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弼子紹庭文彥博 富弼,字彥國,河南人。
初,母韓有娠,夢旌旗鶴雁降其庭,雲有天赦,已而生弼。
少笃學,有大度,範仲淹見而奇之,曰:“王佐才也。
”以其文示王曾、晏殊,殊妻以女。
仁宗複制科,仲淹謂弼:“子當以是進。
”舉茂材異等,授将作監丞、簽書河陽判官。
仲淹坐争廢後事貶,弼上言:“是一舉而二失也,縱未能複後,宜還仲淹。
”不聽。
通判绛州,遷直集賢院。
趙元昊反,弼疏陳八事,乞斬其使者。
召為開封府推官、知谏院。
康定元年,日食正旦,弼請罷宴徹樂,就館賜北使酒食。
執政不可,弼曰:“萬一契丹行之,為朝廷羞。
”後聞契丹果罷宴,帝深悔之。
時禁臣僚越職言事,弼因論日食,極言應天變莫若通下情,遂除其禁。
元昊寇鄜延,破金明,钤轄盧守懃不救,内侍黃德和引兵走,大将劉平戰死,德和誣其降賊。
弼請按竟其獄,德和坐要斬。
夏守赟為陝西都部署,又以入内都知王守忠為钤轄。
弼言:“用守赟既為天下笑,今益以守忠,殆與唐監軍無異。
守勤、德和覆車之轍,可複蹈乎!”诏罷守忠。
又請令宰相兼領樞密院。
時西夏首領二人來降,位補借奉職。
弼言當厚賞以勸來者。
事下中書,宰相初不知也。
弼歎曰:“此豈小事,而宰相不知邪!”更極論之,于是從弼言。
除鹽鐵判官、史館修撰,奉使契丹。
慶曆二年,為知制诰,糾察在京刑獄。
堂吏有僞為僧牒者,開封不敢治。
弼白執政,請以吏付獄,呂夷簡不悅。
會契丹屯兵境上,遣其臣蕭英、劉六符來求關南地。
朝廷擇報聘者,皆以其情叵測,莫敢行,夷簡因是薦弼。
歐陽修引顔真卿使李希烈事,請留之,不報。
弼即入對,叩頭曰:“主憂臣辱,臣不敢愛其死。
”帝為動色,先以為接伴。
英等入境,中使迎勞之,英托疾不拜。
弼曰:“昔使北,病卧車中,聞命辄起。
今中使至而君不拜,何也?”英矍然起拜。
弼開懷與語,英感悅,亦不複隐其情,遂密以其主所欲得者告曰:“可從,從之;不然,以一事塞之足矣。
”弼具以聞。
帝唯許增歲币,仍以宗室女嫁其子。
進弼樞密直學士,辭曰:“國家有急,義不憚勞,奈何逆以官爵賂之。
”遂為使報聘。
既至,六符來館客。
弼見契丹主問故,契丹主曰:“南朝違約,塞雁門,增塘水,治城隍,籍民兵,将以何為?群臣請舉兵而南,吾以謂不若遣使求地,求而不獲,舉兵未晚也。
”弼曰:“北朝忘章聖皇帝之大德乎?澶淵之役,苟從諸将言,北兵無得脫者。
且北朝與中國通好,則人主專其利,而臣下無獲;若用兵,則利歸臣下,而人主任其禍。
故勸用兵者,皆為身謀耳。
”契丹主驚曰:“何謂也?”弼曰:“晉高祖欺天叛君,末帝昏亂,土宇狹小,上下離叛,故契丹全師獨克,然壯士健馬物故太半。
今中國提封萬裡,精兵百萬,法令修明,上下一心,北朝欲用兵,能保其必勝乎?就使其勝,所亡士馬,群臣當之欤,抑人主當之欤?若通好不絕,歲币盡歸人主,群臣何利焉?”契丹主大悟,首肯者久之。
弼又曰:“塞雁門者,以備元昊也。
塘水始于何承矩,事在通好前。
城隍皆修舊,民兵亦補阙,非違約也。
”契丹主曰:“微卿言,吾不知其詳。
然所欲得者,祖宗故地耳。
弼曰:“晉以盧龍賂契丹,周世宗複取關南,皆異代事。
若各求地,豈北朝之利哉?”
既退,六符曰:“吾主恥受金帛,堅欲十縣,何如?”弼曰:“本朝皇帝言,朕為祖宗守國,豈敢妄以土地與人。
北朝所欲,不過租賦爾。
朕不忍多殺兩朝赤子,故屈己增币以代之。
若必欲得地,是志在敗盟,假此為詞耳。
澶淵之盟,天地鬼神實臨之。
今北朝首發兵端,過不在我。
天地鬼神,其可欺乎!”明日,契丹主召弼同獵,引弼馬自近,又言得地則歡好可久。
弼反複陳必不可狀,且言:“北朝既以得地為榮,南朝必以失地為辱。
兄弟之國,豈可使一榮一辱哉?”獵罷,六符曰:“吾主聞公榮辱之言,意甚感悟。
今惟有結昏可議耳。
”弼曰:“婚姻易生嫌隙。
本朝長公主出降,繼送不過十萬缗,豈若歲币無窮之利哉?”契丹主谕弼使歸,曰:“俟卿再至,當擇一受之,卿其遂以誓書來。
” 弼歸複命,複持二議及受口傳之詞于政府以往。
行次樂壽,謂副使張茂實曰:“吾為使者而不見國書,脫書詞與口傳異,吾事敗矣。
”啟視果不同,即馳還都,以晡時入見,易書而行。
及至,契丹不複求婚,專欲增币,曰:“南朝遺我之辭當曰‘獻’,否則曰‘納’。
”弼争之,契丹主曰:“南朝既懼我矣,于二字何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