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紹 張普惠
孫紹,字世慶,昌黎人。
世仕慕容氏。
祖志入國,卒於濟陽太守。
父協,字文和,上黨太守。
紹少好學,通涉經史,頗有文才,陰陽術數,多所貫涉。
初為校書郎,稍遷給事中,自長兼羽林監為門下錄事。
朝廷大事,好言得失,遂為世知。
曾著釋典論,雖不具美,時有可存。
與常景等共修律令。
延昌中,紹表曰:
臣聞建國有計,雖危必安;施化能和,雖寡必盛;治乖人理,雖合必離;作用失機,雖成必敗。
此乃古今同然,百王之定法也。
伏惟大魏應天明命,兆啟無窮,畢世後仁,祚隆七百。
今二虢京門,下無嚴防;南、北二中,復闕固守。
長安、鄴城,股肱之寄;穰城、上黨,腹背所憑。
四軍五校之軌,領、護分事之式,徵兵儲粟之要,舟車水陸之資,山河要害之權,緩急去來之用,持平赴救之方,節用應時之法,特宜修置,以固堂堂之基。
持盈之體,何得而忽?居安之辰,故應危懼矣。
且法開清濁,而清濁不平;申滯理望,而卑寒亦免。
士庶同悲,兵徒懷怨。
中正賣望於下裡,主按舞筆於上臺,真偽混淆,知而不糾,得者不欣,失者倍怨。
使門齊身等,而涇渭奄殊;類應同役,而苦樂懸異。
士人居職,不以為榮;兵士役苦,心不忘亂。
故有競棄本出,飄藏他土。
或詭名託養,散在人間;或亡命山藪,漁獵為命;或投仗強豪,寄命衣食。
又應遷之戶,逐樂諸州;應留之徒,避寒歸暖。
兼職人子弟,隨逐浮遊,南北東西,蔔居莫定。
關禁不修,任意取適。
如此之徒,不可勝數。
爪牙不復為用,百工爭棄其業。
混一之計,事實闕如;考課之方,責辦無日。
流浪之徒,決須精校。
今強敵窺時,邊黎伺隙,內民不平,久戍懷怨,戰國之勢,竊謂危矣。
必造禍源者,北邊鎮戍之人也。
若夫一統之年,持平用之者,大道之計也;亂離之期,縱橫作之者,行權之勢也。
故道不可久,須文質以換情;權不可恒,隨洿隆以收物。
文質應世,道形自安;洿隆獲衷,權勢亦濟。
然則,王者計法之趣,化物之規,圓方務得其境,人物不失其地。
又先帝時,律令並議,律尋施行,令獨不出,十餘年矣。
臣以令之為體,即帝王之身也,分處百揆之儀,安置九服之節,經緯三才之倫,包羅六卿之職,措置風化之門,作用賞罰之要,乃是有為之樞機,世法之大本也。
然修令之人,亦皆博古,依古撰置,大體可觀,比之前令,精粗有在。
但主議之家,太用古制。
若全依古,高祖之法,復須昇降,誰敢措意有是非哉?以是爭故,久廢不理。
然律令相須,不可偏用,今律班令止,於事甚滯。
若令不班,是無典法,臣下執事,何依而行?臣等修律,非無勤止,署下之日,臣乃無名。
是謂農夫盡力,他食其秋,功名之所,實懷於悒。
未幾,出除濟陰太守。
還,歷司徒功曹參軍,步兵、長水校尉。
正光初,兼中書侍郎,使高麗。
還,為鎮遠將軍、右軍將軍。
久之,為徐兗和糴使。
還朝,大陳軍國利害,不報。
紹又表曰:「臣聞文質互用,治道以之緝熙;洿隆得時,人物以之通濟。
故能事恢三靈,仁洽九服。
伏惟陛下應靈踐阼,沖明照物,宰輔忠純,伊霍均美,既緻昇平之基,應成無為之業。
而漠北叛命,隴右構逆,中州驚擾,民庶竊議,其故何哉?皆由上法不通,下情怨塞故也。
臣雖愚短,具鑒始末。
往在代都,武質而治安;中京以來,文華而政亂。
故臣昔於太和,極陳得失,具論四方華夷心態,高祖垂納,文應可尋。
延昌、正光,奏疏頻上,主者收錄,不蒙報問,即日事勢,乃至於此,盡微臣豫陳之驗。
今東南有竊號之豎,西北有逆命之寇,豈得怨天,實尤人矣。
臣今不憂荒外,正慮中畿,急須改張,以寧其意。
若仍持疑,變亂尋作,肘腋一乖,大事去矣。
然臣奉國四世,欣戚是同,但職在冗散,不關樞密,寧濟之計,欲陳無所,可謂經緯甚多,無機可織。
夫天下者,大器也。
一正難傾,一傾難正。
當今之危,躡足之急,臣備肉食,痛心無已。
泣血上陳,願垂採察。
若得言參執事,獻可替否,寇逆獲除,社稷稱慶,雖死如生,犬馬情畢。
」
紹性抗直,每上封事,常至懇切,不憚犯忤。
但天性疏脫,言乍高下,時人輕之,不見採納。
紹兄世元早卒,世元善彈箏,紹後聞箏聲便涕泗嗚咽,捨之而去,世以此尚之。
除驍騎將軍,使吐谷渾。
還,為太府少卿。
曾因朝見,靈太後謂曰:「卿年稍老矣。
」紹曰:「臣年雖老,臣卿乃少。
」〔一〕太後笑之。
遷右將軍、太中大夫。
紹曾與百僚赴朝,東掖未開,守門候旦。
紹於眾中引吏部郎中辛雄於眾外,竊謂之曰:「此中諸人,尋當死盡,唯吾與卿猶享富貴。
」雄甚駭愕,不測所以。
未幾有河陰之難。
紹善推祿命,事驗甚多,知者異之。
建義初,除衛尉少卿,將軍如故。
轉金紫光祿大夫。
永安中,拜太府卿。
以前參議正光壬子曆,賜爵新昌子。
太昌初,遷左衛將軍、右光祿大夫。
永熙二年卒,時年六十九。
贈都督冀瀛滄三州諸軍事、驃騎大將軍、尚書左僕射、冀州刺史,諡曰宣。
子伯元,襲。
齊受禪,例降。
伯元弟叔利,右將軍、太中大夫。
紹從父弟瑜,濟州長史。
瑜弟彜,字鳳倫。
太和中,舉秀才。
稍遷步兵校尉。
卒於武邑太守。
贈征虜將軍、營州刺史。
子伯融,出繼瑜後。
武定末,□□太守。
伯融嫡弟子寬,開府田曹參軍。
張普惠,字洪賑,常山九門人。
身長八尺,容貌魁偉。
父曄,為齊州中水縣令,隨父之縣,受業齊土,專心墳典,克厲不息。
及還鄉裡,就程玄講習,精於三禮,兼善春秋,百家之說,多所窺覽,諸儒稱之。
太和十九年,為主書,帶制局監,與劉桃符、石榮、劉道斌同員共直,頗為高祖所知。
轉尚書都令史。
任城王澄重其學業,為其聲價,僕射李沖曾至澄處,見普惠言論,亦善之。
世宗初,轉積射將軍。
澄為安西將軍、雍州刺史,啟普惠為府錄事參軍,尋行馮翊郡事。
澄功衰在身,欲於七月七日集會文武,北園馬射。
普惠奏記於澄曰:「竊聞三殺九親,別疏昵之敘;五服六術,等衰麻之心。
皆因事飾情,不易之道者也。
然則莫大之痛,深於終身之外;書策之哀,除於喪紀之內。
外者不可無節,故斷之以三年;內者不可遂除,故敦之以日月。
禮,大練之日,鼓素琴。
蓋推以即吉也。
小功以上,非虞祔練除不沐浴,此拘之以制也。
曾子問曰:『相識有喪服,可以與於祭乎?』孔子曰:『緦不祭,又何助於人。
』祭既不與,疑無宴食之道。
又曰:『廢喪服,可以與於饋奠之事乎?』子曰:『脫衰與奠,非禮也。
』注雲:『為其忘哀疾。
』愚謂除喪之始,不與饋奠,小功之內,其可觀射乎?雜記雲:『大功以下,既葬適人,人食之,其黨也食之,非黨也不食。
』食猶擇人,於射為惑。
伏見明教,立射會之限,將以二七令辰,集城中文武,肄武藝於北園,行揖讓於中否。
時非大閱之秋,景涉妨農之節,國家縞禫甫除,殿下功衰仍襲,釋而為樂,以訓百姓,便是易先王之典教,忘哀戚之情,恐非所以昭令德、視子孫者也。
按射儀,射者以禮樂為本,忘而從事,不可謂禮,鍾鼓弗設,不可謂樂。
捨此二者,何用射為?又七日之戲,令制無之,班勞所施,慮違事體。
庫府空虛,宜待新調,二三之趣,停之為便。
乞至九月,備飾盡行,然後奏狸首之章,宣矍相之令,聲軒懸,建雲鉦,神民忻暢於斯時也。
伏惟慈明遠被,萬民是望,舉動所書,發言唯則,願更廣訪,賜垂曲採,昭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