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興初,改給事中,以足疾請外,得知河中府,徙虢州,卒。
章頻,字簡之,建州浦城人。
與弟□皆以進士試禮部預選,會诏兄弟毋并舉,頻即推其弟,棄去。
後六年,乃擢第。
自試秘書省校書郎、知南昌縣,改大理寺丞、知九隴縣,遷殿中丞。
眉州大姓孫延世僞為券奪族人田,久不能辨,轉運使使按治之。
頻視券墨浮朱上,曰:“是必先盜印然後書。
”既引伏,獄未上,而其家人複訴于轉運使,更命知華陽縣黃夢松覆按,無所異。
夢松用此入為監察禦史,頻坐不時具獄,降監慶州酒,徙知長洲縣。
天禧初,增置谏官、禦史十二人,頻以選得召對,稱旨,擢監察禦史。
陳、亳間民訛言兵起,老幼皆奔,命安撫京西。
還,為三司度支判官。
青州麻士瑤殺從子溫裕,并其财,遣往按治,士瑤伏誅。
又诏鞫邛州牙校訟鹽井事。
皇城使劉美依倚後家受赇,使人市其獄,頻請捕系,真宗以後故不問。
忤旨,出知宣州,改殿中侍禦史,遷侍禦史。
頻雅善丁謂,謂貶,左遷尚書比部員外郎、監饒州酒。
起知信州,進刑部員外郎、知福州。
王氏時,賦民官田,歲輸租稅而已。
至是,或謂鬻之可得缗錢二十餘萬,頻疏以為不可。
徙知潭州。
改廣西轉運使,擿宜州守貪暴不法,既罷去,反訟頻子許嘗被刑,而冒奏為秘書省校書郎,頻坐谪知饒州。
複入為度支判官,累遷刑部郎中。
使契丹,至紫蒙館卒。
契丹遣内侍就館奠祭,命接伴副使吳克荷護其喪,以錦車駕橐駝載至中京,斂以銀飾棺,又具鼓吹羽葆,吏士持甲兵衛送至白溝。
诏遣其子訪乘傳扈其柩以歸。
訪官三班奉職,即許也。
陳琰,字伯玉,澶州臨河人。
進士及第,曆溧陽、栾城縣主簿,遷大理寺丞、監真定府稅,知金堂、夏津二縣。
再遷太常博士。
轉運使盧士倫,曹利用婿也,怙勢聽獄不以直,訟者不已,付琰評決,琰直之。
禦史知雜韓億聞其事,奏為監察禦史。
丁父喪,哀毀,墳木連理。
憂除,遷殿中侍禦史。
天聖五年祀南郊,中外以為丁謂複還,琰上疏曰:“亂常肆逆,将而必誅,陰懷奸惡,有殺無赦。
丁謂因緣險佞,據竊公台。
賄賂包苴,盈于私室;哇。
琰始奏選官監視,謂之“定計鬥面”。
積遷至尚書工部郎中,卒。
李宥字仲嚴,唐之後裔,自吳徙青,遂為青人。
祖成,五代末,以詩酒遊公卿間,善摹寫山水,至得意處,疑非筆墨所成。
人欲求者,先為置酒,酒酣落筆,煙景萬狀,世傳以為寶。
赦。
”帝然之。
為三司度支判官,遷侍禦史。
曆京西、河東、河北轉運副使,三司戶部、度支、鹽鐵副使。
汴倉納糧綱,概量不實,操舟者坐亡失所載,或杖背徒重役。
琰始奏選官監視,謂之“定計鬥面”。
積遷至尚書工部郎中,卒。
李宥,字仲嚴,唐之後裔,自吳徙青,遂為青人。
祖成,五代末,以詩酒遊公卿間,善摹寫山水,至得意處,疑非筆墨所成。
人欲求者,先為置酒,酒酣落筆,煙景萬狀,世傳以為寶。
父覺,見《儒林傳》。
宥幼孤,不好弄,長讀書屬文,不雜交遊。
舉進士,調火山軍判官。
入館校勘書籍,遷集賢校理,遂直院。
知蕲州,歲兇人散,委嬰孩而去者相屬于道。
宥令吏收取,計口給谷,俾營婦均養之,每旬閱視,所活甚衆。
或殺人,以米十石給傭者,使就獄,曰:“我重賄吏,爾必不死。
”宥得其情,論如法。
提點荊湖刑獄,權戶部判官,利州轉運使,判戶部勾院,知制诰,糾察在京刑獄,同判太常寺。
舊宗廟五飨,輔臣攝事,中廢且久,止差從官。
宥因對力言,遂複故事。
以谏議大夫知江甯府。
民有告人殺其子者,曰:“吾子去家時,巾若巾,今巾是矣。
”民自誣服。
宥疑,召問,卒伸其枉。
府舍火,宥畏兵亂,阖門不救,降秘書監緻仕。
起分司南京,改太子賓客,判留司禦史台,卒。
宥性清介,然與物無忤,好獎拔士人。
外族甚貧,宥有别業,以券畀之。
既死,家無餘财,官賜錢十萬。
張秉,字孟節,歙州新安人。
父谔,字昌言,南唐秘書丞、通判鄂州。
宋師南伐,與州将許昌裔葉議歸款,太祖召見,勞賜良厚,授右贊善大夫。
蜀平,選知阆州。
太平興國中,即除西川轉運副使。
先是,土人罕習舟楫,取峽江中競渡者給漕運役,覆溺常十四五。
谔建議置威棹軍分隸管勾,自是無覆舟之患。
累遷荊湖、江、浙等道制置茶鹽副使,卒。
秉舉進士,儀狀豐麗,屬詞敏速,善書翰,太宗喜之,擢置甲科。
解褐将作監丞、通判宣州。
遷監察禦史,深為宰相趙普所器,以弟之子妻之。
會有薦其才,得知鄭州。
召還,直昭文館,遷右司谏。
會以趙昌言為制置茶鹽使,秉與薛映副之。
入為右計司河南西道判官,俄換鹽鐵判官、度支員外郎、知制诰、判吏部铨、知審官院。
唐朝故事,南省首曹罕兼掌诰,多退為行内諸曹郎。
至是,用此制,其後進改,多優遷首曹,遂隳舊制矣。
遷工部郎中,依前知制诰。
真宗嗣位,進秩兵部郎中、判昭文館。
時草敕用官制,有“頃因微累,谪于遐荒”之語,上覽之曰:“若此,則是先朝失刑矣。
”遂除秉左谏議大夫,連知穎、襄二州。
徙鳳翔府,訴以母老貧窭,诏給裝錢,未行,改江陵。
丁母憂,起複,知河南府。
景德初,徙河陽,換澶州。
車駕将幸河上,又徙知滑州。
道出韋城,秉迎谒境上,俾預從官侍食;遣與齊州馬應昌、濮州張晟往來河上,部丁夫鑿淩,以防契丹南渡。
召歸阙,複判吏部铨,拜工部侍郎、同知審官院、通進銀台司,糾察在京刑獄。
複與周起同試東封路服勤辭學、經明行修舉人。
出知永興軍府,會祀汾陰,為東京留守判官,轉禮部侍郎,加樞密直學士,複知并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