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羌來者,推心接之不疑,故賊亦不敢辄犯其境。
元昊請和,召拜樞密副使。
王舉正懦默不任事,谏官歐陽修等言仲淹有相材,請罷舉正用仲淹,遂改參知政事。
仲淹曰:“執政可由谏官而得乎?”固辭不拜,願與韓琦出行邊。
命為陝西宣撫使,未行,複除參知政事。
會王倫寇淮南,州縣官有不能守者,朝廷欲按誅之。
仲淹曰:“平時諱言武備,寇至而專責守臣死事,可乎?”守令皆得不誅。
帝方銳意太平,數問當世事,仲淹語人曰:“上用我至矣,事有先後,久安之弊,非朝夕可革也。
”帝再賜手诏,又為之開天章閣,召二府條對,仲淹皇恐,退而上十事: 一曰明黜陟。
二府非有大功大善者不遷,内外須在職滿三年,在京百司非選舉而授,須通滿五年,乃得磨勘,庶幾考績之法矣。
二曰抑僥幸。
罷少卿、監以上乾元節恩澤;正郎以下若監司、邊任,須在職滿二年,始得蔭子;大臣不得薦子弟任館閣職,任子之法無冗濫矣。
三曰精貢舉。
進士、諸科請罷糊名法,參考履行無阙者,以名聞。
進士先策論,後詩賦,諸科取兼通經義者。
賜第以上,皆取诏裁。
餘優等免選注官,次第人守本科選。
進士之法,可以循名而責實矣。
四曰擇長官。
委中書、樞密院先選轉運使、提點刑獄、大藩知州;次委兩制、三司、禦史台、開封府官、諸路監司舉知州、通判;知州通判舉知縣、令。
限其人數,以舉主多者從中書選除。
刺史、縣令,可以得人矣。
五曰均公田。
外官廪給不均,何以求其為善耶?請均其入,第給之,使有以自養,然後可以責廉節,而不法者可誅廢矣。
六曰厚農桑。
每歲預下諸路,風吏民言農田利害,堤堰渠塘,州縣選官治之。
定勸課之法以興農利,減漕運。
江南之圩田,浙西之河塘,隳廢者可興矣。
七曰修武備。
約府兵法,募畿輔強壯為衛士,以助正兵。
三時務農,一時教戰,省給贍之費。
畿輔有成法,則諸道皆可舉行矣。
八曰推恩信。
赦令有所施行,主司稽違者,重置于法;别遣使按視其所當行者,所在無廢格上恩者矣。
九曰重命令。
法度所以示信也,行之未幾,旋即厘改。
請政事之臣參議可以久行者,删去煩冗,裁為制敕行下,命令不至于數變更矣。
十曰減徭役。
戶口耗少而供億滋多,省縣邑戶少者為鎮,并使、州兩院為一,職官白直,給以州兵,其不應受役者悉歸之農,民無重困之憂矣。
天子方信向仲淹,悉采用之,宜着令者,皆以诏書畫一頒下;獨府兵法,衆以為不可而止。
又建言:“周制,三公分兼六官之職,漢以三公分部六卿,唐以宰相分判六曹。
今中書,古天官冢宰也,樞密院,古夏官司馬也。
四官散于群有司,無三公兼領之重。
而二府惟進擢差除,循資級,議賞罰,檢用條例而已。
上非三公論道之任,下無六卿佐王之職,非治法也。
臣請仿前代,以三司、司農、審官、流内铨、三班院、國子監、太常、刑部、審刑、大理、群牧、殿前馬步軍司,各委輔臣兼判其事。
凡官吏黜陟、刑法重輕、事有利害者,并從輔臣予奪:其體大者,二府佥議奏裁。
臣請自領兵賦之職,如其無補,請先黜降。
”章得像等皆曰不可。
久之,乃命參知政事賈昌朝領農田,仲淹領刑法,然卒不果行。
初,仲淹以忤呂夷簡,放逐者數年,士大夫持二人曲直,交指為朋黨。
及陝西用兵,天子以仲淹士望所屬,拔用之。
及夷簡罷,召還,倚以為治,中外想望其功業。
而仲淹以天下為己任,裁削幸濫,考核官吏,日夜謀慮興緻太平。
然更張無漸,規摹闊大,論者以為不可行。
及按察使出,多所舉劾,人心不悅。
自任子之恩薄,磨勘之法密,僥幸者不便,于是謗毀稍行,而朋黨之論浸聞上矣。
會邊陲有警,因與樞密副使富弼請行邊。
于是,以仲淹為河東、陝西宣撫使,賜黃金百兩,悉分遺邊将。
麟州新罹大寇,言者多請棄之,仲淹為修故砦,招還流亡三千餘戶,蠲其稅,罷榷酤予民。
又奏免府州商稅,河外遂安。
比去。
攻者益急,仲淹亦自請罷政事,乃以為資政殿學士、陝西四路宣撫使、知邠州。
其在中書所施為,亦稍稍沮罷。
以疾請鄧州,進給事中。
徙荊南,鄧人遮使者請留,仲淹亦願留鄧,許之。
尋徙杭州,再遷戶部侍郎,徙青州。
會病甚,請穎州,未至而卒,年六十四。
贈兵部尚書,谥文正。
初,仲淹病,帝常遣使賜藥存問,既卒,嗟悼久之。
又遣使就問其家,既葬,帝親書其碑曰“褒賢之碑。
”
仲淹内剛外和,性至孝,以母在時方貧,其後雖貴,非賓客不重肉。
妻子衣食,僅能自充。
而好施予,置義莊裡中,以贍族人。
泛愛樂善,士多出其門下,雖裡巷之人,皆能道其名字。
死之日,四方聞者,皆為歎息。
為政尚忠厚,所至有恩,邠、慶二州之民與屬羌,皆畫像立生祠事之。
及其卒也,羌酋數百人,哭之如父,齋三日而去。
四子:純佑、純仁、純禮、純粹。
純佑字天成,性英悟自得,尚節行。
方十歲,能讀諸書;為文章,籍籍有稱。
父仲淹守蘇州,首建郡學,聘胡瑗為師。
瑗立學規良密,生徒數百,多不率教,仲淹患之。
純佑尚未冠,辄白入學,齒諸生之末,盡行其規,諸生随之,遂不敢犯。
自是蘇學為諸郡倡。
寶元中,西夏叛,仲淹連官關陝,皆将兵。
純佑與将卒錯處,鈎深擿隐,得其才否。
由是仲淹任人無失,而屢有功。
仲淹帥環慶,議城馬鋪砦,砦逼夏境,夏懼扼其沖,侵撓其役。
純佑率兵馳據其地,夏衆大至,且戰且役,數日而成,一路恃之以安。
純佑事父母孝,未嘗違左右,不應科第。
及仲淹以讒罷,純佑不得已,蔭守将作監主簿,又為司竹監,以非所好,即解去。
從仲淹之鄧,得疾昏廢,卧許昌。
富弼守淮西,過省之,猶能感慨道忠義,問弼之來公耶私耶,弼曰“公”。
純佑曰“公則可”。
凡病十九年卒,年四十九。
子正臣,守太常寺太祝。
純禮字彜叟,以父仲淹蔭,為秘書省正字,簽書河南府判官,知陵台令兼永安縣。
永昭陵建,京西轉運使配木石磚甓及工徒于一路,獨永安不受令。
使者以白陵使韓琦,琦曰:“範純禮豈不知此?将必有說。
”他日,衆質之,純禮曰:“陵寝皆在邑境,歲時繕治無虛日,今乃與百縣均賦,曷若置此,使之奉常時用乎。
”琦是其對。
還朝,用為三司鹽鐵判官,以比部員外郎出知遂州。
滬南有邊事,調度苛棘,純禮一以靜待之,辨其可具者,不取于民。
民圖像于廬,而奉之如神,名曰“範公庵”。
草場火,民情疑怖,守吏惕息俟誅。
純禮曰:“草濕則生火,何足怪!”但使密償之。
庫吏盜絲多罪至死,純禮曰:“以棼然之絲而殺之,吾不忍也。
”聽其家趣買以贖,命釋其株連者。
除戶部郎中、京西轉運副使。
元佑初,入為吏部郎中,遷左司。
又遷太常少卿、江淮荊浙發運使。
以光祿卿召,遷刑部侍郎,進給事中。
純禮凡所封駁,正名分紀綱,皆國體之大者。
張耒除起居舍人,病未能朝,而令先供職。
純禮批敕曰:“臣僚未有以疾谒告,不赴朝參先視事者。
耒能供職,豈不能見君?壞禮亂法,所不當為。
”聞者皆悚動。
禦史中丞擊執政,将遂代其位,先以諷純禮。
純禮曰:“論人而奪之位,甯不避嫌邪?命果下,吾必還之。
”宰相即徙純禮刑部侍郎,而後出命。
轉吏部,改天章閣待制、樞密都承旨,去知亳州、提舉明道宮。
徽宗立,以龍圖閣直學士知開封府。
前尹以刻深為治,純禮曰:“寬猛相濟,聖人之訓。
今處深文之後,若益以猛,是以火濟火也。
方務去前之苛,猶慮未盡,豈有寬為患也。
”由是一切以寬處之。
中旨鞫享澤村民謀逆,純禮審其故,此民入戲場觀優,歸途見匠者作桶,取而戴于首曰:“與劉先生如何?”遂為匠擒。
明日入對,徽宗問何以處之,對曰:“愚人村野無所知,若以叛逆蔽罪,恐辜好生之德,以不應為杖之,足矣。
”曰:“何以戒後人?”曰:“正欲外間知陛下刑憲不濫,足以為訓爾。
”徽宗從之。
拜禮部尚書,擢尚書右丞。
侍禦史陳次升乞除罷言官并自内批,不由三省進拟,右相曾布力争不能得,乞降黜次升。
純禮徐進曰:“次升何罪?不過防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