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行潁川郡事。
詔假節,行涇州刺史。
延昌初,遷尚書右丞,參議壬子曆。
肅宗初,司徒清河王懌司馬、冠軍,又隨懌遷太尉司馬。
其年秋,大乘賊起於冀州,都督元遙率眾討之,詔綽兼散騎常侍,持節,以白虎幡軍前招慰。
綽信著州裡,降者相尋。
軍還,除汲郡太守,固辭不拜。
禦史中尉元匡奏高聰及綽等朋附高肇,詔並原罪。
俄行滎陽郡事,以本將軍出除豫州刺史。
為政清平,抑強扶弱,百姓愛之,流民歸附者二千餘戶。
遷後將軍、并州刺史。
正光三年冬,暴疾卒,年四十八。
四年九月,詔贈安東將軍、冀州刺史,諡曰簡。
子炳,字仲彰。
太尉行參軍,稍遷征虜將軍、開府掾。
早卒。
允弟推,字仲讓,小名檀越,早有名譽。
太延中,以前後南使不稱,妙簡行人。
遊雅薦推應選。
詔兼散騎常侍使劉義隆,南人稱其才辯。
遇疾卒於建業。
朝廷悼惜之。
喪還,贈輔國將軍、臨邑子,諡曰恭,賜命服衣冠。
允為之作誄。
推弟燮,字季和,小字淳于,亦有文才。
世祖每詔徵,辭疾不應。
恒譏笑允屈折久宦,栖泊京邑。
常從容於家。
州辟主簿。
卒。
孫市賓,奉朝請、冀州京兆王愉城局參軍。
愉構逆,市賓逃歸京。
後除青州安南府司馬。
永熙中,冠軍將軍、開府從事中郎。
始神{鹿加}中,允與從叔濟、族兄毗及同郡李金俱被徵。
濟,字叔民。
初補中書博士,又為楚王傅。
真君中,假員外常侍,賜爵浮陽子,使於劉義隆。
世祖臨江,於行所除盱眙太守,後超授遊擊將軍。
尋出除滄水太守。
卒,年六十七。
贈鎮遠將軍、冀州刺史,諡曰宣。
子矯,襲。
卒,子師襲。
師,字孝則,有學識。
歷詹事丞、太子舍人、尚書主客郎。
轉通直散騎侍郎、從事正員郎。
累遷光祿少卿,行涇州事。
卒,贈龍驤將軍、河州刺史。
子和仁,字德舒,襲。
釋褐員外散騎侍郎,領殿中禦史。
少清簡,有文才,曾為五言詩贈太尉屬盧仲宣,仲宣甚歎重之。
常有高尚之志。
後為洛州錄事參軍,不赴,服餌於汲郡白鹿山。
未幾卒,時人悼惜之。
和仁弟德偉,武定末,東宮齋帥。
矯弟遵,自有傳。
毗,字子翼,鄉邑稱為長者。
官至從事中郎。
孫當,尚書郎。
卒,贈樂陵太守,諡曰恭。
初,允所引劉模者,長樂信都人也。
少時竊遊河表,遂至河南,尋復潛歸。
頗涉經籍,微有注疏之用。
允領祕書、典著作,選為校書郎。
允修撰國記,與俱緝著。
常令模持管籥,每日同入史閣,接膝對筵,屬述時事。
允年已九十,〔一三〕目手稍衰,多遣模執筆而指授裁斷之。
如此者五六歲。
允所成篇卷,著論上下,模預有功焉。
太和初,模遷中書博士,與李彪為僚友,並相愛好。
至於訓導國冑,甄明風範,遠不及彪也。
出除潁州刺史。
〔一四〕王肅之歸闕,路經懸瓠,羇旅窮悴,時人莫識。
模獨給所須,弔待以禮。
肅深感其意。
及肅臨豫州,模猶在郡,微報復之,由是為新蔡太守。
在二郡積十年,寬猛相濟,頗有治稱。
正始元年,復出為陳留太守。
時年七十餘矣,而飾老隱年,昧禁自效。
遂家於南潁川,不復歸其舊鄉矣。
子懷恕,聰率多□。
甚收潁川情和。
至襄威將軍、本州冠軍府功曹參軍。
懷恕弟懷遜,頗解醫術。
歷位給事中。
卒於左軍將軍、鎮遠將軍。
史臣曰:依仁遊藝,執義守哲,其司空高允乎?蹈危禍之機,抗雷電之氣,處死夷然,忘身濟物,卒悟明主,保己全身。
自非體鄰知命,鑒照窮達,亦何能以若此?宜其光寵四世,終享百齡,有魏以來,斯人而已。
僧裕學治有聞,聿修之義也。
校勘記
〔一〕 冬十月日在尾箕 北史卷三一高允傳「日」下有「旦」字。
按下雲「昏沒於申南」,則這裏當有「旦」字。
〔二〕 李虛 北史卷三一「虛」作「靈」。
按卷四九李靈傳不載此事。
卷五二胡方回傳、卷五四遊雅傳、卷一一一刑罰志都不載李靈或李虛參加這次律令的修定。
但李靈這時是中書侍郎,同時未見有侍郎「李虛」其人,疑「虛」是「靈」之訛。
〔三〕 若勤之則畝益三鬥不勤則畝損三鬥 諸本及北史「鬥」並作「升」,禦覽卷四五四.二0八七頁作「鬥」。
按漢書卷二四食貨志引李悝說「畝益三升」,臣瓚和顏師古都說「升」當作「鬥」。
這裏稱「百裡則田三萬七千頃」,又說「方百裡損益之率為粟二百二十二萬斛」。
每畝損益共六鬥,三萬七千頃正得二百二十二萬斛。
知作「鬥」是,今據禦覽改。
〔四〕 又俳優鄙藝 北史卷三一「藝」作「褻」。
「藝」字當是形訛,但也可通,今不改。
〔五〕 征南大將軍從事中郎勃海李欽道賜 北史卷三一「欽」作「金」。
按下文說允與「同郡李金同被徵,卷七二李叔虎傳也說「從祖金,世祖神{鹿加}中與高允俱被徵」,疑作「金」是。
〔六〕 中書郎中即丘子趙郡李遐仲熙 張森楷雲:「李順傳(卷三六)有族弟熙,字仲熙,神{鹿加}中,與高允同被徵,拜中書博士,轉侍郎,封元氏子。
與此不同。
以下文徵士頌稱『熙雖中夭』觀之,則『熙』是而『遐』非。
」按「中書郎中」下「中」字當是衍文。
〔七〕 中書郎武恒子河間邢穎宗敬 張森楷北史校勘記雲:「邢巒傳(卷六五)稱穎假平城子使宋,不雲封『武恒子』,且地志亦無武恒縣,或『武垣』誤也。
」
〔八〕 太平太守平原子雁門李熙士元 北史卷三一「平原」作「原平」。
按當時封邑,往往取本郡地名,雁門有原平縣,疑作「原平」是。
〔九〕 僭馮影附 諸本「馮」作「憑」,北史卷三一作「馮」。
按這幾句是說玄出使事。
玄出使劉宋,見本書卷四七、北史卷三0盧玄傳,又曾出使北燕馮弘,則魏書不載,隻見北史盧玄傳。
「僭馮」指馮弘,與下「劉以和親」句相對。
「憑」字訛,今據北史改。
〔一0〕舉之克諧 諸本及北史「舉」作「與」,獨百衲本作「舉」。
按李慈銘雲:「『與』,宋本作『舉』。
」則李所見宋本同百衲本。
這句上文雲「君臣相遇,理實難偕」,接以「昔因朝命,舉之克諧」,「舉」即指徵舉,不誤。
今從百衲本。
〔一一〕調酒之頌 冊府卷五二三.六二四七頁「調」作「諷」,「酒」下有「德」字。
疑是。
〔一二〕論雜解 按「論雜解」不可解,北史卷三一無「論」字,當連上文作「毛詩拾遺雜解」。
但也可能「論」下脫「語」字。
〔一三〕允年已九十 張森楷雲:「允以太和十一年卒,年九十八。
此敘在太和前,則未及九十也。
疑『九』當為『八』,或『已』是『近』之誤。
」按傳稱允自中書監出任懷州刺史時,「年將九十」。
他典史事在官中書監時,下文又說「如此者五六歲」。
若允出任懷州時「年將九十」,則遷中書監時,必不及九十。
「九」疑是「八」之訛。
〔一四〕出除潁州刺史 汲本「州」作「川」,北史卷三一「潁州刺史」作「南潁川太守」。
李慈銘、張森楷都以為當作「潁川太守」。
按下文說王肅「臨豫州,模猶在郡」,又說:「由是為新蔡太守。
在二郡,積十年。
」二郡即指新蔡和潁川或南潁川,分明是官潁川或南潁川太守,不是刺史。
又潁川、新蔡屬豫州(卷一0六中地形志中)王肅是豫州刺史,才和劉模相關,若模作潁州刺史,王肅又如何能要他當新蔡太守。
而且潁州於天平初置,武定七年改鄭州(見地形志中),太和年間地屬司州,根本沒有潁州。
這裏汲本作「潁川」是,「刺史」也當作「太守」。
又當時司州也有潁川,是漢魏舊郡,豫州的潁川後置,相對於司州的潁川,故也稱「南潁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