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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卷八十七 列傳節義第七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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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有一婢產男,母以婢兒授之。

    事尋洩,固乃攜憲逃遁,遇赦始歸。

    憲即為固長育至十餘歲,恒呼固夫婦為郎婆。

    後高祐為兗州刺史,嘉固節義,以為主簿。

     王玄威,恒農北陝人也。

    顯祖崩,玄威立草廬於州城門外,衰裳蔬粥,哭踴無時。

    刺史苟頹以事表聞。

    詔令問狀,玄威稱:「先帝統禦萬國,慈澤被於蒼生,含氣之類莫不仰賴,玄威不勝悲慕,中心知此,不知禮式。

    」詔問玄威欲有所訴,聽為表列。

    玄威雲:「聞諱悲號,竊謂臣子同例,無所求謁。

    」及至百日,乃自竭家財,設四百人齋會。

    忌日,又設百僧供。

    至大除日,詔送白紬袴褶一具,與玄威釋服,下州令表異焉。

     婁提,代人也。

    顯祖時為內三郎。

    顯祖暴崩,提謂人曰:「聖主升遐,安用活為!」遂引佩刀自刺,幾至於死。

    文明太後詔賜帛二百匹。

     時有敕勒部人蛭拔寅兄地于,坐盜食官馬,依制命死。

    拔寅自誣己殺,兄又雲實非弟殺,兄弟爭死,辭不能定。

    高祖詔原之。

     劉渴侯,不知何許人也。

    稟性剛烈。

    太和中,為徐州後軍,以力死戰,眾寡不敵,遂禽。

    瞋目大罵,終不降屈,為賊所殺。

    高祖贈立忠將軍、平州刺史、上庸侯,賜絹千匹、穀千斛。

     有嚴季者,亦為軍校尉,與渴侯同殿,勢窮被執,終不降屈,後得逃還。

    除立節將軍,賜爵五等男。

     朱長生及于提,並代人也。

    高祖時,以長生為員外散騎常侍,與提俱使高車。

    至其庭,高車主阿伏至羅責長生等拜,長生拒之曰:「我天子使,安肯拜下土諸侯!」阿伏至羅乃不以禮待。

    長生以金銀寶器奉之,至羅既受獻,長生曰:「為臣內附,宜盡臣禮,何得口雲再拜而實不拜!」呼出帳,命眾中拜。

    阿伏至羅慚其臣下,大怒曰:「帳中何不教我拜,而辱我於大眾!」奪長生等獻物,囚之叢石之中,兵脅之曰:「汝能為我臣則活,如其不降,殺汝!」長生與于提瞋目厲聲責之曰:「豈有天子使人拜汝夷,我寧為魏鬼,不為汝臣!」至羅彌怒,絕其飲食。

    從行者三十人皆降,至羅乃給以肉酪,惟長生與提不從,乃各分徙之。

    積三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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