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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第七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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緻者。

    弼聞而歎曰:“人君所畏惟天,若不畏天,何事不可為者!此必奸人欲進邪說,以搖上心,使輔拂谏争之臣,無所施其力。

    是治亂之機,不可以不速救。

    ”即上書數千言,力論之。

    又言:“君子小人之進退,系王道之消長,願深加辨察,勿以同異為喜怒、喜怒為用舍。

    陛下好使人伺察外事,故奸險得志。

    又多出親批,若事事皆中,亦非為君之道;脫十中七八,積日累月,所失亦多。

    今中外之務漸有更張,大抵小人惟喜生事,願深燭其然,無使有悔。

    ”是時久旱,群臣請上尊号及用樂,帝不許,而以同天節契丹使當上壽,故未斷其請。

    弼言此盛德事,正當以此示之,乞并罷上壽。

    帝從之,即日雨。

    弼又上疏,願益畏天戒,遠奸佞,近忠良。

    帝手诏褒答之。

     王安石用事,雅不與弼合。

    弼度不能争,多稱疾求退,章數十上。

    神宗将許之,問曰:“卿即去,誰可代卿者?”弼薦文彥博,神宗默然,良久曰:“王安石何如?”弼亦默然。

    拜武甯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判河南,改亳州。

    青苗法出,弼以謂如是則财聚于上,人散于下,持不行。

    提舉官趙濟劾弼格诏旨,侍禦史鄧绾又乞付有司鞫治,乃以仆射判汝州。

    安石曰:“弼雖責,猶不失富貴。

    昔鲧以方命殛,共工以象恭流,弼兼此二罪,止奪使相,何由沮奸?”帝不答。

    弼言:“新法,臣所不曉,不可以治郡。

    願歸洛養疾。

    ”許之。

    遂請老,加拜司空,進封韓國公緻仕。

    弼雖家居,朝廷有大利害,知無不言。

    郭逵讨安南,乞诏逵擇利進退,以全王師;契丹争河東地界,言其不可許;星文有變,乞開廣言路;又請速改新法,以解倒縣之急。

    帝雖不盡用,而眷禮不衰,嘗因安石有所建明,卻之曰:“富弼手疏稱‘老臣無所告訴,但仰屋竊歎’者,即當至矣。

    ”其敬之如此。

     元豐三年,王堯臣之子同老上言:“故父參知政事時,當仁宗服藥,嘗與弼及文彥博議立儲嗣,會翌日有瘳,其事遂寝。

    ”帝以問彥博,對與同老合,帝始知至和時事。

    嘉弼不自言,以為司徒。

    六年八月,薨,年八十。

    手封遺奏,使其子紹庭上之。

    其大略雲: 陛下即位之初,邪臣納說圖任之際,聽受失宜,上誤聰明,浸成禍患。

    今上自輔臣,下及多士,畏禍圖利,習成敝風,忠詞谠論,無複上達。

    臣老病将死,尚何顧求?特以不忍上負聖明,辄傾肝膽,冀哀憐愚忠,曲垂采納。

     去年永樂之役,兵民死亡者數十萬。

    今久戍未解,百姓困窮,豈諱過恥敗不思救禍之時乎?天地至仁,甯與羌夷校曲直勝負?願歸其侵地,休兵息民,使關、陝之間,稍遂生理。

    兼陝西再團保甲,又葺教場,州縣奉行,勢侔星火,人情惶駭,難以複用,不若寝罷以綏懷之。

    臣之所陳,急于濟事。

    若夫要道,則在聖人所存,與所用之人君子、小人之辨耳。

    陛下審觀天下之勢,豈以為無足慮邪? 帝覽奏震悼,辍朝三日,内出祭文緻奠,贈太尉,谥曰文忠。

     弼性至孝,恭儉好修,與人言必盡敬,雖微官及布衣谒見,皆與之亢禮,氣色穆然,不見喜愠。

    其好善嫉惡,出于天資。

    常言:“君子與小人并處,其勢必不勝。

    君子不勝,則奉身而退,樂道無悶。

    小人不勝,則交結構扇,千岐萬轍,必勝而後已。

    迨其得志,遂肆毒于善良,求天下不亂,不可得也。

    ”其終身皆出于此雲。

    元佑初,配享神宗廟庭。

    哲宗篆其碑首曰:“顯忠尚德”,命學士蘇轼撰文刻之。

    紹聖中,章惇執政,謂弼得罪先帝,罷配享。

    至靖康初,诏複舊典焉。

      紹庭字德先,性靖重,能守家法。

    弼薨,兩女與婿及甥皆同居,紹庭待之與父時不殊,一家之事毫發不敢變,族裡稱焉。

    曆宗正丞、提舉三門白波辇運、通判绛州。

    建中靖國初,除提舉河北西路常平,辭曰:“熙甯變法之初,先臣以不行青苗被罪,臣不敢為此官。

    ”徽宗嘉之,擢祠部員外郎。

    未幾,出知宿州。

    卒,年六十八。

    子直柔,紹興中,同知樞密院事,别有傳。

     文彥博,字寬夫,汾州介休人。

    其先本敬氏,以避晉高祖及宋翼祖諱改焉。

    少與張忭、高若讷從穎昌史照學,照母異之,曰:“貴人也。

    ”待之甚厚。

    及進士第,知翼城縣,通判绛州,為監察禦史,轉殿中侍禦史。

     西方用兵,偏校有監陳先退、望敵不進者,大将守着令皆申覆。

    彥博言:“此可施之平居無事時爾。

    今擁兵數十萬,而将權不專,兵法不峻,将何以濟?”仁宗嘉納之。

    黃德和之誣劉平降虜也,以金帶賂平奴,使附己說以證。

    平家二百口皆械系。

    诏彥博置獄于河中,鞫治得實。

    德和黨援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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