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魏書卷四十一 列傳第二十九

首頁
源賀 源賀,自署河西王禿髮傉檀之子也。

    傉檀為乞伏熾磐所滅,賀自樂都來奔。

    賀偉容貌,善風儀。

    世祖素聞其名,及見,器其機辯,賜爵西平侯,加龍驤將軍。

    謂賀曰:「卿與朕源同,因事分姓,今可為源氏。

    」從擊叛胡白龍,又討吐京胡,皆先登陷陳。

    進號平西將軍。

     世祖征涼州,以賀為鄉導。

    詔問攻戰之計,賀對曰:「姑臧城外有四部鮮卑,各為之援。

    然皆是臣祖父舊民,臣願軍前宣國威信,示其福禍,必相率歸降。

    外援既服,然後攻其孤城,拔之如反掌耳。

    」世祖曰:「善。

    」於是遣賀率精騎歷諸部招慰,下三萬餘落,獲雜畜十餘萬頭。

    及圍姑臧,由是無外慮,故得專力攻之。

    涼州平,遷征西將軍,進號西平公。

    又從征蠕蠕,擊五城、吐京胡,討蓋吳諸賊,皆有功。

    拜散騎常侍。

    從駕臨江,為前鋒大將。

    賀為人雄果,每遇強寇,輒自奮擊。

    世祖戒之曰:「兵兇戰危,不宜輕犯,卿可運籌處分,勿恃身力也。

    」賀本名破羌,是役也,世祖曰:「人之立名,宜其得實,〔一〕何可濫也。

    」賜名賀焉。

    拜殿中尚書。

     南安王餘為宗愛所殺也,賀部勒禁兵,靜遏外內,與南部尚書陸麗決議定策,翼戴高宗。

    令麗與劉尼馳詣苑中,奉迎高宗,賀守禁中為之內應。

    俄而麗抱高宗單騎而至,賀乃開門。

    高宗即位,社稷大安,賀有力焉。

    轉征北將軍,加給事中。

    以定策之勳,進爵西平王。

    高宗即位,班賜百僚,謂賀曰:「朕大賚善人,卿其任意取之,勿謙退也。

    」賀辭,固使取之,賀唯取戎馬一匹而已。

     是時,斷獄多濫,賀上書曰:「案律:謀反之家,其子孫雖養他族,追還就戮,所以絕罪人之類,彰大逆之辜;其為劫賊應誅者,兄弟子姪在遠,道隔關津,皆不坐。

    竊惟先朝制律之意,以不同謀,非絕類之罪,故特垂不死之詔。

    若年十三已下,家人首惡,計謀所不及,愚以為可原其命,沒入縣官。

    」高宗納之。

    出為征南將軍、冀州刺史,改封隴西王,賀上書曰:「臣聞:人之所寶,莫寶於生全;德之厚者,莫厚於宥死。

    然犯死之罪,難以盡恕,權其輕重,有可矜恤。

    今勁寇遊魂於北,狡賊負險於南,其在疆埸,猶須防戍。

    臣愚以為自非大逆、赤手殺人之罪,其坐贓及盜與過誤之愆應入死者,皆可原命,謫守邊境。

    是則已斷之體,更受全生之恩;徭役之家,漸蒙休息之惠。

    刑措之化,庶幾在茲。

    虞書曰『流宥五刑』,此其義也。

    臣受恩深重,無以仰答,將違闕庭,豫增係戀,敢上瞽言,唯加裁察。

    」高宗納之。

    已後入死者,皆恕死徙邊。

    久之,高宗謂群臣曰:「源賀勸朕宥諸死刑,徙充北番諸戍,自爾至今,一歲所活殊為不少,生濟之理既多,邊戍之兵有益。

    卿等事朕,緻何善意也?苟人人如賀,朕治天下復何憂哉!顧憶誠言,〔二〕利實廣矣。

    」群臣鹹曰:「非忠臣不能進此計,非聖明不能納此言。

    」 賀之臨州,鞫獄以情,徭役簡省。

    武邑郡姦人石華告沙門道可與賀謀反,有司以聞。

    高宗謂群臣曰:「賀誠心事國,朕為卿等保之,無此明矣。

    」乃精加訊檢,華果引誣。

    於是遣使者詔賀曰:「卿以忠誠款至,著自先朝,以丹青之潔而受蒼蠅之汙。

    朕登時研檢,已加極法,故遣宣意。

    其善綏所蒞,勿以囂謗之言緻損慮也。

    」賀上書謝,書奏,高宗顧謂左右曰:「以賀之忠誠,尚緻其誣,不若是者,可無慎乎!」時考殿最,賀治為第一,賜衣馬器物,班宣天下。

    賀上表請代,朝議以賀得民情,不許。

    在州七年,乃徵拜太尉。

     蠕蠕寇邊,賀從駕追討,破之。

    顯祖將傳位于京兆王子推,時賀都督諸軍屯漠南,乃馳傳徵賀。

    賀既至,乃命公卿議之。

    賀正色固執不可。

    即詔賀持節奉皇帝璽綬以授高祖。

     是歲,河西敕勒叛,遣賀率眾討之,降二千餘落,倍道兼行,追賊黨郁朱于等至枹罕,大破之,斬首五千餘級,虜男女萬餘口、雜畜三萬餘頭。

    復追統萬、高平、上邽三鎮叛敕勒至于金城,斬首三千級。

    賀依古今兵法及先儒耆舊之說,略採至要,為十二陳圖以上之。

    顯祖覽而嘉焉。

     賀以年老辭位,詔不許。

    又詔都督三道諸軍,屯于漠南。

    是時,每歲秋冬,遣軍三道並出,以備北寇,至春中乃班師。

    賀以勞役京都,又非禦邊長計,乃上言:「請募諸州鎮有武健者三萬人,復其徭賦,厚加賑恤,分為三部。

    二鎮之間築城,城置萬人,給強弩十二床,武衛三百乘。

    弩一床,給牛六頭;武衛一乘,給牛二頭。

    多造馬槍及諸器械,使武略大將二人以鎮撫之。

    冬則講武,春則種殖,並戍並耕,則兵未勞而有盈畜矣。

    又於白道南三處立倉,運近州鎮租粟以充之,足食足兵,以備不虞,於宜為便。

    不可歲常舉眾,連動京師,令朝庭恒有北顧之慮也。

    」事寢不報。

     又上書稱病篤,乞骸骨,至于再三,乃許之。

    朝有大議皆就詢訪,又給衣藥珍羞。

    太和元年二月,療疾於溫湯,高祖、文明太後遣使者屢問消息,太醫視疾。

    患篤,還京師。

    賀乃遺令敕諸子曰:「吾頃以老患辭事,不悟天慈降恩,爵逮於汝。

    汝其毋傲吝,毋荒怠,毋奢越,毋嫉妒;疑思問,言思審,行思恭,服思度;遏惡揚善,親賢遠佞;目觀必真,耳屬必正;誠勤以事君,清約以行己。

    吾終之後,所葬時服單櫝,足申孝心,芻靈明器,一無用也。

    」三年秋薨,年七十三。

    贈侍中、太尉、隴西王印綬,諡曰宣,賻雜綵五百匹,賜轀輬車及命服、溫明祕器,陪葬于金陵。

     長子延,性謹厚好學。

    初以功臣子拜侍禦中散,賜爵武城子,西冶都將。

    〔三〕卒,贈涼州刺史、廣武侯,諡曰簡。

    子鱗襲。

     延弟思禮,後賜名懷,謙恭寬雅,有大度。

    高宗末,為侍禦中散。

    父賀辭老,詔懷受父爵,拜征南將軍。

    尋為持節、督諸軍,屯於漠南。

    還,除殿中尚書,出為長安鎮將、雍州刺史。

    清儉有惠政,善於撫恤,劫盜息止,流民皆相率來還。

    歲餘,復拜殿中尚書
上一章 章節目錄 下一頁
推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