。
王欽若既死,诏塑其像茅山,列于仙官。
随言:“欽若贓污無忌憚,考其行,豈神仙耶?宜察其妄。
”又言:“李維以詞臣求換武職,非所以勵廉節。
”前後所論甚衆。
帝既益習天下事,而太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