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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第八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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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子雱唐垧附王安禮王安國 王安石,字介甫,撫州臨川人。

    父益,都官員外郎。

    安石少好讀書,一過目終身不忘。

    其屬文動筆如飛,初若不經意,既成,見者皆服其精妙。

    友生曾鞏攜以示歐陽修,修為之延譽。

    擢進士上第,簽書淮南判官。

    舊制,秩滿許獻文求試館職,安石獨否。

    再調知鄞縣,起堤堰,決陂塘,為水陸之利;貸谷與民,出息以償,俾新陳相易,邑人便之。

    通判舒州。

    文彥博為相,薦安石恬退,乞不次進用,以激奔競之風。

    尋召試館職,不就。

    修薦為谏官,以祖母年高辭。

    修以其須祿養言于朝,用為群牧判管,請知常州。

    移提點江東刑獄,入為度支判官,時嘉佑三年也。

     安石議論高奇,能以辨博濟其說,果于自用,慨然有矯世變俗之志。

    于是上萬言書,以為:“今天下之财力日以困窮,風俗日以衰壞,患在不知法度,不法先王之政故也。

    法先王之政者,法其意而已。

    法其意,則吾所改易更革,不至乎傾駭天下之耳目,嚣天下之口,而固已合先王之政矣。

    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費,自古治世,未嘗以财不足為公患也,患在治财無其道爾。

    在位之人才既不足,而闾巷草野之間亦少可用之才,社稷之托,封疆之守,陛下其能久以天幸為常,而無一旦之憂乎?願監苟且因循之弊,明诏大臣,為之以漸,期合于當世之變。

    臣之所稱,流俗之所不講,而議者以為迂闊而熟爛者也。

    ”後安石當國,其所注措,大抵皆祖此書。

     俄直集賢院。

    先是,館閣之命屢下,安石屢辭;士大夫謂其無意于世,恨不識其面,朝廷每欲俾以美官,惟患其不就也。

    明年,同修起居注,辭之累日。

    閣門吏繼敕就付之,拒不受;吏随而拜之,則避于廁;吏置敕于案而去,又追還之;上章至八九,乃受。

    遂知制诰,糾察在京刑獄,自是不複辭官矣。

      有少年得鬥鹑,其侪求之不與,恃與之昵辄持去,少年追殺之。

    開封當此人死,安石駁曰:“按律,公取、竊取皆為盜。

    此不與而彼攜以去,是盜也;追而殺之,是捕盜也,雖死當勿論。

    ”遂劾府司失入。

    府官不伏,事下審刑、大理,皆以府斷為是。

    诏放安石罪,當詣閣門謝。

    安石言:“我無罪。

    ”不肯謝。

    禦史舉奏之,置不問。

     時有诏舍人院無得申請除改文字,安石争之曰:“審如是,則舍人不得複行其職,而一聽大臣所為,自非大臣欲傾側而為私,則立法不當如此。

    今大臣之弱者不敢為陛下守法;而強者則挾上旨以造令,谏官、禦史無敢逆其意者,臣實懼焉。

    ”語皆侵執政,由是益與之忤。

    以母憂去,終英宗世,召不起。

     安石本楚士,未知名于中朝,以韓、呂二族為巨室,欲藉以取重。

    乃深與韓绛、绛弟維及呂公着交,三人更稱揚之,名始盛。

    神宗在藩邸,維為記室,每講說見稱,維曰:“此非維之說,維之友王安石之說也。

    ”及為太子庶子,又薦自代。

    帝由是想見其人,甫即位,命知江甯府。

    數月,召為翰林學士兼侍講。

    熙甯元年四月,始造朝。

    入對,帝問為治所先,對曰:“擇術為先。

    ”帝曰:“唐太宗何如?”曰:“陛下當法堯、舜,何以太宗為哉?堯、舜之道,至簡而不煩,至要而不迂,至易而不難。

    但末世學者不能通知,以為高不可及爾。

    ”帝曰:“卿可謂責難于君,朕自視眇躬,恐無以副卿此意。

    可悉意輔朕,庶同濟此道。

    ” 一日講席,群臣退,帝留安石坐,曰:“有欲與卿從容論議者。

    ”因言:“唐太宗必得魏征,劉備必得諸葛亮,然後可以有為,二子誠不世出之人也。

    ”安石曰:“陛下誠能為堯,舜,則必有臯、夔、稷、離;誠能為高宗,則必有傅說。

    彼二子皆有道者所羞,何足道哉?以天下之大,人民之衆,百年承平,學者不為不多。

    然常患無人可以助治者,以陛下擇術未明,推誠未至,雖有臯、夔、稷、離、傅說之賢,亦将為小人所蔽,卷懷而去爾。

    ”帝曰:“何世無小人,雖堯、舜之時,不能無四兇。

    ”安石曰:“惟能辨四兇而誅之,此其所以為堯、舜也。

    若使四兇得肆其讒慝,則臯、夔、稷、離亦安肯苟食其祿以終身乎?”  登州婦人惡其夫寝陋,夜以刃斮之,傷而不死。

    獄上,朝議皆當之死,安石獨援律辨證之,為合從謀殺傷,減二等論。

    帝從安石說,且着為令。

     二年二月,拜參知政事。

    上謂曰:“人皆不能知卿,以為卿但知經術,不曉世務。

    ”安石對曰:“經術正所以經世務,但後世所謂儒者,大抵皆庸人,故世俗皆以為經術不可施于世務爾。

    ”上問:“然則卿所施設以何先?”安石曰:“變風俗,立法度,正方今之所急也。

    ”上以為然。

    于是設制置三司條例司,令判知樞密院事陳升之同領之。

    安石令其黨呂惠卿預其事。

    而農田水利、青苗、均輸、保甲、免役、市易、保馬、方田諸役相繼并興,号為新法,遣提舉官四十餘輩,頒行天下。

     青苗法者,以常平籴本作青苗錢,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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