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謂大事未易可議,小事不足為,所為終何事邪?”及為龐籍訟,人謂大臣陰諷籍焉。
諷類曠達,然捭阖圖進,不守名檢,所與遊者辄慕其所為,時号“東州逸黨”。
山東人顔太初作《逸黨詩》刺之,而姜潛者又嘗贻書以疏其過雲。
子寬之,終尚書刑部郎中、知濠州。
劉師道,字損之,一字宗聖,開封東明人。
父澤,右補阙。
師道,雍熙二年舉進士,初命和州防禦推官,曆保甯、鎮海二鎮從事,凡十年。
王化基、呂佑之、樂史薦于朝,擢著作佐郎,才一月,會考課,又遷殿中丞,出知彭州,就加監察禦史。
轉運使劉錫、馬襄上其治迹,召歸。
會浦洛之敗,奉诏劾白守榮輩,獄成,太宗獎其勤,面賜绯魚。
川陝豪民多旁戶,以小民役屬者為佃客,使之如奴隸,家或數十戶,凡租調庸斂,悉佃客承之。
時有言李順之亂,皆旁戶鸠集,請擇旁戶為三耆長疊主之,疇歲勞則授以官,诏師道使兩川議其事。
師道以為疊使主領則争忿滋多,署以名級又重增擾害,廷奏非便,卒罷之。
改祠部員外郎,出為京東轉運使。
真宗嗣位,進秩度支。
鹹平初,範正辭薦其材堪長民,徙知潤州。
三年,改淮南轉運副使兼淮南、江、浙、荊湖發運使。
四年,以漕事入奏,特遷司封,俄為正使,改工部郎中,代查道為三司度支副使。
七月,擢樞密直學士,掌三班。
俄擢權三司使,從幸澶淵,判随駕三司,充都轉運使。
師道弟幾道,舉進士禮部奏名,将廷試,近制悉糊名較等,陳堯咨當為考官,教幾道于卷中密為識号。
幾道既擢第,事洩,诏落其籍,永不預舉。
師道固求辨理,诏曹利用、邊肅、閻承翰詣禦史府推治之。
坐論奏誣罔,責為忠武軍行軍司馬,堯咨免所居官,為郓州團練副使。
二年,以郊祀恩,起為工部郎中、知複州,換秀州。
大中祥符二年,以兵部郎中知潭州,遷太常少卿。
師道敏于吏事,所至有聲,吏民畏愛。
長沙當湖、嶺都會,剖煩析滞,案無留事。
歲滿,複加樞密直學士,換左司郎中,留一任。
七年,李應機代還。
應機未至郡,六月,師道暴病卒,年五十四,錄幾道為試秘書省校書郎。
師道性慷慨尚氣,善談世務,與人交敦笃。
工為詩,多與楊億輩酬唱,當時稱之。
王濟,字巨川。
其先真定人,祖卿,有祠辨,趙王熔召置幕府。
熔政衰,卿懼禍,避地深州饒陽,遂為縣人。
父恕,後唐時童子及第,開寶中,知秀州。
會盜起,城陷,為盜所殺,将并害濟。
濟伏柩号恸,謂賊曰:“吾父已死,吾安用生為,但恨力不能殺汝,以報父仇爾!”賊義之,舍去。
濟攜父骨匿山谷間。
既而官軍大集,濟脫身谒其帥朱乙,陳讨賊之計。
乙嘉之,遺以束帛,奏假驿置遣歸。
先是,濟母終于嶽陽,權窆佛舍。
至是,乃并護二喪還饒陽。
州将以聞,太祖召見,以其尚少,且俾就學。
雍熙中,上書自陳死事之孤,得試學士院,補龍溪主簿。
時調福建輸鶴翎為箭羽。
鶴非常有物,有司督責急,一羽至直數百錢,民甚苦之。
濟谕民取鵝翎代輸,仍驿奏其事,因诏旁郡悉如濟所陳。
縣有陂塘數百頃,為鄉豪斡其利,會歲旱,濟悉導之,分溉民田。
汀州以銀冶構訟,十年不決,逮系數百人,轉運使使濟鞫之,才七日情得,止坐數人。
再調胙城尉,徙臨河主簿。
轉運使王嗣宗被诏舉法官,以濟名聞。
遷光祿寺丞、權大理丞,改刑部詳覆官、通判鎮州。
牧守多勳舊武臣,倨貴陵下,濟未嘗撓屈。
戍卒頗恣暴不法,夜或焚民舍為盜。
一夕,報有火,濟部壯士數十潛往偵伺,果得數輩并所盜物,即斬之。
馳奏其事,太宗大悅。
都校孫進使酒無賴,毆折人齒,濟不俟奏,杖脊送阙下,繇是軍城畏肅。
就遷太子中舍,诏書獎勞。
召判登聞鼓院,拜監察禦史。
上疏陳統天下之術、節民物之道,大者有十:擇左右,别賢愚,正名器,去冗食,加奉祿,謹政教,選良将,分兵戍,修民事,開仕進。
其言切于時,詞多不載。
鹹平初,濟以刑綱尚繁,建議請删定制敕,乃命張齊賢領其事,濟預焉。
《刑統》舊條:持仗行劫,不以贓有無,悉抵死。
齊賢議貨不得财者,濟曰:“刑,期于無刑。
以死懼之,尚不畏,況緩其死乎?”因與齊賢廷争數四。
濟詞氣甚厲,目齊賢為腐儒。
然卒從齊賢議,人以濟為刻。
改鹽鐵判官。
車駕巡師大名,調丁夫十五萬修黃、汴河,濟以為勞民,诏濟馳往經度,還奏省十六七。
齊賢時為相,以河決為憂。
因對,并召濟見,齊賢請令濟署狀保河不決,濟曰:“河決亦陰陽災沴,宰相苟能和陰陽,弭災沴,為國家緻太平,河之不決,臣亦可保。
”齊賢曰:“若是,則今非太平邪?”濟曰:“北有契丹,西有繼遷,兩河、關右歲被侵擾。
以陛下神武英略,苟用得其人,可以馴緻,今則未也。
”上動容,獨留濟問邊事。
濟曰:“陛下承二聖之基,擁百萬之衆,蠢茲醜虜,敢爾憑陵,蓋謀谟當國之人未有如昔之比。
臣謂國家所恃,獨一洪河耳!此誠急賢之秋;不然,臣懼敵人将飲馬于河渚矣。
”又着《備邊策》十五條以獻。
三年,選官判大理寺,上曰:“法寺宜擇當官不回者,苟非其人,或有冤濫,即感傷和氣。
王濟近數言事,似有操持,可試之。
”遂令濟權判大理寺事。
福津尉劉瑩集僧舍,屠狗群飲,杖一伶官緻死,濟論以大辟,遇赦從流。
時王欽若知審刑,與濟素不相得,又以濟嘗忤齊賢,乃奏瑩當以德音原釋。
齊賢、王欽若議濟坐故入,停官。
逾年,複為監察禦史、通判河南府。
景德初,徙知河中府。
契丹南侵,上幸澶淵,诏緣河斷橋梁,毀船舫,稽緩者論以軍法。
濟曰:“陝西有關防隔閡,舳舻遠屬,軍儲數萬,一旦沉之,可惜;又動搖民心。
”因密奏寝其事,上深嘉歎,遣使褒谕。
未幾,召拜工部員外郎兼侍禦史知雜事。
三年,判司農寺。
時周伯星見,濟乘間言曰:“昔唐太宗以豐年為上瑞。
臣願陛下日慎一日,居安慮危,則天下幸甚。
”受诏與劉綜改定茶法,頗易舊制,由是忤丁謂、林特、劉承規輩,因與欽若疊诋訾之。
四年,拜本曹郎中,出知杭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