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職,如何不與茹皓婚姻也?」延明乃從焉。
皓頗敏慧,折節下人。
而潛自經營,陰有納受,貨產盈積。
起宅宮西,朝貴弗之及也。
是時世宗雖親萬務,皓率常居內,留宿不還,傳可門下奏事。
未幾,轉光祿少卿,意殊不已,方欲陳馬圈從先帝之勞,更希進舉。
初,脩、皓之寵,北海王詳皆附納之。
又直閤將軍劉冑本為詳所薦,常感詳恩,密相承望,並共來往。
高肇素疾諸王,常規陷害,既知詳與皓等交關相昵,乃構之世宗,雲皓等將有異謀。
世宗乃召中尉崔亮令奏皓、冑、常季賢、陳掃靜四人擅勢納賄及私亂諸事,即日執皓等皆詣南臺。
翌日,奏處罪,其晚就家殺之。
皓妻被髮出堂,哭而迎皓。
皓徑入哭別,食椒而死。
皓子懷朗,仕至南青州刺史。
興和初,以罪賜死,子姪徙邊。
冑,字元孫,河間人。
始為北海王詳所舉。
六輔時,出守本郡,與皓俱赴鄴宮講武,亦自乞留。
至洛,久不敘用。
詳又為啟,晚乃拜將軍直閤。
季賢起於主馬,世宗初好騎乘,因是獲寵。
位至殿中將軍、司藥丞,仍主廄閑。
與茹皓通知庶事,勢望漸隆。
引其兄為朝請、直寢,娶武昌王鑒妹。
季賢又將娶洛州刺史元拔女,並結託帝戚以為榮援雲。
掃靜、徐義恭,並彭城舊營人。
掃靜能為世宗典櫛梳,義恭善執衣服,並以巧便,旦夕居中,愛幸相侔,官敘不異。
掃靜妻,義恭姊也,情相遺薄,室家不諧。
義恭恒忿恨之,親經世宗,訴其欺侮。
世宗以其左右,兩護之。
二人皆承奉茹皓,亦並加接眷,而掃靜偏為親密,與皓常在左右,略不歸休。
皓敗,掃靜亦死於家。
義恭小心謹慎,謙退少語。
皓等死後,彌見幸信,長侍左右,典掌祕密。
世宗不豫,義恭晝夜扶侍,崩于懷中。
靈太後臨政,義恭諂附元叉,又有淫宴,〔七〕多在其宅。
為嘗藥次禦,出為東秦州刺史。
建義後,歷內外顯職。
武定初,卒於驃騎大將軍、左光祿大夫。
趙邕,字令和,自雲南陽人。
潔白明髭眉,曉了恭敏。
司空李沖之貴寵也,邕以少年端謹,出入其家,頗給按磨奔走之役。
沖亦深加接念,令與諸子遊處。
人有束帶謁於沖者,時託之以自通。
高祖太和中,給事左右,至殿中監。
世宗即位及親政,猶居本任。
微與趙脩結為宗援,然亦不甚相附也。
邕稍遷至殿中將軍,猶帶監職。
邕父怡,太和中歷郢州刺史,停家久之,以邕寵召拜太常少卿。
尋為荊州大中正,出除征虜將軍、荊州刺史。
怡乃緻其母喪,葬於宛城之南,趙氏舊墟。
以老乞解州任,遷拜光祿大夫,轉金紫光祿。
卒,贈鎮東將軍、相州刺史。
世宗每出入郊廟,脩恒以常侍、侍中陪乘,而邕兼奉車都尉,執轡同載。
時人竊論,號為「二趙」。
以趙出南陽,徙屬荊,邕轉給事中、南陽中正,以父為荊州大中正,乃罷。
轉長兼散騎侍郎、領左右、直長,出入禁中。
復為荊州大中正。
邕弟尚,中書舍人,出除南陽太守。
怡辭荊州也,尚求解郡,與父俱還。
未至京師,逆除步兵校尉。
邕祖嶽舊葬代京,喪自平城還葬南陽,贈平遠將軍、青州刺史。
世宗崩,邕兼給事黃門,俄轉太府卿。
出除平北將軍、幽州刺史。
在州貪縱。
與範陽盧氏為婚,女父早亡,其叔許之,而母不從。
母北平陽氏攜女至家藏避規免,邕乃拷掠陽叔,遂至於死。
陽氏訴冤,臺遣中散大夫孫景安研檢事狀,邕坐處死,會赦得免,猶當除名。
自理經年,臨淮王彧時為廷尉,久不斷決。
孝昌初卒。
侯剛,字乾之,河南洛陽人,其先代人也。
本出寒微,少以善於鼎爼,進飪出入。
久之,拜中散,累遷冗從僕射、嘗食典禦。
世宗以其質直,賜名剛焉。
稍遷奉車都尉、右中郎將、領刀劍左右,加遊擊將軍、城門校尉。
遷武衛將軍,仍領典禦,又加通直散騎常侍。
詔曰:「太和之季,蟻寇侵疆,先皇於不豫之中,命師出討。
撫戎暴露,觸禦乖和,朕屬當監國,弗獲隨侍,而左右服事,唯藉忠勤。
剛於違和之中,辛勤行飪。
追遠錄誠,宜先推敘。
其以剛為右衛大將軍。
」〔八〕後領太子中庶子。
世宗崩,剛與侍中崔光迎肅宗於東宮。
尋除衛尉卿,封武陽縣開國侯,邑千二百戶。
俄為侍中、撫軍將軍、恒州大中正。
遷衛將軍,表讓侍中,詔不許。
進爵為公,以給侍之勞,加賞散伯。
熙平初,除左衛將軍,餘官如故。
侍中遊肇出為相州。
剛言於靈太後曰:「昔高氏擅權,遊肇抗衡不屈,先帝所知,四海同見,而出牧一藩,未盡其美,宜還引入,以輔聖主。
」太後善之。
剛寵任既隆,江陽王繼、尚書長孫稚皆以女妻其子。
司空、任城王澄以其起由膳宰,頗竊侮之,雲:「此近為我舉食。
」然公坐對集,敬遇不虧。
後剛坐掠殺試射羽林,為禦史中尉元匡所彈,廷尉處剛大辟。
尚書令、任城王澄為之言於靈太後,侯剛歷仕前朝,事有可取,纖芥之疵,未宜便緻於法。
靈太後乃引見廷尉卿裴延雋、少卿袁翻於宣光殿,問曰:「剛因公事掠人,邂逅緻死,律文不坐。
卿處其大辟,竟何所依?」翻對曰:「案律邂逅不坐者,謂情理已露,而隱避不引,必須箠撻,取其款言,謂撾撻以理之類。
至於此人,問則具首,正宜依犯結案,不應橫加箠撲。
兼剛口唱打殺,撾築非理,本有殺心,事非邂逅。
處之大辟,未乖憲典。
」太後曰:「卿等且還,當別有判。
」於是令曰:「廷尉執處侯剛,於法如猛。
剛既意在為公,未宜便依所執。
但輕勦民命,理無全捨,可削封三百戶,解嘗食典禦。
」〔九〕剛於是頗為失意。
剛自太和進食,遂為典禦,歷兩都、三帝、二太後,將三十年,至此始解。
未幾,加散騎常侍。
禦史中尉元匡之廢也,太後訪代匡者,剛為太傅、清河王懌所舉,遂除車騎將軍,領禦史中尉,常侍、衛尉如故。
及領軍元叉執政擅權,樹結親黨,剛長子,叉之妹夫,乃引剛為侍中、左衛將軍,〔一0〕還領尚食典禦,以為枝援。
俄加車騎大將軍、領左右,復前削之封。
尋加儀同,復領禦史中尉。
剛啟軍旅稍興,國用不足,求以封邑俸粟賑給征人,肅宗許之。
孝昌元年,除領軍,餘官如故。
初元叉之解領軍也,靈太後以叉腹心尚多,恐難卒制,故權以剛代之,示安其意。
尋出為散騎常侍、冀州刺史、將軍、儀同三司。
〔一一〕剛行在道,詔曰:「剛