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魏書卷二十一上 獻文六王列傳第九上

首頁
母子相保,共汝掃市作活也。

    」至此貴寵崇盛,不復言有禍敗之理。

     後為高肇所譖,雲詳與皓等謀為逆亂。

    于時詳在南第,世宗召中尉崔亮入禁,敕糾詳貪淫,及茹皓、劉冑、常季賢、陳掃靜等專恣之狀。

    亮乃奏詳:「貪害公私,淫亂典禮。

    朝廷比以軍國費廣,禁斷諸蕃雜獻,而詳擅作威令,命寺署酬直。

    驅奪人業,崇侈私第。

    蒸穢無道,失尊卑之節;塵敗憲章,虧風教之紀。

    請以見事,免所居官爵,付鴻臚削奪,輒下禁止,付廷尉治罪。

    」并劾皓等,夜即收禁南臺。

    又虎賁百人,圍守詳第,慮其驚懼奔越。

    遣左右郭翼開金墉門,馳出諭之,示以中尉彈狀。

    詳母高見翼,頓首號泣不自勝。

    詳言:「審如中尉所糾,何憂也,正恐更有大罪橫至耳。

    人奉我珍異貨物,我實愛之。

    果為取受,吾何憂乎?」私以自寬。

    至明,皓等皆賜死,引高陽王雍等五王入議詳罪。

    單車防守,還華林之館。

    母妻相與哭,入所居,小奴弱婢數人隨從。

    官防甚嚴,終夜擊柝,列坐圍守,外內不通。

    世宗為此不幸園十餘日。

    徙詳就太府寺,圍禁彌切。

    詔曰:「王位兼台輔,親懿莫二,朝野屬賴,具瞻所歸。

    不能勵德存道,宣融軌訓,方乃肆茲貪靦,穢暴顯聞。

    遠負先朝友愛之寄,近乖家國推敬所期,理官執憲,實合刑典,天下為公,豈容私抑。

    但朕諸父傾落,存者無幾,便極逮坐,情有未安。

    可免為庶人,別營坊館,如法禁衛,限以終身。

    邦家不造,言尋感慨。

    」遂別營館於洛陽縣東北隅,二旬而成,將徙詳居之。

    會其家奴數人,陰結黨輩,欲以劫出詳,密抄名字,潛託侍婢通於詳。

    詳始得執省,而門防主司遙見,突入,就詳手中攬得,呈奏。

    至夜,守者以聞。

    詳哭數聲而暴死。

    〔一七〕詳自至太府,令其母妻,還居南宅,五日一來,與其相見。

    此夜,母妻不在,死於婢手中。

    至明,告其兇問。

    詔曰:「北海叔奄至傾背,痛慕抽慟,情不自任。

    明便舉哀,可敕備辦喪還南宅,諸王皇宗,悉令奔赴。

    給東園祕器,賵物之數一依廣陵故事。

    」 詳之初禁也,乃以蒸高事告母。

    母大怒,詈之苦切,曰:「汝自有妻妾侍婢,少盛如花,何忽共許高麗婢姦通,令緻此罪。

    我得高麗,當噉其肉。

    」乃杖詳背及兩腳百餘下,自行杖,力疲乃令奴代。

    高氏素嚴,詳每有微罪,常加責罰,以絮裹杖。

    至是,去絮,皆至瘡膿。

    詳苦杖,十餘日乃能立。

    又杖其妃劉氏數十,雲:「新婦大家女,門戶匹敵,何所畏也,而不檢校夫婿。

    婦人皆妒,獨不妒也!」劉笑而受罰,卒無所言。

     詳貪淫之失,雖聞遠近,而死之日,罪無定名,遠近歎怪之。

    停殯五載。

    永平元年十月,詔曰:「故太傅北海王體自先皇,特鍾友愛,受遺訓輔,沖昧攸記。

    不圖暮節晦德,終缺哀榮,便可追復王封,克日營厝,少慰幽魂,以旌陰戚。

    」諡曰平王。

     子顥,字子明,襲。

    少慷慨,有壯氣。

    除龍驤將軍、通直散騎常侍。

    轉宗正卿、光祿大夫、長兼宗正卿、散騎常侍、平東將軍。

    轉都官尚書,加安南將軍。

    出除散騎常侍、撫軍將軍、徐州刺史。

    尋為禦史彈劾除名。

     其後,賊帥宿勤明達、叱幹騏驎等寇亂豳華諸州,乃復顥王爵,以本將軍加使持節、假征西將軍、都督華豳東秦諸軍事、兼左僕射、西道行臺,以討明達。

    顥轉戰而前,頻破賊眾,解豳華之圍。

    以功增封八百戶,進號征西將軍。

    又除尚書右僕射,持節、行臺、都督如故。

    尋遷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餘如故。

    值蕭寶夤等大敗於平涼,顥亦奔還京師。

     於時,葛榮南進,稍逼鄴城。

    武泰初,以顥為侍中、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相州刺史以禦榮。

    顥至汲郡,屬尒朱榮入洛,推奉莊帝,詔授顥太傅,開府、侍中、刺史、王並如故。

    顥以葛榮南侵,尒朱縱害,遂盤桓顧望,圖自安之策。

    先是,顥啟其舅範遵為殷州刺史,遵以葛榮充逼,未得行。

    顥令遵權停於鄴。

    顥既懷異謀,乃遣遵行相州事,代前刺史李神,為己表裏之援。

    相州行臺甄密先受朝旨,〔一八〕委其守鄴。

    知顥異圖,恐遵為變,遂相率廢遵,還推李神攝理州事,然後遣軍候顥逆順之勢。

     顥以事意不諧,遂與子冠受率左右奔於蕭衍。

    顥見衍,泣涕自陳,言辭壯烈,衍奇之。

    遂以顥為魏主,假之兵將,令其北入。

    永安二年四月,於梁國城南登壇燔燎,號孝基元年。

    莊帝詔濟陰王暉業為都督,於考城拒之,為顥所擒。

    又克行臺楊昱於滎陽。

    尒朱世隆自虎牢走退,莊帝北幸。

    顥遂入洛,改稱建武元年。

     顥以數千之眾,轉戰輒克,據有都邑,號令自己,天下人情,想其風政。

    而自謂天之所授,頗懷驕怠。

    宿昔賓客近習之徒鹹見寵待,幹擾政事,又日夜縱酒,不恤軍國。

    所統南兵,淩竊市裡。

    朝野莫不失望。

    時又酷斂,公私不安。

    莊帝與尒朱榮還師討顥。

    自於河梁拒戰,王師渡於馬渚,冠受戰敗被擒,因相繼而敗。

    顥率帳下數百騎及南兵勇健者,自轘轅而出。

    至臨潁,顥部騎分散,為臨潁縣卒所斬。

    出帝初,贈使持節、侍中、都督冀定相殷四州諸軍事、驃騎大將軍、大司馬、冀州刺史。

    武定中,子娑羅襲。

    齊受禪,爵例降。

     顥弟頊,〔一九〕字寶意。

    起家為通直郎,轉中書郎,歷武衛將軍、光祿少卿、黃門郎。

    出除平北將軍、相州刺史。

    為大宗正卿。

    封平樂縣開國公,食邑八百戶。

    莊帝初,拜侍中、車騎將軍,封東海王,食邑千戶。

    俄遷中書監、左光祿大夫,兼尚書右僕射。

    又拜車騎大將軍,加侍中。

    頊無他才幹,以親屬早居重任。

    兄顥入洛,成敗未分,便以意氣自得,為時人所笑。

    顥敗,潛竄,為人執送,斬於都市。

    出帝初,贈侍中、都督雍華岐三州諸軍事、驃騎大將軍、太尉公、尚書令、雍州刺史。

     子衍,襲爵。

    武定中,通直散騎侍郎。

    齊受禪,爵例降。

     史臣曰:顯祖諸子,俱聞道於太和之日。

    鹹陽望重位隆,自猜謀亂。

    趙郡愆於王度,終諡曰靈。

    廣陵夙稱明察,不幸中夭,惜矣。

    高陽器術缺然,終荷棟幹,孝昌之叛,蓋不足以責之。

    北海義昧鶺鴒,奢淫自喪,雖禍由間言,亦自貽伊戚。

    顥取若拾遺,亡不旋踵,豈守之無術,其天將覆之。

     校勘記 〔一〕 臣謂宜述元志 「元」疑當作「先」。

     〔二〕 願欲傳之來葉 諸本「葉」作「業」,冊府卷五七.六三四頁作「葉」。

    按「來業」語晦,今據改。

     〔三〕 卒聞教武 百衲本、南本「卒」作「臣」,不可通。

    北、汲、殿、局四本此字缺,旁注「疑」字。

    今據冊府卷三一二.三六八六頁改。

     〔四〕 加衛大將軍 按下雲:「尋授車騎將軍、左光祿大夫」,衛大將軍班在車騎將軍上(卷一一三官氏志),似是貶降。

    但下文廣陵王羽以征東大將軍為衛將軍;高陽王雍先是征南大將軍,改鎮北大將軍,後為相州刺史,所帶軍號卻止是鎮北將軍。

    與此同例,或是先後制度不同。

     〔五〕 卒贈撫軍將軍儀同三司青州刺史 按墓誌集釋元譚墓誌(圖版一七五)稱「建義元年,歲次戊申,四月十三日,龍飛之會,橫離大禍」,則元譚也於河陰被殺。

    傳止稱「卒」,似善終。

    疑誤。

     〔六〕 夷人寧悅 北史卷一九、禦覽卷七0三.三一三七頁「夷人」作「夷夏」。

    按禦覽引魏書,卻與北史同,則舊本亦作「夷夏」。

     〔七〕 人命之本事 冊府卷六九.七七五頁「本」作「大」,疑是。

     〔八〕 若賞不盡能 諸本「賞」作「實」,冊府同上卷頁作「賞」。

    按上雲「行賞得人」,這裏意謂行賞而和他的能力不稱,前後相貫,「實」字訛,今據改。

     〔九〕 民斯下矣 按語不可解,「民」字疑訛。

     〔一0〕謂長兼尚書于果曰 諸本「果」訛「杲」,據北史卷一九、本書卷三一于栗磾附于果傳改。

     〔一一〕可為中 李慈銘魏書劄記(以下簡稱李慈銘)雲:「北史卷一九『中』下有『第』字,此脫。

    」 〔一二〕羽進號衛將軍 按上文早說「加衛將軍」,何待這時進號。

    前後必有一誤。

     〔一三〕為牧之道亦難亦易 百衲本、汲本「亦難亦易」作「非難亦易」,南、北、殿、局四本作「非難非易」。

    北史卷一九、禦覽卷二五四.一一九六頁作「亦易亦難」。

    冊府卷一五六.一八九二頁作「亦難亦易」。

    按「非難亦易」必誤,南本以下當是以意改。

    禦覽此段雖標「後魏書」,實出北史,如作「帝誡曰」不作「高祖誡曰」,又無下「又當愛賢士」雲雲,可證。

    今據冊府改。

     〔一四〕或任官外戍 通典卷一五載元雍表「任」作「征」。

    按「征官」指征行之官,故與「外戍」連文,疑「任」字訛。

     〔一五〕甄琛啟雲 諸本「琛」皆作「深」。

    按語見卷六八甄琛傳,「深」乃形訛,今改正。

     〔一六〕以功封安德縣開國公 諸本「德」作「得」。

    墓誌集釋元端墓誌(圖版一七九)作「安德郡開國公」。

    按卷一0六上地形志上冀州安德郡,雲:「太和中置,尋併勃海,中興中復」,郡屬有安德縣。

    「安得」顯為「安德」之訛,今改正。

    據地形志,元端封爵時,在此郡併入勃海郡後,復郡前,當時並無安德郡。

    雖北魏封邑都是虛封,太和以前更是隨意立名,不必有此郡,但太和定制後這種情況已有所改變。

    「安德」既無此郡,傳作「縣公」未必誤,今不改。

     〔一七〕至夜守者以聞詳哭數聲而暴死 李慈銘雲:「『守者以聞』,『以』字衍。

    上既雲『呈奏』矣,不得又言『以聞』。

    且方『以聞』,不言害詳事,何得便言『詳哭數聲而死』?北史卷一九『攬得呈奏』下雲:『帝密令害之。

    』此傳當脫一句,故下雲:『至夜,守者聞詳哭數聲而死。

    』蓋莫知其死狀也。

    」 〔一八〕相州行臺甄密先受朝旨 諸本無「密」字。

     按「甄」下不應不書名。

     通鑑卷一五二.四七四七頁作「甄密」。

    甄密為相州行臺亦見卷六八本傳,這裏脫「密」字,今據補。

     〔一九〕顥弟頊 諸本「頊」作「瑱」。

    據北史卷一九、冊府卷二八一.三三一二頁、墓誌集釋元頊墓誌(圖版一八四)改,參卷一0校記。

    〔八〕
上一頁 章節目錄 下一章
推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