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江甯府。
言者争暴其前過,又谪居滁州。
元佑二年,卒。
定于宗族有恩,分财振贍,家無餘赀。
得任子,先及兄息。
死之日,諸子皆布衣。
徒以附王安石驟得美官,又陷蘇轼于罪,是以公論惡之,而不孝之名遂着。
舒但,字信道,明州慈溪人。
試禮部第一,調臨海尉。
民使酒詈逐後母,至但前,命執之,不服,即自起斬之,投劾去。
王安石當國,聞而異之,禦史張商英亦稱其材,用為審官院主簿。
使熙河括田,有績,遷奉禮郎。
鄭俠既貶,複被逮,但承命往捕,遇諸陳。
搜俠箧,得所錄名臣谏草,有言新法事及親朋書尺,悉按姓名治之,竄俠嶺南,馮京、王安國諸人皆得罪。
擢但太子中允、提舉兩浙常平。
元豐初,權監察禦史裡行。
太學官受賂,事聞,但奉诏驗治,凡辭語微及者,辄株連考竟,以多為功。
加集賢校理。
同李定劾蘇轼作為歌詩議讪時事。
但又言:“王诜輩公為朋比,如盛僑、周邠固不足論,若司馬光、張方平、範鎮、陳襄、劉摯,皆略能誦說先王之言,而所懷如此,可置而不誅乎?”帝覺其言為過,但貶轼、诜,而光等罰金。
未幾,同修起居注,改知谏院。
張商英為中書檢正,遺但手帖,示以子婿所為文。
但具以白,雲商英為宰屬而幹請言路,坐責監江陵稅。
始,但以商英薦得用;及是,反陷之。
進知雜禦史、判司農寺,超拜給事中、權直學士院。
逾月,為禦史中丞。
舉劾多私,氣焰熏灼,見者側目,獨憚王安禮。
但在翰林,受廚錢越法,三省以聞,事下大理。
初,但言尚書省凡奏鈔法當置籍,錄其事目。
今違法不錄,既案奏,乃謾以發放曆為錄目之籍,但以為大臣欺罔。
而尚書省取台中受事籍驗之,亦無錄目,但遽雜他文書送省,于是執政複發其欺。
大理鞫廚錢事,謂但為誤。
法官吳外厚駁之,禦史楊畏言但所受文籍具在,無不承之理。
帝曰:“但自盜為贓,情輕而法重;詐為錄目,情重而法輕。
身為執法,而詐妄若是,安可置也!”命追兩秩勒停。
但比歲起獄,好以疑似排抵士大夫,雖坐微罪廢斥,然遠近稱快。
十餘年,始複通直郎。
崇甯初,知南康軍。
辰溪蠻叛,蔡京使知荊南,以開邊功,由直龍圖閣進待制,明年,卒,贈直學士。
蹇周輔,字磻翁,成都雙流人。
少與範鎮、何郯為布衣交。
年未冠,試大廷,不第。
鎮、郯既貴達,周輔始特奏名,再舉進士,知宜賓、石門二縣,通判安肅軍,為禦史台推直官。
善于訊鞫,鈎索微隐,皆用智得情。
嘗有诏獄,事連掖庭掌寶侍史,它司累月不能決,乃命周輔。
度不可追逮,奏請以要辭示主者诘服之,時以為知體。
及治李逢獄竟,台臣雜治無異辭,神宗稱其能,擢開封府推官,出為淮南轉運副使。
盜廖恩聚黨閩中,多害兵吏,改使福建,護諸将以讨之,恩遂降。
元豐初,循唐制,歸百司獄于大理寺,選為少卿,遷三司度支副使。
先是,湖南例食淮鹽,周輔始請運廣鹽數百萬石,分鬻郴、全、道州;又以淮鹽增配潭、衡諸郡,湘中民愁困,法既行,遂領于度支。
以集賢殿修撰為河北都轉運使,進寶文閣待制,召為戶部侍郎、知開封府,事多不決。
授中書舍人,不拜,改刑部侍郎。
元佑初,言者暴其立江西、福建鹽法,掊克欺誕,負公擾民,罷知和州。
徙廬州。
卒,年六十六。
周輔強學,善屬文,神宗嘗命作《答高麗書》,屢稱善。
為吏深文刻核,故老而獲戾。
子序辰。
序辰字授之,登第後數年,以泗州推官主管廣西常平。
周輔方使閩,上言父子并祗命遠方,家無所托,蕲改一近地。
乃易京西,旋提舉江西常平,繼父行鹽法。
為監察禦史,遷殿中侍禦史、右司谏。
哲宗立,改司封員外郎。
周輔得罪,以序辰成其惡,降簽書廬州判官。
起知楚州,提點江東刑獄。
紹聖中,遷左司員外郎,進起居郎、中書舍人、同修國史。
疏言:“朝廷前日正司馬光等奸惡,明其罪罰,以告中外。
惟變亂典刑,改廢法度,讪讟宗廟,睥睨兩宮,觀事考言,實狀彰着,然蹤迹深秘,包藏禍心,相去八年之間,蓋已不可究質。
其章疏案牍,散在有司,若不彙緝而藏之,歲久必緻淪棄。
願悉讨奸臣所言行,選官編類,入為一帙,置之一府,以示天下後世大戒。
”遂命序辰及徐铎編類。
由是缙紳之禍,無一得脫者。
遷禮部尚書,與安惇看詳訴理事。
以奉使遼國無狀,黜知黃州。
閱四月,除龍圖閣待制、知揚州。
徽宗立,中書言序辰類元佑章牍,傅緻語言,指為謗讪。
诏與惇并除名勒停,放歸田裡。
蔡京為相,複拜刑部、禮部侍郎,為翰林學士,進承旨。
有言其在先帝遏密中以音樂自娛者,黜知汝州。
二年,徙蘇州。
坐縱部民盜鑄錢,谪單州團練副使、江州安置。
又坐守蘇時以天甯節同其父忌日,辄于前一日設宴,及節日不張樂,移永州。
會赦,複官中奉大夫,遂卒。
序辰亦有文,善傅會,深文刻核,似其父雲。
徐铎字振文,興化莆田人。
熙甯進士第一,簽書鎮東軍判官,紹聖末,以給事中直學士院。
蹇序辰建議編類元佑諸臣章牍事狀,诏铎同主之。
凡一時施行文書,捃拾附着,纖悉不遺。
遷禮部侍郎。
铎雖雲封駁,而是時凡給事中不肯書讀者,辄命代行之。
貢院獲舉人挾書,開封尹蔣之奇将以徒定罪,铎争不可,之奇為從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