篤辭退,養疾於高柳。
輿駕親送都門之外,賜雜綵二百匹,群僚侍臣執別者,莫不涕泣。
及卒,皆悼惜之。
諡曰宣,命有司為立碑銘。
有十七子。
子盛,字始興,襲爵,位謁者僕射。
卒。
盛弟壽興,〔八〕少聰慧好學。
世宗初,為徐州刺史,在官貪虐,失於人心。
其從兄侍中暉,深害其能,因譖之於帝,詔尚書崔亮馳驛檢覆。
亮發日,受暉旨,遂鞭撻三寡婦,令其自誣,稱壽興壓己為婢。
壽興終恐不免,乃令其外弟中兵參軍薛脩義將車十乘,運小麥經其禁之旁。
壽興因踰牆出。
脩義以大木函盛壽興,其上加麥,載之而出。
遂至河東,匿脩義家。
逢赦,乃出見世宗,自陳為暉所譖,世宗亦更無所責。
初,壽興為中庶子時,王顯在東官,賤,因公事壽興杖之三十。
及顯有寵,為禦史中尉,奏壽興在家每有怨言,誹謗朝廷。
因帝極飲無所覺悟,遂奏其事,命帝注可,直付壽興賜死。
帝書半不成字,當時見者亦知非本心,但懼暉等威,不敢申拔。
及行刑日,顯自往看之。
壽興命筆自作墓誌銘曰:「洛陽男子,姓元名景,有道無時,其年不永。
」餘文多不載。
顧謂其子曰:「我棺中可著百張紙,筆兩枚,吾欲訟顯於地下。
若高祖之靈有知,百日內必取顯,如遂無知,亦何足戀。
」及世宗崩,顯尋被殺。
壽興之死,時論亦以為前任中尉彈高闕讒諷所緻。
靈太後臨朝,三公郎中崔鴻上疏理壽興,詔追雪,贈豫州刺史,諡曰莊。
壽興弟益生,少亡。
忠弟德,封河間公。
卒於鎮南將軍,贈曹州刺史。
德子悝,潁川太守。
卒於光州刺史,諡曰恭。
子嶷,字子仲。
出帝初,授兗州刺史。
于時城人王奉伯等相扇謀逆。
棄城出走,懸門發斷嶷要闕而出。
〔九〕詔齊州刺史尉景、本州刺史蔡雋各部在州士往討之,〔一0〕嶷返,復任。
封濮陽縣伯。
孝靜時,轉尚書令,攝選部。
嶷雖居重任,隨時而已。
薨於瀛州刺史,贈司徒公,諡曰靖懿。
忠子暉,〔一一〕字景襲。
少沉敏,頗涉文史。
世宗即位,拜尚書主客郎。
巡省風俗,還,奏事稱旨,為給事黃門侍郎。
初,高祖遷洛,而在位舊貴皆難於移徙,時欲和合眾情,遂許冬則居南,夏便居北。
世宗頗惑左右之言,外人遂有還北之問,至乃牓賣田宅,不安其居。
暉乃請間言事。
世宗曰:「先皇遷都之日,本期冬南夏北,朕欲聿遵成詔,故有外人之論。
」暉曰:「先皇移都,為百姓戀土,故發冬夏二居之詔,權寧物意耳。
乃是當時之言,實非先皇深意。
且北來遷人,安居歲久,公私計立,無復還情。
陛下終高祖定鼎之業,勿信邪臣不然之說。
」世宗從之。
再遷侍中,領右衛將軍,雖無補益,深被親寵。
凡在禁中要密之事,暉別奉旨藏之於櫃,唯暉入乃開,其餘侍中、黃門莫有知者。
侍中盧昶亦蒙恩眄,故時人號曰「餓虎將軍,飢鷹侍中」。
遷吏部尚書,納貨用官,皆有定價,大郡二千匹,次郡一千匹,下郡五百匹,其餘受職各有差,天下號曰「市曹」。
出為冀州刺史,下州之日,連車載物,發信都,至湯陰間,首尾相繼,道路不斷。
其車少脂角,即於道上所逢之牛,生截取角以充其用。
暉檢括丁戶,聽其歸首,出調絹五萬匹。
然聚斂無極,百姓患之。
肅宗初,徵拜尚書左僕射,詔攝吏部選事。
上疏曰:「臣聞治人之本,實委牧守之官。
得其才則政平物理,失其人則訟興怨結。
自非察訪善惡,明加貶賞,將何以黜彼貪怠,陟此清勤也。
竊以大使巡省,必廣迎送之費;禦史馳糾,頗回威濫之刑。
且暫爾往還,理不委悉,縱有簡舉,良未平當。
愚謂宜令三司、八座、侍中、黃門,各布耳目,外訪州鎮牧將治人,守令能不。
若德教有方,清白獨著,宜以名聞,即加褒陟。
若治績無效,貪暴遠聞,亦便示牒,登加貶退。
如此則不出庭戶,坐知四方,端委垂拱,明賞審罰矣。
」又表以「禦史之職,鷹鸇是任,必逞爪牙,有所噬搏。
若選後生年少、血氣方剛者,恐其輕肆勁直,傷物處廣。
愚謂宜簡宿官經事、忠良平慎者為之。
」詔付外,依此施行。
後詔暉與任城王澄、京兆王愉、東平王匡共決門下大事。
暉又上書論政要:「其一曰:禦史之職,務使得賢,必得其人,不拘階秩,久於其事,責其成功。
其二曰:安人寧邊,觀時而動,頃來邊將,亡遠大之略,貪萬一之功,楚梁之好未聞,而蠶婦之怨屢結,斯乃庸人所為,銳於姦利之所緻也。
平吳之計,自有良圖,不在於一城一戍也。
又河北數州,國之基本,飢荒多年,戶口流散。
方今境上兵復徵發,即如此日,何易舉動。
愚謂數年以來,唯宜靜邊以息占役,安人勸農,惠此中夏。
請嚴敕邊將,自今有賊戍求內附者,不聽輒遣援接,皆須表聞,違者雖有功,請以違詔書論。
三曰:國之資儲,唯藉河北。
飢饉積年,戶口逃散,生長姦詐,因生隱藏,出縮老小,妄注死失。
收人租調,割入於己。
人困於下,官損於上。
自非更立權制,善加檢括,損耗之來,方在未已。
請求其議,明宣條格。
」帝納之。
暉頗愛文學,招集儒士崔鴻等撰錄百家要事,以類相從,名為科錄,凡二百七十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