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與別駕楊椿討之。
苟兒率眾十餘萬屯孤山,列據諸險,圍逼州城。
麗出擊,大破之,便進軍水洛。
賊徒逆戰,麗夜擊走之。
行秦州事李韶破苟兒于孤山,乘勝追奔三十裡,獲其父母妻子,斬賊王五人,其餘相繼歸降,諸城之圍,亦悉奔散。
苟兒率其王公三十餘人詣麗請罪。
椿又斬瞻。
麗因平賊之勢,枉掠良善七百餘人。
世宗嘉其功,詔有司不聽追檢。
拜雍州刺史,為政嚴酷,吏人患之。
其妻崔氏誕一男,麗遂出州獄囚死及徒流案未申臺者,一時放免。
遷冀州刺史,入為尚書左僕射。
帝問曰:「聞公在州,殺戮無理,枉濫非一,又大殺道人。
」對曰:「臣在冀州可殺道人二百許人,亦復何多?」帝曰:「一物不得其所,若納諸隍,況殺道人二百而言不多。
」麗脫冠謝,賜坐。
卒,諡曰威。
子顯和,少有節操,歷司徒記室參軍。
司徒崔光每見之曰:「元參軍風流清秀,容止閑雅,乃宰相之器。
」除徐州安東府長史。
刺史元法僧叛,顯和與戰被擒,執手命與連坐。
顯和曰:「顯和與阿翁同源別派,皆是盤石之宗,一朝以地外叛,若遇董狐,能無慚德。
」遂不肯坐。
法僧猶欲慰喻,顯和曰:「乃可死作惡鬼,不能坐為叛臣。
」及將殺之,神色自若。
建義初,贈秦州刺史。
汝陰王天賜,和平三年封,〔六〕拜鎮南大將軍、虎牢鎮都大將。
後為內都大官。
高祖初,殿中尚書胡莫寒簡西部敕勒豪富兼丁者為殿中武士,而大納財貨,簡選不平。
眾怒,殺莫寒及高平假鎮將奚陵,於是諸部敕勒悉叛。
詔天賜與給事中羅雲督諸軍討之。
前鋒敕勒詐降,雲信之,副將元伏曰:「敕勒色動,恐將有變,今不設備,將為所圖。
」雲不從。
敕勒輕騎數千襲殺雲,天賜僅得自全。
後除征北大將軍、護匈奴中郎將。
累遷懷朔鎮大將,坐貪殘,恕死,削除官爵。
卒,高祖哭於思政觀,贈本爵,葬從王禮,諡曰靈王。
子逞,字萬安。
卒於齊州刺史,諡曰威。
逞子慶和,東豫州刺史。
為蕭衍將所攻,舉城降之。
衍以為北道總督、魏王。
至項城,朝廷出師討之,望風退走。
衍責之曰:「言同百舌,膽若鼷鼠。
」遂徙合浦。
逞弟汎,字普安。
自元士稍遷營州刺史。
性貪殘,人不堪命,相率逐之,汎走平州。
後除光祿大夫、宗正卿,封東燕縣男。
於河陰遇害。
天賜第五子脩義,字壽安,涉獵書傳,頗有文才,為高祖所知。
自元士稍遷左將軍、齊州刺史。
脩義以齊州頻喪刺史,累表固辭。
詔曰:「修短有命,吉兇由人,何得過緻憂憚,以乖維城之寄。
違兇就吉,時亦有之,可聽更立館宇。
」於是移理東城。
脩義為政,寬和愛人,在州四歲,不殺一人,百姓以是追思之。
遷秦州刺史。
肅宗初,表陳庶人禧、庶人愉等,請宥前愆,賜葬陵域。
靈太後詔曰:「收葬之恩,事由上旨,藩嶽何得越職幹陳!」在州多受納。
累遷吏部尚書。
及在銓衡,唯專貨賄,授官大小,皆有定價。
時中散大夫高居者,有旨先敘,時上黨郡缺,居遂求之。
脩義私已許人,抑居不與。
居大言不遜,脩義命左右牽曳之。
居對大眾呼天唱賊。
人問居曰:「白日公庭,安得有賊?」居指脩義曰:「此座上者,違天子明詔,物多者得官,京師白劫,此非大賊乎?」脩義失色。
居行罵而出。
後欲邀車駕論脩義罪狀,左僕射蕭寶夤諭之,乃止。
二秦反,假脩義兼尚書右僕射、西道行臺、行秦州事,為諸軍節度。
脩義性好酒,每飲連日,遂遇風病,神明昏喪,雖至長安,竟無部分之益。
元志敗沒,賊東至黑水,更遣蕭寶夤討之,以脩義為雍州刺史。
卒於州,〔七〕贈司空,諡曰文。
子均,位給事黃門侍郎。
樂浪王萬壽,和平三年封,拜征東大將軍,鎮和龍。
性貪暴,徵還,道憂薨。
諡曰厲王。
子康王樂平,襲。
薨。
子長命,襲。
坐殺人賜死,國除。
子忠,肅宗時,復前爵,位太常少卿。
出帝汎舟天淵池,命宗室諸王陪宴。
忠愚而無智,性好衣服,遂著紅羅襦,繡作領,碧紬袴,錦為緣。
帝謂曰:「朝廷衣冠,應有常式,何為著百戲衣?」忠曰:「臣少來所愛,情存綺羅,歌衣舞服,是臣所願。
」帝曰:「人之無良,乃至此乎!」
廣平王洛侯,和平二年封。
薨,諡曰殤。
無子,後以陽平幽王第五子匡後之。
匡字建扶,性耿介,有氣節。
高祖器之〔八〕謂曰:「叔父必能儀形社稷,匡輔朕躬,今可改名為匡,以成克終之美。
」
世宗即位,累遷給事黃門侍郎。
茹皓始有寵,百僚微憚之。
世宗曾於山陵還,詔匡陪乘,又命皓登車。
皓褰裳將上,匡諫止,世宗推之令下,皓恨匡失色。
當時壯其忠謇。
世宗親政,除肆州刺史。
匡既忤皓,懼為所害,廉慎自修,甚有聲績。
遷恒州刺史,徵為大宗正卿、河南邑中正。
匡奏親王及始藩、二藩王妻悉有妃號,而三藩已下皆謂之妻,上不得同為妃名,而下不及五品已上有命婦之號,竊為疑。
詔曰:「夫貴於朝,妻榮於室,婦女無定,升從其夫。
三藩既啟王封,妃名亦宜同等。
妻者,齊也,理與己齊,可從妃例。
」自是三藩王妻名號始定。
後除度支尚書。
匡表引樂陵、章武之例,求紹洛侯封,詔付尚書議。
尚書奏聽襲封,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